华人别非法抓螃蟹了!有人被罚上千刀,后果很严重(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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夏日,华人喜欢海边赶海钓鱼捉螃蟹,这些如果在法律以内的都是受到保护的。

不过也有一些华人喜欢夜里大规模抓螃蟹和打捞海货,而且前往的海滩往往都是私人和自然保护区的海滩,如今这些人要注意了。




(网络配图)

近日,几名华人就因为在长岛琼斯海滩(Jones Beach)的Captree State Park公园捕蟹遇到麻烦,让一场好好的聚会变了味道。

据悉,涉事的C先生来自纽约,周围与朋友一起上岛钓螃蟹,据他说,当天的螃蟹特别好钓,不一会儿就有一大桶。

正当一行人沉浸在捕蟹乐趣中时,纽约州环境保护厅执法人员刚好在这里巡检,经过执法人员对钓桶中蓝蟹的抽检,发现多只为含卵母蟹,当即对C先生开出上千元罚款。

C先生解释说,是准备将母蟹放回大海的,只是钓上来暂时放在桶里让孩子玩玩。

纽约州环境保护厅表示,根据纽约州现行规定,非商业性捕捞蓝蟹无须申请捕蟹许可,但每人每天钓螃蟹数量不能超过50只,且含卵母蟹无论大小均必须放生,否则执法人员有权以每只母蟹300至500元的标准,对违规者处以罚款

C先生认为自己很冤,准备上诉。

不过对于爱捕蟹或者海货的华人民众要注意了,由于一些华人深夜组团海钓,而且还专门防着执法人员抽查,目前纽约周边的海滩将在本周推出更严厉的法律,加重罚金及违规级别,打击盗窃贝类的“有组织的螃蟹犯罪团伙”。





长岛东汉普顿(East Hampton)代表律师表示,需要采取更严厉的惩罚措施,以阻止外地人源源不断地将一车又一车甲壳类水产捕捞,涉及水域包括内皮格港(Napeague Harbor)和乔治卡池塘(Georgica Pond)在等。



不少居住在长岛居民指出,许多华人利用微信组群,常常数十人结队在深夜前往捞蟹,一次可捞数百只蟹,当局应是很了解华人的捞蟹手法,若其他地区也跟进重罚,华人以后捞蟹恐再不易。

根据长岛东汉普顿镇检察官卡洛(Chris Carillo),当地纳皮格港(Napeague Harbor)以及乔治卡水塘(Georgica Pond),停着许多满载外地人的货车,车中满载蛤蜊、扇贝、海螺、寄居蟹与蓝蟹等海产品。



卡洛说,这些在夜间出动盗窃的人还会配备一名“放风人员”,以便随时提醒他们注意海上巡逻人员。

而且,其实大家都知道这样做是犯法的,所以捕捞人员一般都不会把ID带在身上,就是为了避免被警察抓走。

“很明显,被抓的这些不是本地车辆、没有当地的贴纸、没有停车证,也没有像当地商业渔民那样可识别的车辆。”他说。



卡洛还说,由于无证捕捞仅是违规行为,即使被抓,这些人也不会被铐上手铐。而他们满载的水产品,据信都会流入纽约市,尤其是皇后区。

当地政府董事及受托人在去年达成一致,针对无证捕捞,拟加设“严重”违规级别,以儆效尤。

卡洛还在近日提议,将包括个人无证捕捞甲壳在内的五项违规行为,升级为可以被警方逮捕的严重控罪,并将甲壳类非法捕捞的罚款150元,增加至1000元至2500元不等。

镇长范思易(Peter Van Scoyoc)则表示,预计新规将在本月6日或之前实施,并计划扣押涉事车辆及所有的设备,“我们非常重视,也一直在关注这个问题”。



熟悉华人捞蟹的曹先生表示,东汉普顿当局似乎很了解华人捞蟹手法,新规针对性强,罚金也够狠,如果长岛其他地区及其他的郡也跟进重罚,华人以后捞蟹恐怕“凉凉”。

他也介绍,长岛两郡以及皇后区、布碌崙(布鲁克林)南岸的多处海湾,是纽约华人的热门捞蟹地点。不同于一些合法捕捞的公共海边公园,这些海湾多为自然保护区或私人海滩,蓝蟹数量庞大。

有关非法捞蟹隐患,曹先生也提醒,捕捞地点不属于拥有健康保证的“认证区域”(certified area),水质可能受污染,也含有危害健康的重金属,非法售卖会贻害更多人,除破坏生态外,私闯私人土地也属刑事罪,夜间捞蟹若不熟悉地形,涨潮时段也容易溺水,有人身安全隐患,“只是有些华人还是不知收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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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来源: 留园 查看原文
https://www.6parknews.com/newspark/view.php?app=news&act=view&nid=61437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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