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手车行“深喉”曝行业内幕 辞职举报 官方调查(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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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轮胎有4公分鼓包变形,换到内侧可以不被发现。”

“大灯起雾,就在大灯上打几个洞解决。”

“挡风玻璃现裂痕,不换正品选择廉价货。”

……

经过激烈的思想斗争,陈先生对所在车行的做法无法接受,决定辞职并向相关职能部门实名举报。

陈先生,原是四川自贡一家二手车行的员工,其岗位是车辆整备员,负责对收购回来的二手车进行清洗、检查和送修,以确保车辆销售时没有安全隐患。

据他讲述,在他任职期间,车行负责人为降低经营成本牟取最大利益,多次不采纳其建议,对车辆采取遮掩问题的方式,该修不修、以次充好等。对此,陈先生认为这是欺瞒消费者,并担心这些有问题的车辆销售出去后,一旦发生安全事故,自己会承担法律责任,遂毅然辞职并向市场监管部门举报,希望能对车行的行为进行调查认定,同时根据调查情况,对认定存在问题的车辆予以召回,按行业标准进行维修处理并赔偿客户相应损失。



↑资料配图 袁伟摄

6月12日,涉事二手车行相关负责人向红星新闻记者表示,该员工(即陈先生)在职期间,因跟商家谈回扣、坐地起价等行为触犯公司“红线”,还有涉嫌侵占公司财产行为,已报警处理。对于他的举报,公司称举报不实,已配合相关职能部门现场调查。

记者了解到,接到陈先生的举报后,自贡市贡井区市场监管局执法人员已到涉事二手车行进行了检查。目前,正在对相关情况做进一步了解,并将对举报问题逐一核实。

实名举报:

“问题车辆”维修建议遭拒

二手车行员工辞职举报

陈先生是四川自贡人,今年4月6日入职自贡市某二手车行。入职后不久,他被安排从事车辆整备工作,即对车行收购回来的二手车进行清洗、检查和送修,然后转交给销售人员销售。

陈先生告诉红星新闻记者,他有过在汽车4S店的工作经历,作为车辆整备员,就是要检查车辆存在的问题,然后逐一提出解决方案,比如维修、更换配件等等,以确保车辆交到客户时不会有安全隐患。

陈先生说,虽然是整备员,但他在二手车行工作的一个多月时间里,多数时候,他提出的维修或更换配件的整备建议,都会被负责人否决,取而代之的是“不修不换”或更换低廉的配件。

“有问题的车子卖出去了,一旦出现安全事故,追查起来,我就是责任人。”陈先生说,出于这方面的担忧,他决定辞职,然后以欺瞒消费者为由,向当地市场监管部门进行了实名举报。

“爆料内幕”:

“该换不换、该修不修”

讲述二手车行系列套路

近日,陈先生在接受红星新闻记者采访时表示,之所以举报二手车行,主要原因就是他提出的许多整备建议,多数被公司相关负责人否定,“转而采取遮掩问题,该修不修、选材以次充好”等方式。他认为,这是欺瞒消费者,同时担心这些没有处理的车辆销售出去后,一旦发生安全事故,自己也会承担法律责任,遂决定辞职并举报。

陈先生所讲的二手车行套路主要有三个方面,他向红星新闻记者逐一进行了介绍和举例。

套路1:“该换不换”

“轮胎鼓包变形,就换到内侧藏起来……”

陈先生介绍,比如一台宝马汽车,他接车时发现车右后轮胎有4公分左右鼓包变形,当即向公司相关负责人反映并建议及时更换。负责人却回复,“可做换面处理,即将有伤轮胎外侧换置内侧,使其隐藏不被用户肉眼发现”。另有一台宝马汽车,修理厂发现轮毂变形,轮胎内侧有两处开裂,他也是第一时间报告负责人,负责人让他联系老板,老板答复,“不换且正常销售”。目前,该车辆已售出。

还有一台奥迪汽车,“瓜子”(二手车平台)评估查测提示该车左前轮已损坏,已漏帘布层,建议及时维修。但车行没做任何回应,最后该车辆在轮胎未经任何处理的情况下就卖出。



↑陈先生与相关负责人的聊天记录截图 受访者供图

套路2:“以次充好”

“挡风玻璃不换正品选低价货 ,更换劣质电瓶”

陈先生说,一台路虎汽车到店后,他发现其前挡风玻璃有一处近20公分长的裂痕,按整备标准必须进行更换。然而,车行为了利润最大化,在维修厂报价前挡风玻璃正品3500元、仿品1700元的情况下,最终选择用外地某汽修店价格750元的带路虎标识的前挡风玻璃进行更换。他认为这是欺诈行为,说严重些,若车辆在高速行驶遭遇外物猛烈撞击的情况下,劣质挡风玻璃会四散开裂,危及驾乘人员的生命安全。

另有一台奔驰汽车,因电瓶寿命仅3%必须更换,修理厂报价760元,车行老板联系更换了一个160元的劣质电瓶。陈先生认为,劣质电瓶漏电、短路引起的车辆自燃屡见不鲜,有重大安全隐患。

套路3:“该修不修”

“大灯起雾,被负责人要求在灯上打几个洞解决”

陈先生说,一台宝马汽车的大灯起雾,车行相关负责人要求他在大灯上打几个洞解决。修理厂当场反对,但负责人坚持己见。客户知晓这一情况后要求密封修复,修理厂拆装后发现,大灯后座破损严重无法修复,建议更换。但车行负责人嫌费用太高,拒绝更换。最后,车行另外找了一家维修厂,简单粘合修复。陈先生补充说,车行负责人要求他不能告知客户并让修理厂保密。

陈先生介绍,除了上述情况,车行在整备车辆过程中,还有对存在发动机漏油、变速箱顿挫感极强、车辆高速行驶下方向发抖、减震器漏油损坏等问题的二手车不及时维修的情况。



↑陈先生与相关负责人的聊天记录截图 受访者供图

车行回应:

负责人称“举报不实”

已配合职能部门现场调查

“他这是不实举报。”6月12日,陈先生反映的涉事二手车行相关负责人接受红星新闻记者采访时表示,该员工(即陈先生)在职期间,因跟商家谈回扣、坐地起价等行为触犯公司“红线”,还有涉嫌侵占公司财产的行为,目前已报警处理。而对于他的举报,公司认为举报不实,已配合相关职能部门的现场调查。

该负责人还向记者表示,公司的车辆整备部门有专门流程,会根据每辆车的具体情况进行具体分析和处理。该员工在职期间,他做的决定不一定是对的,公司都是要求整备员向主管反映,主管分析决定。

对于陈先生提及的“该修不修”“该换不换”和“以次充好”的套路,该负责人回应这都只是他的个人说法。比如,轮胎鼓包,公司都是直接更换,“换到内侧不被用户肉眼发现”是他的个人说法。对于大灯起雾采取钻洞解决的例子,是该员工在处理流程上有误导致的,最终造成了客户退车。

该负责人也坦言,每辆车都会进行不同的处理方式,陈先生反映的情况可能有个别存在,但公司都是按正规流程处理。公司出售的每台二手车都有第三方检测评估报告,有质保。合同上会注明“无重大事故、无水泡、无火烧”,如果不属实,可以直接退车。二手车做的是口碑,他们公司不会因为小问题影响公司信誉。

对于车行负责人关于“触犯公司‘红线’”的说法,陈先生表示,“根本没有,更没有侵占公司财产,随时愿意配合调查”。



↑陈先生提交的相关证据 受访者供图

业内人士:

商家需明确告知安全问题

确有商家隐瞒不处理“小问题”

关于二手车的整备和销售,从事二手车收购销售近20年的徐先生在接受红星新闻记者采访时介绍,二手车实际就是使用过的二手商品,不管是成色、零部件,还是使用性能,本身都会有一定缺陷。客户决定购买二手车,首先是默认了在可接受价格范围内,接受有一定缺陷的商品,这跟购买新车是有差异的。

徐先生说,商家在销售二手车过程中,需要明确告知消费者的主要有“是否有重大事故”“是否是水淹车”“是否是火烧车”等关系到车辆核心安全问题的事项。而对车辆存在的不影响安全的零部件损伤程度、易损件是否应该更换等小问题,则是买卖双方在验车或讨价还价时来解决的。比如:客户发现轮胎磨损严重,可以提出更换或者折价;如果发现发动机渗油,可以提出维修或折价后自行维修。这也恰好说明,二手车是“一车一价”,它的缺陷程度决定了它的最终价格。

徐先生称,行业里,确实有一些商家不处理车辆的小问题就直接销售的情况。销售时有意遮掩和隐瞒,目的就是降低经营成本,如果客户发现并提出来了,才会采取补修或折价。但如果存在隐瞒车辆安全问题的事项,那就违背了职业道德和相关规定,“这个是原则问题”。

从事多年二手车经营的周先生也表示,二手车的价格是双方协商确定的,与车辆年限、行驶总里程、缺陷程度有密切关系。其实,二手车经营者把诚信和口碑看得很重要。所以,很多二手车商反而不会刻意隐瞒车辆情况,补漆、渗油、轮胎磨损程度等问题,都会明确告知客户,转而在价格上予以优惠,最终与客户达成一致。

红星新闻记者走访多名二手车商家后了解到,他们对核心安全问题的告知是“必须告知”,而对于小问题的告知则有各自看法,但大多数认为小问题不告知,不属于欺瞒消费者行为,而是查验是否仔细、消费者要求高低的关系。

部门回应:

市场监管部门已介入调查

会对举报问题逐一核实

对于此事,自贡市贡井区市场监管局相关负责人向红星新闻记者介绍,6月4日、5日,举报人陈先生先后到辖区市场监管所、区市场监管局,以及通过12345热线电话对该情况进行了反映举报,局、所相关工作人员均予以接待,同时也受理了12345举报单。

6月6日,自贡市贡井区市场监管局执法人员到涉事二手车行进行了检查,首先确认其证照合法有效,并调取了多份车辆交易合同。目前,执法人员正在对相关情况做进一步了解,并将对举报问题逐一核实,届时会及时反馈给举报人陈先生。



↑资料配图 袁伟摄

6月9日,自贡市贡井区商务局相关负责人接受红星新闻记者采访时表示,根据国家颁布的《二手车流通管理办法》相关规定,二手车卖方还应当向买方提供车辆的使用、修理、事故、检验以及是否办理抵押登记、交纳税费、报废期等真实情况和信息。买方购买的车辆如因卖方隐瞒和欺诈不能办理转移登记,卖方应当无条件接受退车,并退还购车款等费用。同时,商务局还定期联合市场监管、公安、税务等部门对二手车市场及商家进行检查,督促市场和商家做到合法合规经营,严格杜绝欺瞒、欺诈消费者行为。

对于二手车消费纠纷,自贡市贡井区市场监管局相关负责人介绍,消费者投诉最多的是“交易流程不透明、不规范、合同约定内容不全面”“车辆使用一段时间后发生故障要求退还”等。该负责人表示,作为市场监管部门,首先依法核查经营者是否具备经营资质,相关证照是否齐全;其次,要求经营者在销售二手车过程中做到明码标价、履行告知义务,其中也包括车辆情况;第三,督促经营者诚信经营。对于消费者而言,建议在选购二手车时一定要通过正规渠道购买,选择信誉好的二手车市场、经销商或4S店,并注意查看企业证照、车辆手续。此外,消费者在购买二手车时,还一定要签订责任明确的书面合同,划分好权责。同时,可主动要求经营者提供第三方车辆鉴定评估报告,或者自行选择第三方对车辆进行鉴定评估,最大限度保障自身合法权益不受侵害。

红星新闻记者 袁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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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来源: 留园 查看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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