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同开房电梯亲热 公务员否认出轨 法律如何界定(图)

海报新闻 0




该视频信息显示,爆料人郭女士的丈夫赵某在电梯内和另一名女子互相搂抱,举止亲密。



爆料人郭女士表示已经把相关资料交给他们单位纪委了。



6月7日,四川宜宾郭女士在网上发文称,公务员丈夫与单位同事一同开房并曝光一段电梯监控视频。网传视频中两人举止亲密,女子在电梯中几次抚摸男子额头,男子还拥抱女子。在她发布的另一条图文视频中,能够看到两人是牵手一同进的电梯。郭女士称,男方最初没有工作,她省吃俭用、默默鼓励,男方终于考进了珙县洛表镇某单位,但他却出轨了。

女子实名举报 当事人否认:离婚,或将提起诉讼

据报道,郭女士向宜宾市珙县洛表镇纪委实名举报丈夫赵某云的作风问题,并提交了相关证据资料。“工作人员说处理周期需要三个月,暂时还没有处理结果。”6月8日,大象新闻记者联系到洛表镇镇政府,工作人员称,赵某云是农业技术综合服务中心新入职的正式员工,其他情况暂不清楚,会向领导进行上报。

6月8日,当事男子回应:自己并未出轨,当时是在安慰同事,她当天心情不好,牵手是为了拉她下楼吃饭,电梯里有一个拥抱的动作,但是很浅。他还表示:现在正在找律师调解离婚,如果调解未果将提起诉讼。

对于此事,广大网友怒了。什么时候正常男女同事吃饭要手牵手了?男方与女同事举止亲密,竟然还理直气壮地辩解,说妻子是胡搅蛮缠胡编乱造,还说造谣是要被起诉的?



纪委已介入调查

据大皖新闻报道,6月9日记者联系了洛表镇政府,工作人员表示,赵某云被举报一事目前已由珙县纪委在处理,他们正在配合调查。记者询问当事人赵某云是否仍在正常上班,工作人员表示不方便透露。

记者随后联系珙县纪委,对方表示,此事目前县纪委正在调查中,有结论后会对外进行通报。对于郭女士说的“处理周期需要三个月”,珙县纪委工作人员否认:“我们没有对她说过这个话。”

此外,珙县县委宣传部在接到大皖新闻记者来电后,表示要请示领导后再回话。随后,县委宣传部工作人员回电称,目前此事由县纪委调查中,会由县纪委进行通报,但调查需要多少时间不好说。

公务员出轨法律上如何界定?

目前调查结果还未出,从法律上该如何看待此事呢?对此,头条号法律认证作者@安律说法认为:

首先,女子和丈夫各持一词,谁是谁非,还需要靠证据说话,可以肯定,如果情况属实,女子丈夫如果与女子离婚,不仅要承担民事赔偿责任。女子丈夫作为公务员,还将面临处分!

据《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第29条的规定,即“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给予警告、记过或者记大过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降级或者撤职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处分:……(三)包养情人的;(四)严重违反社会公德的行为。”女子丈夫身为公务员出轨应当受到相应的处分。

其次,女子丈夫有没有出轨,还需要调查确定,但是可以肯定的是,身为有妇之夫,应该注意与其他女子交往的边界,像这样在公共场合与女同事搂搂抱抱暧昧不清,确实不妥。

如果真如男方所说,可以告妻子造谣吗?

@安律说法表示,应当注意的是,诬告和错告是有区别的。诬告通常是指举报人出于打击报复、栽赃嫁祸、猜疑嫉妒的动机,刻意捏造事实或伪造材料,意图陷害他人,行为人主观上对此具有故意心态(追求或放纵)。而错告是指举报人出于捍卫权益和维护公平正义等正当目的反映问题,其自认为举报内容是真实的,但由于举报人了解情况或认识问题的局限性造成举报失实,行为人主观上对举报失实具有过失。

具体到本案,即便女子丈夫只是为了安慰女同事和女同事吃了个饭,女子看到电梯暧昧不清的场面,也有理由怀疑丈夫出轨,这种情况下女子并不属于诬告,而是错告,依法无需承担任何责任。最后,是吃饭还是去开房,其实都很容易调查清楚。

不管事情如何发展,该事件都再次提醒广大已婚人士,尤其是公职人员。公职人员的一言一行都代表着国家的形象,与其他女性交往要保持适当的距离,避免伤害家人,影响前程!


 阅读原文 

文章来源: 留园 查看原文 文学城原文
https://www.6parknews.com/newspark/view.php?app=news&act=view&nid=610532
分享文章:
还没有评论
登录后发表评论
返回 到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