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13岁女生卖淫 遭中年男子粗暴性侵 令人发指(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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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月4日,媒体披露了一起奇葩而又令人发指的案件,重庆一名13岁的初中女生被同学介绍卖淫,遭到40多岁的中年男子粗暴性侵。事件经媒体曝光后,舆论一片哗然,许多令人发指的细节披露后,更是令人瞠目。



就在2月3日,当地妇联表示已知晓此事,并称已经报警,同一天,当地派出所称目前正在处理此事。

实际上,最早曝光这起事件的不是别人,而是受害女孩的父亲李先生。日前,李先生在社交媒体上发文,详细讲述了自己女儿的悲惨遭遇。

李先生称自己家住重庆市石柱县,他的女儿小丽今年13岁,读初中。2022年10月份,女儿被班上2名女同学多次蛊惑卖淫赚钱,被女儿拒绝。后来,在同学的不断威逼利诱下,女儿答应了他们的要求,当年12月11日,女儿被带到一名15岁初三学生的手中,经过化妆后,女儿被带到一个工地上,被一名40多岁中年男子粗暴性侵。



李先生称,事发后,男子给了3000元现金,其中2000元分给了那个初三学生,另外两名学生各得到300元,女儿小丽得到剩下的400元。

12月14日,得知此事后,李先生非常气愤,当即报了警。

目前,这起事件已经过去了50余天,2月3日,有媒体记者与当地妇联取得联系,求证此事。一名工作人员称已经知晓此事,目前警方已经立案。这名工作人员还称,女孩好像还没满14岁,是13岁。



就在同一天,记者又与接管这起案件的重庆市石柱县三河镇派出所取得联系,了解案件的进展情况,一名工作人员称案件正在处理中。

这起事件被曝光后,在网上也引发强烈反响,有一位网友留言称,父母为了赚钱,可能没时间教育和看管孩子,导致悲剧的发生。在这起事件中,家长与校长都有不可推卸的责任。

还有一位网友表示,未成年保护法是保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不受侵害,不是未成年人为非作歹的护身符,强烈建议未成年人犯罪与所有成年人同罪。



还有一位网友站在法律的角度评论说:参与此案的那三个学生即使不负刑事责任,也要记录档案。至于那位四十多岁的男子,根据刑法规定,犯强奸罪,且情节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奸淫未成年的要从重处罚。 阅读原文

文章来源: 留园 查看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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