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人谋杀同胞并埋尸被判一级谋杀 如今寻求宽赦(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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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日前BC省高等法院审理了一宗寻求提前假释的案件。2006年,两名华人男子为图财犯下谋杀和埋尸罪。其中一名被告于2009年被判一级谋杀罪名成立,至少25年不得假释。如今他向法庭提起申诉。


图源:biv.com

据RichmondNews报道,来自福建的41岁移民李榕(音译,Rong Lilly Li)于2006年5月26日当天离开赌场,在赌场前登上一辆金色Dodge Grand Caravan的厢型车后失踪。据悉,李榕在当地涉及从事放高利贷的活动,也是River Rock Casino的一名员工。

当年29岁的冯楚明(音译,ChuMing Feng)与同伙梁国伟(音译,GuoWei Liang)一同杀害了李榕并于第二天埋尸于温哥华的Jericho Beach沙滩。当时梁国伟负责引诱李榕走出赌场,并坐上厢型车。她一上车,就被冯楚明用黑色皮带绕住脖子致死。

两人搜寻了李榕的钱包,拿走了500元现金和价值2000元的赌场筹码。据悉,同年6月3日警方邀请冯楚明问话,当时因证据不足释放他。到了9月6日,冯楚明去信警方揭露藏尸地点。警方在9月底控告冯一级谋杀罪,但冯仅承认误杀或二级谋杀。

据BIV报道,BC省高等法庭在2009年判处冯楚明一级谋杀罪名成立,终身监禁,按照法律规定,他应该被关押到2031年才能寻求假释。2012年时他曾发起上诉,但被驳回。2021年时,他又根据faint hope clause法案向法庭提出希望减刑。该法案允许被判处终身监禁者在服刑15年后可以申请提前获得假释。

法官向陪审团表示,"现在要考虑的重点是2009年时所作的判刑是否对冯楚明来说太过严厉。"

在判断如今45岁的冯楚明是否符合宽赦条件时,法官认为陪审团应该考虑三件事:冯楚明在上周出庭时所体现出的特性,他自2009年服刑以来的表现以及从受害者角度出发是否该予以宽赦。

据悉,受害者李榕的女儿当时在法庭上递交了一封声明。11月17日,受害者女儿Ahi Yan Chen在信中表示,反对陪审团允许冯楚明获得提前假释,因为当时冯楚明的行为令她在青少年时期蒙受了失去母亲的痛楚。

"他在李榕祈求饶她一命时,仍然用尽全力拉紧皮带将其勒死," 法官说道。"根据刑事处罚条例,当时的宣判是恰当的。如今的问题是现在的情境是否该对他宽赦。你们作为陪审员的任务是从中寻找恰当的平衡点。"

图源:biv.com

法官还表示,冯楚明如今已经感到悔悟,并承认要对自己的刑事罪名承担100%的责任。此前他还辩称,自己在动手杀害李榕前,喝下了有毒的水,所以导致了他的行为。法官形容"这是一个谎言。"

法官称,现在有纪录表明,冯楚明是一名"模范服刑者,",因为他表现良好,尊重监管机构,并获得了狱警的信任,一直在Mission Institution内承担清洁员的任务。

"法律要求你们审视一下这起案件发生的情境。首先这是一级谋杀罪,犯案者事先有计划,且处心积虑要作案的。他杀害了一名女性,他做这些是为了钱财。法律也要求你们从受害者的角度出发进行考虑。尤其是受害者女儿所宣读的受害人影响陈述," 法官说道。"法律还要求你们看看犯案者的个性,考量从2006年案发之后到今天他是否已经有所改变。"

法官提醒陪审团,冯楚明的律师Eric Purtzki表示,冯已经完全变了一个人。

"在庭审和犯案时,他是一个有严重人格缺陷的人," 法官说道。"他对自己的配偶说谎导致他的婚姻破裂。他因赌博欠下高利贷,于是决定参与谋杀获得钱财。这个疗愈过程需要时间,很艰难,他也承受了这一切。"

法官也从检控方角度提醒陪审团称,控方律师指出,冯楚明的作案动机、参与作案的过程以及后来的悔过是不一致的。

精神鉴定报告显示,冯楚明并非精神病患者,但他此前一直表示自己没有事先筹划抢劫和杀害李榕。而证据表明,他曾在作案前花了三个星期来策划。

最终,陪审团在周三时做出决定,决定让冯楚明减刑三年。尽管冯楚明的代表律师提出希望给冯减刑5到20年,但陪审团认为,虽然冯现在行为已经有所改变,理应减刑,但综合多方因素考虑,陪审团认为冯楚明只能提前三年获得假释。这意味着冯楚明可在2028年获释,而非原来裁定的2031年。 阅读原文

文章来源: 留园 查看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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