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山东人,在美国做大学教授,46岁辞职改当农场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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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叫姜铭涛,59岁,现居美国威斯康星州马拉松郡。上世纪八十年代末,我从山东农村走出国门,到加拿大读医学博士。九十年代,我又到美国读了博士后,并被一所大学聘为助理教授,过上了儿女双全、有房有车的体面中产生活。

对于一个从农村走出来的人来说,我好像是成功了,在象牙塔里爬了二十多年,终于变成家乡父老口中那个争气的孩子。但实验室长年枯燥的科研工作,越来越让我身心疲惫,甚至出现了季节性抑郁。

2009年,46岁的我选择结束科研工作,让下半生换一种活法。我办过球迷俱乐部,做过报社主编,还当过保险销售员,机缘巧合之下,我在美国买了片土地,最终成为一名农场主。

这些年经常有人问我同一个问题:你一个学了20多年医的博士,不好好搞科研却跑去种地,到底咋想的?怎么说呢,用一句调侃的话就是“现在流的汗都是当初脑子进的水”。

当年我16岁上大学,选择学医本来就不是我的初衷,更多是为了出路而非基于兴趣。事实也证明,比起整天在实验室里摆弄一堆药品、试剂和瓶瓶罐罐,我更喜欢开着拖拉机在农场里劳动。

我祖籍山东,1963年在威海乳山银滩乡的一个农民家庭里出生。我的父亲因为口才好,能写得一手好字,被选去支援建设大三线,从农民变成了国家干部身份。我的母亲是一个只上过几天识字班的农村妇女,种地的同时还要拉扯养活我们兄弟姊妹四个。粮食紧张的时候,她就想办法用地瓜叶、榆钱、槐花填饱我们姐弟几个的肚子。

我这人不算勤快,小时候尤其贪玩,但由于父亲常年不在家,我只能像个小大人一样跟着母亲去生产队干农活。冬天到大田里翻地、整平;春天到山坡上挖坑、种树;夏秋农忙季节帮着收庄稼、打场,上学路上我都背着个筐,沿路捡粪作肥料。

记得小学四年级参加麦收,我因为干活积极被生产队记了4工分,那会儿一个成年男劳力也才8工分。因为农活干得好经常别夸,我在种地这件事上找到了一种特别的价值感。

在我上中学的时候,农村还在搞人民公社,学大寨,整天热热闹闹,乱乱哄哄的。学校对学习也不是特别重视,三天两头组织我们去参加劳动。有次劳动回来,班主任看着我满头大汗,就夸我“姜铭涛,你真是生产队长的好料子啊!”

后来我在美国农场里开着拖拉机干活的时候,一想到这儿就乐。我这不就是如老师当年所愿,当上生产队长了么?

1977年,国家开始恢复高考,有一天我正在生产队的地里劳动,忽然听到村里的大喇叭在播送中央人民广播电台的新闻联播节目,恍惚记得说是“符合招生条件的工、农、兵等都可以自愿报名,择优录取”什么的。同年冬天,乳山县要组建一个冲刺高考的重点班,我因为成绩好被选上了。

班里都是全县各个中学选拔上来的尖子生,第一次上英语课,有个县城的女同学上来就用英语来了个自我介绍,说“My name is XXX, I love 北京天安门!”什么的,说实话我根本不懂,但听着朗朗上口,羡慕得不得了。那时候我连26个英文字母都认不全,这也是没办法的事,乡下孩子就是想学也没那条件。

由于基础相对较差,我开始拼命追赶。慢慢地,各科成绩越来越好,特别是语文和物理,就像打通了“任督”二脉,几次预考都是全班第一或第二。轮到高考的时候,我却出了个岔子。上考场前一天晚上,班主任老师看我没蚊帐就让我去他家睡,一换环境我更睡不着了,快天亮才眯着一会儿。上午第一门考数学,我脑袋昏沉沉的,试卷都没答完,最后只考了65分。

当年总分320分以上可以读全国重点本科,280分以上能选择省级本科。我总分306分,没落榜,却失去很多学校的选择机会。填志愿的时候,班主任跟我说,“铭涛你去学医吧”。我很无知地问,“大学里面还有医学院?”老师说:“嗯,有,你记性好适合学医,这个成绩就报咱省医学院吧。”

我一时不知道怎么回答了。高考前,我一直想着自己物理好,也喜欢工科,本打算学个工程专业,以后当个无线电工程师什么的,学医绝对是我从来没想到过的一个选项。我父亲觉得医生这个行业旱涝保收,稳当,也同意报这个。

在那个时候,能上大学的喜悦很快就冲淡了我无法选择工科的失落。再说,对一个16岁的农村孩子来说,比起出路,兴趣又算得了什么呢?就这样,在阴差阳错之下,我报了山东医学院(现在的山东大学医学院),从此走上学医之路。

1979年,我来到了省会济南读大学。医学院本科阶段原本是五年制,我入学那年刚好赶上学校响应国家号召,要成立一个六年制的英语医学班。这次又把我选进去了,我很惊讶地问老师:我就考了35分,咋还选中我了呢?老师笑了一下,看着我说:不错啦,很多人才考了十几分。

看来不是我优秀,是其他人更差啊。后来进了英语医学班,我开始专攻英语及基础科目。在这个得天独厚的条件下,英语基础打得很扎实。我两次参加学校竞赛都名列前茅,还作为主持人组织了几期竞赛,语感越来越好。

相比英语,主攻的医学专业倒让我觉得少了很多乐趣。学医是个慢功夫活儿,本科阶段的医学知识重在打基础,有点偏文科性质,主要是记忆和理解。正如我高中班主任所说,我记忆力比较好,因此少了一些其他同学挑灯夜战的辛苦,也没有挂过科,但并不是真的喜欢这门学科。当时班里有位同学晕血,学校不得已同意他换了专业,这件事都让我羡慕了好久。

在英语医学班学了六年后,转眼要毕业了,我想着学好临床能进医院当医生,就报考了本校的临床研究生,开始专攻小儿科心脏病医学研究。

那时国内开始流行出国潮,我导师是从美国斯坦福大学留学回来的,在他的鼓励下,我于1987年参加了托福考试,打算为出国留学做准备。成绩出来我自己都吓坏了,满分670分,我考了650分,这个成绩在全国名列前茅,我自己都有点不敢相信。

1988年,我独自来到加拿大安大略大学,开始攻读心脏生理学博士。初到异国他乡的新鲜感并没有持续太久,几个月后的第一个冬天我就觉得情绪低落,时不时有些压抑。一方面是异国他乡文化的冲击,另一方面是被当地的气候条件困扰。

出国之前,我一直生活在山东,习惯了四季分明的季节,而安大略省在北纬43度,地理位置相当于东北,冬天非常漫长,甚至到了四月底还看不到春暖花开的迹象。

幸好太太在一年后也来了加拿大,她是我的大学同班同学,研究生毕业前我们举行了简单的婚礼。她博士学校原本在美国,后来为了和我团聚转学到加拿大。1995年,我们一起完成了博士学业。毕业后我先在多伦多大学工作了一段时间,太太则考下实习医师资格。

也可能是“不到长城非好汉”的心理作怪,我内心有一种不到美国留学就没到顶的感觉。不久后,我争取到了去美国威斯康星州大学做博士后的机会,觉得那边发展前景和待遇可能会更好一些。太太如果去美国做医生,机会也会更多一些。权衡之后,我们全家人告别加拿大,于1996年来到了美国中西部的威斯康星州。

在威斯康星州大学做博士后期间,我成功拿到了美国心脏病基金会的基金,转到威斯康星州立大学麦迪逊分校当上助理教授,从事心脏保护研究。美国心血管研究领域的旗舰杂志叫《循环研究》,那十年时间,我先后在这本杂志上发表过三篇文章。据说2005年的时候,浙江大学的老师如果能在这个杂志上发文章,一篇就能拿20万人民币的奖励。

后来我有一项研究成果被美国生理学会杂志采用, 并发社论称其为“里程碑发现”,认为我从理论上指出了线粒体离子通道对心肌保护理论的谬误。这项成果让我打破了对学术权威的迷信,却也因此感到一种失落。

每一项科研成果,背后都是多少个日夜的煎熬。可能只有热情,才能忽略掉高强度、长时间的工作投入和不对等收益之间的落差,才能克服科研中的那些沮丧时刻。对我而言,从选择专业的时候就忽略掉了“兴趣”这个关键因素,可以说一直是在忍耐中前行。

美国助理教授的合同一般是一年一签,入职第二年开始,我的基础工资就按百分比减少,收入主要靠科研经费。这意味着我每年都必须做出点成绩来,压力就像山一样压在心里。除此以外,我还要经常参加校务会议、教务会议,每年给研究生讲几次课,哪一件事我都不敢懈怠。即使下班回家,我大部分时间也是坐在电脑前忙碌,总感觉每天都在高负荷地运转。

每年到了一二月份,我都会出现季节性抑郁,坚持了几年,情绪越来越差,身体也开始出现问题。后来检查发现是内分泌失调导致患上继发性低血糖,吃饭越吃越饿,情绪躁动不安,医生都建议我调养一段时间。

那阵子,我就在想要不要换个活法,真的不想生命再这么浪费了。太太看我这么痛苦,对我说,“既然做得那么不开心,那就不要做了嘛。”于是,我在2007年正式辞去大学教职,开始走出实验室尝试不同的工作,还经常组织华人社区的一些公益活动。

那年7月我看到中国球员易建联被雄鹿队选中,就在华人社区成立了“易建联球迷俱乐部”,因此认识了“姚明球迷俱乐部”的主席谢忠先生,后来他支持我做了华人报纸《密城时报》的主编。与此同时,我还做过一段时间保险投资,学会了与不同行业的人打交道,终于蜕掉了那层书生皮。

2009年,太太受聘到马拉松郡沃索市(Wausau)一家医院任主治医师,我们全家就一起搬过来了。沃索市(Wausau)是马拉松郡的县驻地,Wausau是印第安语,意思是“Far Away Place”(即遥远的地方)。最初是因为威斯康星河流经这里,吸引了早期移民来到这儿生活定居。这段一百多年的历史让我很受触动。美国这么肥沃的土地,汇集了世界各地的移民来开拓,为什么我们中国人不能做呢?

我经常和华人朋友开玩笑,你说咱们中国从800年前的明朝开始,郑和就已经七次下西洋,如果当时再大胆一些,说不定现在美国都说的是汉语,谁是“外乡人”还不一定呢!我想起老辈山东人“闯关东”谋生活的历史, 当时的想法是:既然我已经“下西洋”了,何不也在这边开疆拓土?

那段时间最应该感谢的人是我太太,她做主治医师后,在经济上给了我选择的机会,让我辞职后无需忧虑眼前的面包和牛奶,可以放开手脚去寻找心中的诗和远方。刚到马拉松郡的时候,我经常到周边田间、山头去转转,闻着土地、森林和花草的芳香,越来越迷恋那种亲近大自然的感觉。

恰好那阵子在网上了解到蔬菜大棚,我就萌生了做日光大棚的想法,想学习中国东北的种菜经验,种点黄瓜、西红柿什么的。国内国外有些朋友知道我们搬到了马拉松郡,经常托我帮他们去买当地特产花旗参。我想它应该是个全球产业,反正都是种地,那不如直接种花旗参好了。

俗话说隔行如隔山,这个道理我深有体会。在马拉松郡,花旗参大多都是家族性产业,种参的经验也是代代相传,一般不传给外人。何况我一个“外乡人”,想在白人农民为主的人参种植行业争一口饭吃,很难。

刚开始,我只做和花旗参有关的营销工作。即便如此,有这么一张华人面孔突然出现在当地的参农群体里,我经常能感受到一些好奇,甚至是异样的眼光。

有次我到参农合作社去拿货,走的时候把支票放在了经理办公桌上,可能他没有看到支票。本来这是个打电话问一下就能解决的小问题,他却直接发了一封措辞强烈的短信,说要通过律师诉讼我,让我感觉到了明显的敌意。

尽管初期经历过一些不愉快的事情,我后来还是幸运地遇到了贵人,其中一位名叫大卫,他毕业于美国西点军校,是一位曾三次远赴中东前线的退役上校。大卫是猛客家族参场(Monk Garden)的第三代传人,他的家族来自英格兰,在马拉松郡种参已有超过百年的历史。正是大卫的出现,才给我深入花旗参行业打开了一扇门。

我们认识之后越聊越投机,很快就开始谈合作。我利用国内同学、朋友大量的人脉资源,帮他们家参场打开了中国的销售市场,并且与国内一家著名的中医药馆达成合作意向,取得了商标授权。

那几年正赶上国内经济高速发展,花旗参市场也很火热。2009年在本地遇到一位国内商家的采购员,他说现在市场这么好,我们一起种植花旗参吧, 将来我买你的产品。就这样,我“以无知者无畏”的心态开始了创业之路。

从购买农场到学习开拖拉机、种植花旗参、管理农场,我的热情一发不可收拾,憧憬着从一介书生脱胎换骨为美国版的生产队长。对于我的选择,当时在朋友圈子里引起了一片哗然,有人为我点赞,也有人表示不解。但这些都不重要,因为我找到了自己的兴趣所在。

师父领进门,修行在个人,在实验室坐了几十年,突然到田间地头忙活,对我来说也是个不小的挑战。从整地、打桩、播种、拉遮阳棚到修理农具、拖拉机都得从头学起, 除了流汗,有时候还会流血。

每开辟一个新的基地,我都难免受点伤,半路出家的水平还赶不上美国农民的童子功。说实话我真不服,想当年十几岁的年纪就能顶半个男劳力,现在有什么不行的?

要说种参最辛苦的力气活,应该算是每年播种后搭遮阳棚的工作,每英亩地要打上168根15厘米粗的木桩,再用300多米长、总重达1吨的钢丝绳搭成架子,用来固定透光透雨的遮阳篷。一根木头50多斤重,都是我自己一趟一趟去扛。忙一天下来身体会很累,不过心情是非常舒畅的。

搞农业很多时候要靠天吃饭,种参也一样。记得有一年秋天,我在朋友推荐下租了一片处女地,美国农业部的网站上显示这里的土壤性质是沙壤土,特别适合种花旗参,我就赶紧种上了。没想到第二年春天发芽时,很多参苗根部都出现了黄色锈斑,说明这里的土壤条件很差。

按理说应该止损放弃,无奈第一年投入太大,我于心不忍就留下了参苗。第三年雪上加霜,遇到倒春寒天气,又冻死30%的参苗;第四年已经无法改变局面,只能想办法弥补损失,收获一部分有机参叶做茶,代价是收获的时候产量只有平常的1/3,可谓损失惨重。

那几年我经历了惨痛的教训,天天泡在地里风吹日晒,人也晒黑了不少,但我的心情和身体是越来越好。每天在农场里呼吸着土地的芬香,接触着本分的农民,在田野、山间和各地的花旗参商业圈出入,让我觉得生活中充满了色彩,抑郁情绪一去不返。

来自陌生人的帮助,也让我的心态变好了很多。和周围一些老参农交流的时候,他们告诉我,原本大家怎么都不相信一个医学博士跑来种地当农民,肯定有什么企图吧?接触久了,他们发现我挺实在的,其实也是个像他们一样的大老粗,所以慢慢地都愿意帮我。这种感觉,就像我们国内说的“有人情味儿”。

有一次我批发了8万美元的花旗参发到加州去,本来答应是一个月之后回款,后来对方没有及时回款,到交货款的时间我手头只有4万美元。仓库的老板就帮我垫了剩下的4万,避免了我发生违约,那会儿我才认识仓库老板三个多月,说明我们此前的合作经历让他对我很放心。

这些朋友和我之前在学术圈接触到的高知群体有所不同,不会张口就是学术,一聊就是理想。他们更加务实,更容易满足,所以快乐来很简单,相处起来完全不会有心理负担。

在我交往的本地朋友里,有一个叫Bob的“奇人”,他文化程度不高,主要从事养殖及狩猎、采参。刚认识的时候,他主动提出来要给我办公室装饰一个稀有的孔雀模型,令我很感动。后来我才知道是因为他养的孔雀被冻死了,不得已才做成模型找我这种人买单。后来我们成了密友,我经常拿这事调侃Bob,而他每年都给我带来熊肉还有貂皮、熊皮这些好货。

从Bob身上,我见识了美国农民的精明能干,也学到了很多生活知识。有次Bob看见我那辆车刹车有偏差,二话不说直接爬到车底,用一枚钉子就解决了一侧液压漏油的问题,看得我这书生目瞪口呆。这些实用的生活技能,都是我过去在实验室里不可能学到的。

平时除了待在农场,我还经常参加当地的各种野外活动,比如每年9月1日开始的野山参采集季,很多周边的农民都会进山采参,我也不例外。在美国,各州及联邦法律规定对进山采参都有着明确的规定,会规定多少大小的不准采集;所有采到的参都不能私人买卖,必须由经纪人收货并注册认证。

看似不起眼的采参活动,实则有可能丢了性命,因为美国法律规定,除了国家森林与公园之外的地方都不准采集,私人领地同样不许进入。曾经有两兄弟进山采参后失踪,我们猜测有很大可能是跑到他人领地偷参被打死了。

为了安全起见,每次进山我都会雇一位印第安人“老把头”做向导带我去,我称呼他“肯老大”。肯老大除了做向导,还是一位艺术家,人活得非常洒脱,从不攒钱,导致经常入不敷出。离婚后他因为付不起孩子抚养费三次被投进监狱,每次这家伙都写信向我求助。今年7月,我又去监狱帮他付了967美元的费用,还帮他重新获得了工作机会。

到了冬季,我所在的威斯康星州还会举行为期十天的猎枪狩鹿季节,这是当地持续了百年的一项传统,一般都是男女老少齐上阵,爷爷、爸爸负责给儿孙传授狩猎技巧。根据州自然资源厅发布的数据,威斯康星大约两三百万头鹿,预计每年有20万头左右的鹿允许被合法狩猎,以维持生态平衡。

为了能近距离体验狩猎活动,我也申请过狩鹿执照,并且接受了几个小时的枪支使用和安全教程培训。那天不到凌晨6点就起床出发,还要按规定穿上醒目的荧光橙色外套,防止被其他猎手当成鹿误伤。

鹿的嗅觉很灵敏,我头天晚上洗澡都特意没用沐浴露,就怕第二天被鹿闻到吓跑,可惜还是空手而归。之后几年我又试过很多次,经验多了,也会有一些不走运的鹿撞到我枪口下,那种“老猎手”的感觉还是不错的。

除了参加这些户外活动,我还在坚持做公益。2017年,参场种植完还余了不少种子,我想不如把剩下的种子都送给大家吧。美国各地其实有很多贫困山民是买不起种子的,有的连银行户头都没有。那年我一共送出去价值近10万人民币的种子,帮助到几百户山民。

过去五年,我又免费向上千山民发放了1200万粒花旗参种子。按照十年之后10%的生存率粗略计算,将来至少可以带来大概500万美元的收益。

这些种子可以继续繁殖,不断繁殖,影响未来几代人。有个山民很认真地跟我说,“铭博(Dr. Ming)啊,将来我的孙子来找你的孙子卖野山参好不好啊?”,说完大家都开心大笑。别说,或许几十年后这个愿景还真能实现。

美国流行一个词儿叫“红脖子”,它是形容那些脖子被太阳晒得通红的白人农民,有种大老粗的意味在里面。现在我就是一个典型的“黄脖子”,生活简单,也算在喜欢的领域做出了一些成果。最早我只有两万美金起始资金和一把铁锨,如今发展出了5个种植基地、1个加工厂,还有自己的花旗参品牌。

种参的人都知道,人参味苦,通常三年开花,五六年才能结果,开花容易结果难。人生亦如人参,或是厚积薄发或是劫后余生,总要深深地扎根下去,经历那些难熬的日子,才能真正体会到结果的快乐。

有句话叫“种一棵树最好的时间是十年前,其次是现在”。能做喜欢的事情,同时有余力可以回馈社会,这些都让我觉得非常满足。我很庆幸自己在13年前选择走出书斋,回归自然。这是一场寻根之旅,让我开垦出了一片天地,找到了自己的乐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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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来源: 文学城 查看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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