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风生水起的药片 让美国追中国打了17年!(组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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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国还真是我们开拓眼界的渠道。

 

就比如,现在看到日新增病例数超100万的新闻,大家都波澜不惊。

 



 

美国虽然不兴戴口罩,但兴吃他们心中的新冠“特效药”——维生素C.

 



 

疫情初袭时,老美把维C货架抢购一空,其他药品几乎无人问津,维C是当之无愧的“顶流”。

 



 

不过美国人估计做梦都没想到:

 

全球有90%的维C都产自咱们中国,他们手里拿着的维C,就可能made in China.

 

这种冲击,不亚于告诉中国人,板蓝根是美国造的(当然不是)。

 



 

不过,直到半个多世纪之前,中国在维C这个小小的药片上,仍然在被国外咬住脖子吸血。

 

那么,中国是如何打破欧美国家长达半个世纪的“维C垄断”,用几块钱一瓶的维C从大国扼杀中一路逆袭,成为全球的“维C大佬”的呢?



 



众所周知,维生素C对人体而言至关重要,但我们无法靠自身合成这种元素。

 

如果缺乏维生素C,就容易患上坏血病,一系列的症状,如牙龈萎缩、牙齿脱落等,也会找上我们。

 

这一度成为了航海时代众海员的梦魇。

 



 

这个僵局,直到一个人的出现才得以扭转。

 

1933年,化学家塔德乌斯·赖希斯坦(Tadeus Reichstein)发明了维C的工业生产法,简称“莱氏法”。

 



 

“莱氏法”共有五道工序:发酵、酮化、氧化、转化、精制。

 

这个划时代的生产法,很快就吸引了瑞士制药巨头罗氏制药公司的注意。

 

1934年,罗氏买下了“莱氏法”的专利权,开始大规模的生产维C,罗氏也顺理成章地成为了当时的维C巨头。

 



 

那会儿的维C,还仅限于用来治疗坏血病。

 

1940年之后,医学界开始讨论起了维C的功效:有人相信能治疗心脏病,还有人甚至相信能攻克癌症。

 

一时之间,维C成了真·“网红”。

 

这么大块肥肉,自然是谁都想来啃一口。于是,德国巴斯夫公司、日本武田公司纷纷入局,与罗氏组成了“维C联盟”,他们的目标是:彻底垄断国际上的维C市场,以后维C卖多少钱,他们说了算。

 



也确实如他们所愿,维生素C的价格从1973年的4美元/公斤,飙升到1994年的18美元/公斤,飙涨了350%。

 

“维C联盟”的目标客户不是发达国家,而是发展中国家。

 

就算发达国家不买维C,他们也有大把的新鲜水果来补充这种元素,所以需求量较少,“维C联盟”卖不上价。

 

但发展中国家人口众多,需求量极大。这其中就包括咱们中国。

 



建国之后,一穷二白的中国本来外汇就少,每年还要拿出一部分用来进口维C。于是,一些中国人开始想着如何破局。

 

1958年,东北制药总厂沿用“莱氏法”,设计了一套年产30吨的维C生产线并投入使用。30吨看着挺多吧,可1958年的中国,有6亿多人口。

 

无法自给自足之下,用外汇进口维C的日子,还在继续。

 



没有技术,任凭强国如何抬价“割韭菜”,中国也只能受着,但这种任人吸血的日子,显然不是中国人想过的。

 

就在1971年,出现了几位改变游戏规则的,关键人物。

 



“莱氏法”之所以经典,是因为它是首个维C的工业生产法,但并不代表没有缺点。

 

相反,它有诸多缺点——

 

工序繁复、耗费大量易燃有毒化学物质,污染环境、对原材料要求高、实操难度大等等。

 

以尹光琳为首的中国科学院微生物研究所的院士们,加入到了维C生产的改良中。

 



尹光琳(左)在实验中

 

可搞科研,不是一拍脑袋的事,需要非常精准的参考和试验结果。

 

但在当时,科学家们没有详细资料,没有试验菌种,没有实验设备,就连具体计划都没定,一切都得从零开始,抹黑探索出一条路。

 

在这种环境下,不仅要从0做到1,还要摸索出世界一流的新技术,这几乎是一个不可能完成的任务。

 



 

而且,除了要兼顾科研之外,当时的厂里还规定,这群研究员要和工人同吃同住,一起轮班,从打扫卫生、刷瓶子到看发酵罐,样样都得干。

 

条件那是无比艰苦。

 

北京制药厂位于朝阳门外,从中关村到厂,乘公交车路上就得花费2小时。

 

每个星期只能回一次家,其他时间都待在厂里搞科研,搞劳动。

 



 

但咱中国人,有的是坚毅和决心。

 

大家干劲十足,上班动手操作,下班后整理记录,分析结果,再定下步计划,往往一天要连续工作十几个小时,最忙的时候,更是废寝忘食地连上了9个夜班。

 

在厂里保存的原始实验记录,叠起来足足有几尺高,但因为种种限制,这些结果全部不能归研究所所有,尹光琳他们就硬生生的用手一个一个字地抄了下来。

 

课题结束时,手抄资料有350多页,这也为以后的进一步科学研究留下了宝贵的资料。

 



 

可即便这样,科研的前7个月,数十个科学家的日夜奋战,也没有换来哪怕一丁点收获。

 

研究员们只能用最苦的方法攻坚克难——

 

先用摇瓶做条件试验,不管工作量多大,都是交叉进行,一旦有好的结果,立刻将这结果用到发酵罐上,然后在罐上反复试验。

 

短短三年时间内,几位科学家分离了上千个样品,筛选了几千个菌株,摇瓶条件试验将近60批,发酵罐(1750立升、300立升和175立升)和种子罐试验将近100批。

 

正是这个最“笨”的方法,让中国最终拥有了当时世界最领先的生产维生素C的“二步发酵法”。

 



 

相较于“莱氏法”,“二步发酵法”简化了生产步骤,缩短了生产周期,还节约了大量易燃、易爆、有毒的化工原料,大大减少了“三废”处理。

 

“二步发酵法”还减少了工业用粮和生产设备,就比如当年北京制药厂年产150吨维生素C车间,采用“二步发酵法”后,每年可节约丙酮297吨,相当于节约了237.8万斤粮食。

237.8万斤粮食在上世纪可不是个小数目,可以养活上万名中国人。



“维C联盟”的垄断,几乎将其他国家跻身维C赛道的路全盘封锁,但中国硬是在尹光琳等科学家的带领下,生生自己开辟了一条新跑道。

 

降低了生产成本,产量自然就有了质的飞跃,这也就是为什么中国人能吃到如此便宜的维C片。

 



 

中国首创“二步发酵法”的消息,很快就在国际上不胫而走,没多久就传到了“维C联盟”那儿。

 

目的是垄断的强国,心里只有一个念头:

 

买下这个专利。

 



“维C联盟”财大气粗,一张口就喊出了550万美元的高价。

 

咱们也确实卖了。

 

因为当时的国内资金困难,无法充分发挥新工艺的作用,而且,这550万美元的外汇实在太诱人,是建国以来成交额最大的一项技术出口。

 



最重要的是,这一举动还能让中国在这一技术领域一炮而红。

 

要知道,在我国1万余件药品专利中,80%为国外研究机构和企业所有,其中又有90%以上为发明专利。所以这个外国向中国购买专利的新闻,很快就轰炸了国内外的微生物学界。

 

落后就要挨打?落后也可以逆风翻盘。

 

不过,幸好聪明的中国人还留了一手,我们只出售了专利的境外使用权,也就是说国内依旧可以使用这个专利来生产维生素C.

 



 

事实上,罗氏将中国这个专利买下后,并没有马上使用,还是继续用他们的“莱氏法”。

 

花550万美元买了放那儿不用?图啥呢?

 

为的就是买断技术,不给竞争对手用。

 

可中国还可以生产啊?罗氏难道不怕吗?

 

他们不是不怕,而是打心底里傲慢地觉得,中国不可能靠这项技术对庞然大物的罗氏造成任何威胁。

 



 

可事实证明,罗氏错了。

 

越来越多的中国企业纷纷利用新技术上马维C项目。

 

1990年,我国维C生产厂家增加到14家,年产量6050吨,还拿出了2/3来出口。

 

大家还记得吗,1958年我国用“莱氏法”时,一个制药厂的年产量,只有30吨。

 

1992年,日本海啸让“维C联盟”之一的日本武田等维C企业停产,维C市场出现供应缺口,价格也随之暴涨,中国紧紧抓住机会,继续利用技术优势增产。

 



那年,我国维C生产厂家猛增到26家,产量达2.6万吨出口23万吨,生产能力占世界的40%以上,出口量为世界贸易量的45%左右,位居世界第一。

 

现实给罗氏上了一课:轻视谁也不要轻视中国。

 



 

眼看着国际市场即将被中国收割,以罗氏为首的“维C联盟”打起了价格战——

 

1995年10月,罗氏突然宣布维C降价20%,并且以后每个月都平均降价10%,以前14美元/公斤的维C,一路降到了最低4美元/公斤。

这不讲规矩的一招,直接导致全球的维C企业都受到牵连,中国自然也无法幸免,26家维生素C药厂被迫关闭了22家,最后只剩下了四大巨头(东北制药、石药维生药业、华药维尔康药业和江山制药)还在苦苦挣扎。

 



罗氏自以为万无一失的一招,反手就被美国司法部以操控价格为由给告了。

 

“维C联盟”也跟着遭殃,最后罗氏被罚4.62亿欧元,高管锒铛入狱,巴斯夫被罚2.96亿欧元。

 

元气大伤的罗氏和武田制药,最后都将维C的业务转卖了出去。

 

估计罗氏做梦也没想到,自己用于制裁中国的损招,最后直接把自己的维C业务给玩崩了。

 



坚如磐石的“维C联盟”解体,中国则看准时机寻找机会“反杀”。

 

2001年,国内维C四巨头召开了一次行业会议,协商各自的出口量,初步形成了中国维C垄断集团。

 

2002年底,非典阴霾袭来,引发了亚洲的维C抢购风潮,维C价格飙至16美元/公斤。虽然危机散去后,价格再次趋于稳定,但彼时的国内维C四巨头已经占领了全球维C产业90%的份额。



 

挺过寒冬,风生水起的国内维C四巨头,再次招来了美国的眼红。

 



2005年,美国一些企业以价格共谋、形成垄断为由,对国内维C四巨头进行了指控,张口就要15.7亿元人民币的赔偿。

 



这是美国对中国发起的首个反垄断诉讼案。

 

美国是判例法国家,首例反垄断诉讼案的结果将直接影响其他中国企业类似案件的判决。也就是说,如果四大药企败诉,之后所有出口美国的企业,都可能面临相同的命运。

 

所以,这场“战役”,只能赢,不能输。

 

应诉初期,美企来势汹汹,甚至还在2008年修改起诉状,将维尔康的母公司华北制药公司追加为被告之一。

 



 

因为诸多原因,除了维尔康和华北制药之外,其他三家药企先行同意和解。

 

维尔康和华北制药一审败诉,但不屈不挠的中国企业选择提出上诉,继续战斗。

 

哪怕一度败诉,被判赔约1.53亿美元。

 

已经成为全球极少数能够生产全部维生素品种国家之一的中国,根本不可能被轻易撼动。

 

这场持续近17年,历经一审、二审、再审和重审的维生素C反垄断案,最终迎来了胜利!

 



 

那些一心想着抱团垄断国际市场的企业,最后只能眼睁睁地看着中国生产的维生素C占世界总产量的90%以上。

 

那个嚷嚷着要制裁我们的美国,进口维生素C原料的80%都来自中国。

 

半个世纪前,一穷二白的中国连生产维生素的基本条件都没有。

 

半个世纪后,中国不少维生素品种产量已位居世界前列。

 



在这场博弈中,中国从来没有想过要垄断。

 

我们只是不断地埋头苦干,采用新技术、进行工业革新,专注于挖潜降耗,使生产成本降于国际平均水平以下。

 

自然就成了消费者的最佳选择。

 

或许,一些国家需要学会正视这个踏实、崛起的民族。 阅读原文

文章来源: 留园 查看原文
https://www.6parknews.com/newspark/view.php?app=news&act=view&nid=5308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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