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一医院误把抗癌药当保胎药给孕妇 医院认错(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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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重庆长寿区付女士在当地妇幼保健生育服务中心检查身体后,医院药房竟把“保胎药”发成了“抗癌药”。虽然医院方面承认错在自己,但要付女士和家人对腹中胎儿的“去留”做选择。

1月14日上午,封面新闻联系上付女士和她丈夫曾先生。由于付女士受此事打击太大,已经痛苦得无法与外人做交流,曾先生代表妻子说:“这个孩子得来十分不容易,现在根本没有办法做选择!”



重庆市长寿区妇幼保健生育服务中心

医院给错药

孕妇保胎恐变“打胎”

曾先生所说的“没有办法做选择”,起因是29岁的妻子付女士服用了医院开错的药物!两个月前,付女士查出怀有身孕,让两口子非常高兴。可即将有宝宝的幸福感在1月2日戛然而止了。

当天,付女士在家人陪伴下来到长寿区妇幼保健生育服务中心检查身体,医生诊断她有流产征兆,建议保胎,并开出了保胎的处方。不料,付女士在晚上7点多接到医院的电话,对方称“药物发错了”!遗憾的是,付女士此时已经服下了错发的药物。

曾先生说,当时医生给妻子开的处方是:黄体酮软胶囊和滋肾育胎丸。而药房工作人员却把“黄体酮软胶囊”,错发成了“枸橼酸托瑞米芬片”,后者是治疗转移性乳腺癌的药物,在其说明书上明确显示:孕妇禁用。

“上面还写了每天服用的剂量,每日两次,每次一粒。”付女士说,“我是第一次怀孕,没有经验,也不晓得每种药物的名字,具体的功效是什么,在完全相信医院的情况下就服药了。”

付女士在得知自己服下了不该服的药后,便找到医院要求处理可能出现的问题。长寿区妇幼保健生育服务中心承认了他们的工作失误,也对付女士表示了歉意。至于解决方案,医院方给出了两个选择:一是保留胎儿,该中心的医生表示,选择保留胎儿的情况下,他们将对胎儿定期进行产检,如果发现胎儿有畸形或疾病,能够纠正的疾病就纠正,但风险由医院和付女士共同承担;二是为付女士做流产,打掉胎儿。



付女士拿错的药为孕妇禁用的“枸橼酸托瑞米芬片”。



医生处方写明药品名称为“黄体酮软胶囊和滋肾育胎丸”。

院方建议“最好不要孩子”

当事人接受不了几近崩溃

1月14日,封面新闻来到长寿联系上付女士夫妻俩,丈夫曾先生告诉封面新闻记者,当天上午,他们与长寿区妇幼保健生育服务中心、长寿区卫生健康委,以及重庆主城过来的一名妇产科专家进行了沟通。

同时,该专家也联合长寿当地的医生对付女士进行了会诊。专家向付女士夫妻俩表示,因为付女士服用的枸橼酸托瑞米芬片在研发生产过程中,没有孕妇服用的临床数据,因此无法估计服用后会产生什么后果。

通过查询,封面新闻记者了解到,枸橼酸托瑞米芬片针对的疾病是“绝经后妇女雌激素受体阳性或不详的转移性乳腺癌”。同时,该药物说明书清楚写明:本品在动物试验中发现有生殖毒性。由于缺乏妊娠及哺乳期妇女服用本品的数据,故此时期妇女禁用本品。

因此,是否保留胎儿,医院方面把这个选择权交给了付女士及其家人。

可是,这样的选择对于付女士和丈夫来说,异常艰难。“因为我老婆情绪比较激动,一直在哭,简单做了会诊就回家了。”曾先生还向封面新闻记者介绍说,在会诊会议上,院方坚持选择权在付女士一方,其他问题还没有谈到。长寿区妇幼保健生育服务中心妇产科医生则表示,“无论选择哪种方式解决问题,医院都有相应的方案。”

“医院让我们自己做选择,他们偏向于建议我们不要,但这个孩子得来十分不易,我们完全不知道该怎么做这个选择,我老婆现在情绪状态很不稳定,甚至出现了抑郁倾向,必须要有人照顾,她一说起这个事就是哭,没有办法和外人讲这件事。”曾先生也异常痛苦地说。

重庆一位医疗界业内人士向封面新闻表示,整件事责任应该医院方承担。在目前医院智能化水平普通提高的情况下,出现发错药的情况,基本可以判断医院药房管理,在某些环节上出现了纰漏,但事件如何定性,追责到哪些人,还需要主管部门在做出充分调查后出结论。他推断,目前压力最大的“一定是发错药的那位药剂师以及整个药剂科”。此外,该业内人士还表示,付女士打掉胎儿对医院方来说是最好的结果,“因为打掉胎儿就一劳永逸,而保留胎儿,说不清楚以后会出现什么状况”。

重庆雷力律师事务所刘小灿表示,该事件基本可以断定是一起医疗事故,“这类民事纠纷,就是赔礼道歉和进行经济赔偿,但由于不能确定直接后果,对付女士赔偿的具体数额真还不好确定,还要有双方乃至主管部门一同协商处理。” 阅读原文

文章来源: 留园 查看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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