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警以“烤全羊”等方式刑讯逼供,检方不起诉
调查一起诈骗案时,郑州祭城路派出所一名民警采用 " 烤全羊 " 的方式刑讯逼供,之后,还多次殴打该嫌疑人的头部,致其轻微伤。事发后,受害人及其家属出具谅解书,检方决定不起诉该民警。
据郑州中原区检察院的不起诉决定书,2020 年 10 月 15 日,郑州市公安局郑东新区分局将一起诈骗案立案侦查,并锁定翟某为此诈骗团伙的犯罪嫌疑人。11 月 2 日 22 时许,祭城路派出所民警将翟某抓获到案。
同日 23 时许,翟某被传唤至祭城路派出所接受讯问。因翟某拒不认罪,章某作为负责该案件办理的民警之一,为了突破案件,违规对翟某使用手铐,并将翟某带至楼梯监控死角处以 " 烤全羊 " 的方式逼取口供。
次日下午,翟某仍不认罪,章某在讯问室和办公室内,通过击打翟某的头部,用棍子敲打等方式继续逼取口供。
当天,翟某因涉嫌诈骗罪被郑州市公安局郑东新区分局刑事拘留,并送押至郑州市第三看守所。经鉴定,翟某体表损伤程度构成轻微伤。
11 月 20 日,章某主动到郑州中原区检察院投案自首。案发后,被害人翟某及其母亲吕某均出具谅解书对章某表示谅解。
郑州中原区检察院认为,章某刑讯逼供,但犯罪情节轻微,具有自首、认罪认罚、已取得被害人谅解等情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十七条的规定,不需要判处刑罚。中原区检察院依法决定对章某不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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