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遭上司用烟头烫脸后称夜不能寐 高管被免职(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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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陕西一公司基层员工上网讨说法:公司高管故意用烟头烫伤他的脸,他至今都没有得到公正的处理结果。3月22日,涉事公司回应极目新闻记者,当事高管已被免职并通报批评。当地警方也表示,正在进一步调查此事。



  高管用烟头烫伤员工脸

  3月22日上午,极目新闻记者联系上举报人刘先生。他说,他今年37岁,是陕西新奥新能源发展有限公司的一名普通员工。今年2月5日晚,公司组织员工在西安高新区一家餐馆聚餐。席间,公司陕西项目组一把手高某亭,用言语挑衅他说:“我从小就喜欢杀个鸡,宰个羊,一定要出血,让它意识到疼,就算公司业绩好的时候,我也要收拾完成不好的人,公司业绩整体不好的时候,我就要收拾刘某这种不听话的人,我要的是森林,不是树木,更不是刺头。”



  “这些话,高某亭一晚上重复了好多遍,我一直低头忍让,没与他发生一句口角。”刘先生说,后来突然间,高某亭把燃烧的烟头按在他的脸上,第一次他以为是无意的,扭头过去,紧接着高某亭又按在他的右脸颊上,还问他“疼不疼?烫不烫?疼就对了,这样你才能长点记性!”刘先生说,当他听到这句话的时候,他才反映过来,原来高某亭是故意在伤害和侮辱他。他当时气得拍桌子站起来,后来同事们将双方拉开,高某亭随即离开了餐桌,当时十多名员工在现场亲眼目睹此事。

  涉事高管称当时“喝多了”


  事发后,刘先生当场报了警,有剩下在场的同事也做了证明。民警安排立即到医院验伤,在公司同事的陪同下,高新人民医院医生做了诊断,脸上两处烫伤,如今仍见疤痕。

  刘先生说,这件事发生后,他夜不能寐,痛苦不堪。他想不明白,他作为陕西新奥唯一且连续3年创值实现净利润的员工,竟然遭受如此待遇。国有国法,家有家规,如果他工作上有失误和过错,公司按照管理制度,做出任何的处理结果,他都能接受,但是这种暴力行径,换作任何人都无法接受。



  “这是一起极其恶劣的职场暴力。”刘先生觉得,此事不但给他的脸部造成了创伤,也可能会留下永久的疤痕,而高某亭当众羞辱他的方式,更是给他造成了极大的心理创伤。新年以后,高某亭和他联系,希望沟通化解,并称自己是酒后过激行为,不是故意的,他不能接受这个说法,也不接受道歉和赔偿,只是要求公司对这个事件成立调查组,严肃查处施暴者的违法违纪行为。对于违法人员,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22日下午,极目新闻记者多次拨打高某亭电话,无人接听。发送了采访短信,对方回复:正在会议中,关于此事请向陕西新能公司的章女士了解。

  公司已免职涉事高管


  据一份今年3月16日的“新奥能源河北省公司陕西项目组”文件显示,高某亭为陕西项目组组长,负责该组全面工作及经营业绩达成,推进重大项目落地。

  22日下午,极目新闻记者联系上陕西新奥新能源发展有限公司的章女士。她表示,公司22日刚刚发文,已经免除了高某亭所有职务并全员通报批评。

  章女士称,高某亭是在私人聚会时,酒后情绪失控,与同事刘某发生冲突,导致刘某面部受伤。公司对刘某所遭受的身心伤害深感痛心,对高某亭的粗暴行为表示愤慨和谴责。

  “事件发生后,新奥能源工会、公司领导高度重视,对刘某进行关怀慰问,并一直与刘某保持沟通,倾听其各项诉求。”章女士说,早在3月2日,高某亭就已在公司作出公开检讨,并向刘某道歉,还被扣发了三个月的薪金。刘某对这一处理结果并不满意。鉴于高某亭的行为严重违背公司价值观、严重违反员工行为规范,经报上级部门批准,3月22日,公司已通报免去其所有职务,并全员通报批评。事发当晚,刘某已报警。目前案件调查仍在进行中,公司将根据调查结果作出进一步处理。

  “我们将以此事为教训,加大员工行为规范培训力度,关心善待每一位员工,依法保障员工合法权益。”章女士说,此次事件暴露出公司员工在行为规范方面存在的问题。公司每一位员工均应认真学习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严于律己。公司始终致力于营造和谐、友善的工作氛围和良好的企业文化,鼓励员工在工作时间之外的正常沟通、交流和社会活动。

  伤者正在申请司法鉴定

  刘先生说,2月5日事发当晚,他就报了警。后来,他又向西安市公安局高新分局唐延路派出所提交了补充情况说明,包括证实高某亭的行为是故意用烟头烫伤他的材料,警方表示正在调查处理。

  “今天我又去做了补充笔录”3月22日下午,刘先生告诉极目新闻记者,警方已为他出具了伤情鉴定委托书,目前他正在申请司法鉴定。

  22日下午,极目新闻记者联系了唐延路派出所,接警人员表示不方便接受采访,请联系西安市公安局高新分局舆情负责人。该负责人随后向极目新闻记者表示,此事正在调查中,等有了结果会发布通报。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法学教授童德华表示,如果高某亭是过失用烟头烫伤刘某脸部行为,只有重伤才构成刑事责任,目前所见伤情只适合民事调解。但如果高某亭涉嫌故意伤害,司法机关可根据伤情鉴定结果进行处理,轻伤以下适用治安管理处罚法,轻伤及以上,则构成刑事犯罪。

  “即使喝酒了醉酒了,也有可能是故意伤害,仍不能借酒逃脱法律的制裁。”童德华教授强调,是否故意,并不以高某亭喝没喝酒为判定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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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因业绩差 男子竟被领导当众两次烟头烫脸 事发后领导私下求和解称"醉酒不小心"

  近日,陕西某能源公司员工刘尧(化名)

  在网络上举报,因业绩差,

  自己在今年2月5日时,

  遭遇该公司“一号位”高华(化名)的

  “侮辱性惩罚”:

  “两次把燃烧的烟头按到我脸上,

  烫了两个伤疤扬长而去,

  并称疼才能长记性”。

  

  


  3月22日,刘尧告诉记者,事发后,

  高某多次私下要求和解,称因醉酒不小心烫到,但他拒绝。

  而此前,该公司对高华曾做出处罚三个月绩效的决定,但刘尧质疑高华是上级公司领导,兼任该公司负责人,下级处分上级无效,拒绝接受道歉。

  3月22日,西安高新唐延路派出所民警表示,事件正在调查,具体情况不便透露。

  

  我正和别人说话

  他一个烟头就按我脸上了

  刘尧告诉记者,他今年37岁,是某能源控股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陕西某能源发展有限公司员工。

  2月5日上午,陕西某能源发展有限公司通知员工,晚上到西安高新区一饭店参与团建聚餐,刘尧作为片区负责人身在宝鸡市,总经理高华单独发微信给他,表示“辛苦一年了,过来聚餐”。

  

  刘尧与“高总”的对话截图


  刘尧介绍,入席后高华便开始言语挑衅,重复了多遍

  “我从小习惯就喜欢杀个鸡,宰个羊,一定要放血,让他意识到疼”

  。并称刘尧及其他几位同事业绩不好,需要被收拾。

  “我正和别人说话,他一个烟头就按我脸上了,我还以为是谁不小心,转过脸看的时候,第二下又烫到脸上了。”

  刘尧说,烫完第二下,高华当众问他,

  “疼不疼?烫不烫?疼就对了,这样你才能长点记性。”

  事发后刘尧并未与高华有冲突,而是选择了报警。高新区唐延路派出所民警向现场人员了解了情况,而高某亭在民警到来前离开了现场,刘尧因没有警方的司法鉴定委托书未 做伤情鉴定。

  对方称“酒后不小心烫伤”

  事后下级单位处罚高层领导?

  刘尧提供给记者的西安高新医院的急诊病历显示,病人“烟头烫伤致右侧面颊疼痛2小时”,其提供的照片可以看出,其右侧脸颊可见两处不规则烫伤。刘尧表示,伤势已有所恢复,但仍有疤痕,医美人士称疤痕可以减淡但无法确保消失。

  

  该公司的上级公司高层曾向他回复,高华的做法不对,回头会调查处理,但从此后便没有下文。

  此后,

  高华也多次要求私下和解,并道歉说自己当天喝多了不小心烫伤他,他则认为高华态度不端,拒绝接受。

  刘尧介绍,3月2日,该公司陕西项目组召开反思会,对高华作出处分并当场向刘尧道歉。刘尧拒绝参与反思会,他质疑该处分的有效性,“据说陕西某能源公司对高华做出严重的处理,要罚他三个月绩效,但公司由河北省公司代管,高华又是河北省公司的常务副总,兼任陕西某能源公司的负责人。他的人事关系和工资关系都不在陕西,怎么执行这个处分?下级单位能处罚高层任免的干部吗?”

  刘尧说,高华用烟头烫伤他以及当时对他的言语,他认为是一种侮辱。所以,他对高华个人的处理态度和公司处理态度都不满意,现在放弃和解赔偿,“唯一诉求就是公司成立调查组严肃处理,涉及违法犯罪移交司法机关,还我一个公道。”

  


  当事人方拒接电话

  警方表示正在调查


  网络公开资料显示,陕西某能源发展有限公司经营范围包括电、冷气、冷水、热水、蒸汽的生产、储存、销售; 分布式能源及其它新能源利用设施的项目建设与管理; 新能源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转让、技术服务等。

  天眼查显示,陕西某能源发展有限公司,成立日期2018年4月13日,注册资本20010万元,高华系该公司高管,职务为经理。

  3月21日至22日,为了解高华对刘尧网络举报事件的态度,记者多次拨打其手机,一直无人接听,后发送采访短信,截至发稿,未获回应。

  同时段,记者就公司处理结果,多次致电陕西某能源发展有限公司的上级单位——河北某能源发展有限公司省公司,试图从该公司人力总监薛先生、公司总经理卢先生处了解公司对此事的处理态度,但电话均暂无人接听。

  3月22日,记者致电高新唐延路派出所,接电话的工作人员表示,

  此事还在进一步调查中,其余不便透露。

  随后不久,刘尧告诉记者,接到派出所通知,请他下午去做沟通,表示愿意出具司法鉴定委托书。

  司法鉴定伤情达轻伤

  便涉嫌刑事犯罪


  毫达律师四川事务所主任、律师孙顺发表示,用烟头烫伤他人的行为,只要造成伤害就已触犯《治安管理处罚条例》,

  当事人刘尧可以申请司法鉴定,若伤情达到轻伤及以上,这位高管便涉嫌刑事犯罪。

  湖南芙蓉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李朝晖律师表示,烟头烫伤他人面部的行为应当承担法律后果,可能受到治安处罚并承担民事责任。报警后存在处理期限,一般三个月内需要出具治安处罚或者不予治安处罚的决定书。受害者若对结果不满可以提起行政复议或刑事诉讼。经司法鉴定,伤情达到轻伤则构成刑事犯罪,但烟头烫伤一般不会达到轻伤级别。来源:封面新闻 阅读原文

文章来源: 留园 查看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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