货拉拉坠亡事件真相曝出,悲剧的核心,是一口饭!(图)

无相财经/界面新闻 0

3月3日下午,长沙公安局发布通告:因涉嫌过失致人死亡罪被正式批捕!

原因为何?

在数千字的调查结果中,我们抽调了事情的来龙去脉。

1. 女孩网传月薪2万,要搬家。货拉拉司机月薪不明,急于挣钱。女孩在周末晚上9点多下单货拉拉,司机上门接送。

2. 女孩来来回回搬了15趟,耗费大量时间,并多次拒绝了货拉拉司机提出的卸车服务。

3. 司机耐心被消耗,由于时间成本太大,收益过低,司机为了早点接下一单,抄近道。

4. 女孩见行驶路线偏离,情绪不安,司机心中有苦,未予理睬。

5. 女孩解开安全带,头探窗外。司机未制止,轻点刹车,打开双闪。

6. 女孩不幸落窗坠车,司机下车拨打120。

7. 女孩死亡,司机被公安以涉嫌过失致人死亡罪逮捕。



事情的调查结果一出,网民们立马掀起了热议。

悲剧就是那么突然,且毫无征兆。

回顾整个事件的根源,其实就是因为一口饭!

01

的确,女孩的收入可观,在长沙这个地方,如果真的月薪在2万左右,已经超越了绝大数的同龄人,是平均标准的几倍。

但是,钱是自己辛辛苦苦挣来的,没有浪费的理由。

夜晚搬家,可能也从侧面显示,她的工作档期较满。

为了省钱,女孩尽可能地利用平台规则,拖延时间,节约费用。

甚至不顾超时,也不理会司机的超时提醒,让司机干等着。

虽然合情合理,但也显得小气,没有温暖。



另一头,38岁的货拉拉司机,上有老下有下,为了养家糊口,晚上9点多还要给人搬家,耗费数小时,收入仅仅是51块钱,而且还要被平台抽成!

51块钱,也就能买3杯奶茶而已。

这口饭有多难吃,我想稍微有点社会打拼经验的人都懂。



都是为了一口饭!

但也就是为了一口饭,两个人杠上了脾气。

女孩没有错,深夜见司机偏离轨道自然心惊胆战。

司机也有苦衷,心中的万般委屈和对女孩拖延时间过长的不满交织在一起,心情自然是冷若冰霜。

点刹,双闪,是为了保证女孩的相对安全。

不说话,不制止,又是因为对女孩有怨气。

最终,导致了悲剧的发生。



都是为了一口饭。

我们能用完美的标准去苛求这两个人吗?

女孩是白领精英,但也是上班一族,说到底,还是工薪阶层。

司机更是弱势群体,如果不是迫于生活,想让自己家人日子过得更好,又怎么会在节假日的大晚上打工兼职?

所以这件事的悲剧核心还是——万恶的资本!



02

其实这些年,关于司机、骑手的悲剧,已经发生了n多次了!

无相君最近大半年,在打车的时候听到最多的吐槽,就是某平台对司机的抽成和要求越来越狠。

已经极大的压低了司机朋友们的利润空间,很多司机说白了,就是某平台的打工人。

天下的打工人又何止是司机!

被算法控制的外卖骑手,以及在互联网大厂加班的白领程序员,如今已经被巨头们高度绑架。


 

尤其在“996是福报”的鼓吹下,曾经“八小时工作制”在很多企业中已经成为一纸空文。

取而代之的则是打着鸡血的 “奋斗者协议”。

这种转变的确加速了经济的发展。

但在另一面,也产生了不良的后果:打工人疲于奔命,加速内卷,不断被困在系统里。


 

低工资,低福利,低保障!

新兴的互联网平台经济从诞生之日起就具有灵活用工的特征,导致传统的劳动法律框架难以为平台的劳动者提供相应的权利保障。

因为平台不会跟司机、骑手建立受《劳动法》规制的雇佣关系。

什么社会保险、带薪休假、就业保护,几乎都没有。


 

而且,各大互联网平台通常是让个体与第三方机构签订合作协议或是自己注册成个体工商户。

这样就能规避缴纳社保和工伤、意外赔偿的法律责任!

现实中,司机、骑手的确能赚到快钱。

但周期是很短的,保障也是为零的。

基于此,鲜活的人变成了流水线的加工品,他们被隐形的算法控制,自觉形成了一条数字流水线。

那位为了5000块被扣的工资而引火自焚的骑手可能是最悲剧的注脚。


 

货拉拉的司机不也是如此吗?

为了达到平台要求,苦等顾客半个多小时。

为了多赚几块钱,为了早点接单,不自觉地要节约时间抄近路。

劳资的矛盾,转嫁到了人与人的矛盾身上。

平台和职工之间没有温度,人与人之间也没有了温度。

其实女孩和司机只要互相沟通一下,悲剧就可以避免发生!

可惜,没有如果。

03

社会学家海根在最近的一个采访中这样说,

“我无法在劳工困境中赞扬韩国经济奇迹”,同样,我们也无法在劳工困境中赞扬中国经济奇迹。


 

资本奉行利润至上,遮蔽普通人的血汗。

三和大神、平台零工、996白领,现在都困在各自的系统里。

他们疲于奔命,加速内卷,这是关乎每个所谓“打工人”的系统性危机!



因此,减少相关悲剧的力量,需要我们社会每一分子的参与,需要我们对平台、对资本做出约束!

让老百姓的收入高一些,让他们轻松一些。

让垄断寡头赚钱的速度慢一些,让他们规矩一些!

这个社会才会有温度,有希望!

正如某位网友的点评:

希望这个社会能更友善一点,润滑剂多一点,这样的悲剧才能少一点。 

长沙警方通报货拉拉女乘客坠车死亡事件



拍摄:匡达

据“长沙高新公安”微信公众号3月3日通报,近期,长沙市高新区“货拉拉女乘客坠车死亡事件”受广泛关注。2月23日,公安机关以涉嫌过失致人死亡罪对货拉拉网约车司机周某春刑事拘留;3月3日,检察机关批准逮捕。以下为通报全文:

关于周某春涉嫌过失致人死亡案件的情况通报

近期,长沙市高新区发生的“货拉拉女乘客坠车死亡事件”受到社会广泛关注。该事件发生后,公安机关高度重视,抽调精干警力成立工作组,扎实开展前期调查和案件侦办工作。为回应社会关切,现将案件情况通报如下:

一、接处警经过及当事人情况

2月6日21时39分,长沙市高新区公安分局接报警称,麓谷街道曲苑路有人跳车,头部受伤。分局立即派民警赶赴现场处置。120急救车及时将伤者送往医院救治,民警将涉案车辆司机周某春带至公安机关接受调查,并对现场及车辆进行勘查。2月9日15时,由高新区综治局组织,高新区公安分局向伤者家属通报了情况。2月10日10时55分,伤者经抢救无效死亡。

受害人车某某,女,23岁,身高150厘米,体重43.5公斤,岳阳临湘人,生前系长沙市某公司员工。

犯罪嫌疑人周某春,男,38岁,长沙市岳麓区人,2019年9月注册为货拉拉公司网约车司机,驾驶车辆为白色瑞驰电动面包车(车辆里程数19730公里,车况良好)

二、现场勘查和受害人伤情诊断、遗体检验情况

中心现场位于曲苑路的林语路口至桐梓坡路口的中间位置,东侧为厂区,西侧为物流园。该路段路宽10米,路西侧有路灯,当时隔一亮一,光线昏暗,人车流稀少。

中心现场柏油路上停有一台白色厢式面包车,车头朝南,车尾朝北,双闪灯状态,主副驾驶车门及车窗完好。在车尾西侧(副驾驶侧)的路边有一处血泊,血泊北侧有两条线状血迹、方向朝南,地面无明显刹车痕迹及其他异常情况。

该厢式面包车前部为主副驾驶室,后部为货厢。车内未发现打斗痕迹。驾驶室内空高136厘米,副驾驶室地板距车窗框最下沿72厘米,副驾驶室车窗上宽35厘米、下宽64厘米、高度45厘米。

据2月6日医院诊断报告,当时伤者右侧额颞顶部硬膜下血肿,左侧颞枕部混合型血肿,广泛蛛网膜下腔出血,右侧额叶脑挫伤,脑肿胀,脑干受压,左侧颞、枕骨及蝶骨骨折,颅内积气,蝶窦及左侧乳突积液。受害人死亡后经法医学检验,衣裤未发现撕扯破解开线痕迹,体表未发现搏斗抵抗伤,衣裤、指甲均未检验出周某春基因型。受害人符合头部与地面碰撞致重度颅脑损伤死亡。

三、视频侦查和侦查实验情况

专案组沿涉案车辆案发前的行经路线全方位开展视频侦查,调取368个监控探头的视频资料,还原了2月6日晚涉案车辆接单后的运行过程,未发现车辆大幅度摇摆、频繁变道等行驶轨迹异常情况。同时,专案组回看视频发现,涉案车辆行驶时,副驾驶室车窗玻璃一直为半开状态,车内情况无法看清。

针对偏航问题,根据犯罪嫌疑人周某春供述,专案组多次实验发现,货拉拉APP导航路线总里程11公里,红绿灯15个,驾车需用时约21分钟;偏航路线总里程11.5公里,红绿灯11个,可节省4分钟左右。

为还原车某某坠车过程,专案组以与受害人车某某个体特征相近人员为实验对象,从同型号面包车副驾驶室进行模拟坠车实验得出:若实验对象起身将上半身探出车窗外,可以导致从车窗坠车的结果。

四、案件经过还原

由于涉案车辆内未安装音视频监控设备,现场附近靠涉案车辆副驾驶室一侧无视频监控,且当晚过往人车稀少调查取证工作难度大。为查明事实,专案组认真开展现场勘查、侦查实验、法医检验、视频侦查、电子物证勘验、嫌疑人审讯、调查走访、聘请专家对当事人进行心理分析等工作,还原了案件经过。

2月6日15时许,周某春通过手机APP货拉拉平台接到车某某的搬家订单,区间为岳麓区天一美庭小区至步步高梅溪湖国际公寓,总费用51元,其中车某某支付39元,平台补贴12元。当日20时38分,周某春驾车抵达天一美庭小区并与车某某取得联系。两人见面后,周某春询问车某某是否需要付费搬运服务,被车某某拒绝。车某某先后15次从1楼夹层将衣物、被褥等生活用品以及宠物狗搬至车上,期间,周某春多次催促车某某快点搬东西上车出发,并告知车某某,按照货拉拉平台规定,司机等待时间超过40分钟将额外收取费用,车某某未予理会。

21时14分,周某春驾驶车辆出发前往目的地,车某某坐副驾驶位,周某春又问车某某到达目的地后需不需要卸车搬运服务,再次遭到车某某的拒绝。在行驶过程中,周某春为节省时间并提前通过货拉拉APP抢接下一单业务,更改了行车路线。

21时29分许,车辆行至林语路佳园路口时,车某某两次提出车辆偏航,周某春起先未搭理,后用恶劣口气表露对车某某不满;车辆行至林语路曲苑路口时,车某某又两次提出车辆偏航并要求停车,周某春未予理睬。发现车某某起身离开座椅并将身体探出车窗外后,周某春未采取语言和行动制止,也没有紧急停车,仅轻点刹车减速并打开车辆双闪灯。车某某从车窗坠车后,周某春停车查看,发现车某某躺在地上,头部出血。21时30分34秒,周某春拨打120急救电话,21时34分16秒拨打救护车电话,21时39分,在救护车司机的提醒下拨打110报警。

2月23日,公安机关以涉嫌过失致人死亡罪对周某春刑事拘留;3月3日,检察机关批准逮捕。

长沙市高新区公安分局

2021年3月3日


阅读原文

文章来源: 留园 查看原文
https://www.6parknews.com/newspark/view.php?app=news&act=view&nid=47027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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