陆媒:认怂!撤回不当言论 港中大候任学生会搞花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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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中文大学前天(25日)对传播乱港言论的学生会重拳出击,颁布“前所未有”的制裁措施。27日凌晨,该校候任学生会宣布撤回不当参选宣言及政纲等文件,但期间仍在“故作姿态”。在此之前,这12人一会儿自称“已有被捕准备”,一会儿又说“没有想过今天会有这样惩罚”,前后变化引来网友嘲讽。



宣布撤回不当言论,港中大候任学生会还在搞花招综合“东网”等港媒2月27日报道,新一届香港中文大学学生会干事会、候任“内阁”——“朔夜”,于27日凌晨在脸书上宣布,正式撤回参选宣言及政纲等有关文件。港媒还强调,在“朔夜”的脸书页面上,已无法再查阅过往的任何图片及帖文。观察者网则注意到,该学生组织一边撤回不当言论,一边把头像改为全黑图片,刻意引人遐想。



脸书截图港中大学生会换届,当选干事会“朔夜”将于下月一日履新之际,校方25日发表声明宣布,因候任“内阁”此前言论影响校誉,利用校园作为政治宣传平台,更可能违法,所以决定暂停为学生会代收学生会会费,暂停校方为学生会干事会提供的行政与大学场地支持,并要求学生会注册为独立社团或公司,自行承担法律责任等。



上月说“已有被捕心理准备”,现在又称“没想到”?值得注意的是,港中大校方并非首次发声明反对“朔夜”的行为。香港各院校学生会将首次在香港国安法下进行换届。“朔夜”是港中大学生会唯一候选“内阁”,于24日宣布当选。“朔夜”候任会长林睿晞明确称,“内阁”名字与政治有关。在他们1月底发表的参选宣言中,也充斥着乱港言论,公然抹黑香港国安法,指责中大“报警拘捕本校学生”。他们还对媒体宣称,全体12名成员已有被捕心理准备,“遭受校方打压、记缺点、甚至休学或退学的后果”都在意料之中,当选后会宣扬“民主”、“自由”、“法治”等价值。港中大之后发声明,强烈反对“内阁”的参选宣言及有关采访,其中有涉及大学的失实指控及可能违法的言论。同时,校方有权终止鼓吹违法言论及行动学生或组织的职务,有需要时会寻求执法部门协助。但“朔夜”不知悔改,臆测校方企图威胁学生“噤声”。25日晚,港中大宣布,“朔夜”经劝喻及提醒后并未澄清涉嫌违法及失实的言论,校方决定对该候任“内阁”实施5项制裁措施,并强调中大学生会干事会当选“内阁”在其政纲中发表的内容,不代表大学立场。



在26日凌晨的记者会上,“朔夜”候任副会长何思珩带泪声称,“没想过会有今日这样的惩罚。”这与此前“12人已有被捕心理准备”云云的表态自相矛盾。对于校方指控“内阁”参选宣言、接受采访言论涉违法一事,候任学生会也扮起了无辜。他们意图“甩锅”称校方从未解释其中哪句话违法,也没有约见或正式交涉,并称校方的制裁措施是中大学生会成立51年来首次,“甚至放在整个香港都是前所未有”。



图自港媒“东网”也认为,此举相当于间接“封杀”学生会干事会当选“内阁”。港中大有旧生会发表声明,反斥一小撮干事会的成员“骑劫”广大的中大学生。而根据校方制裁措施,候任学生会正在探讨如何收取会费,并预计社团注册会受到阻挠。一天后,“朔夜”这边又说要撤回参选宣言及政纲。有香港网友评论嘲讽:“不是天不怕地不怕吗?”



还有人发现“盲点”:撤回政纲,是否需要重选呢?



目前香港八间资助大学中,仅港中大及理大学生会算是成功换届,港大的唯一候选“内阁”早前落选,需于4月举行补选。科大、城大、浸大、岭大及教大暂未有学生会“内阁”报名。港中大25日重申,基本法是香港法治的根基。基本法尊重和保障大学学术自由、个人言论表达自由和结社自由,也有保护国家安全的条文,大学绝不容许校园出现危害国家安全之事。若有学生作出煽动违法言论,大学将予以严厉处分,包括着令有关学生暂时停学或将有关学生开除。



“在香港竟有人把对祖国反叛当政治资本炫耀!”中央这个会议发出正本清源信号




  

  “香港由乱及治的重大转折,再次昭示了一个深刻道理,那就是要确保‘一国两制’实践行稳致远,必须始终坚持‘爱国者治港’。这是事关国家主权、安全、发展利益,事关香港长期繁荣稳定的根本原则。”1月27日,国家主席习近平听取香港特区行政长官林郑月娥述职报告时强调。

  本月22日,“完善‘一国两制’制度体系,落实‘爱国者治港’根本原则”专题研讨会在京举行。全国政协副主席、国务院港澳办主任夏宝龙讲话。会议上很多表述颇具信息量,发出重要信号,值得关注。

  爱国者治港是最低标准

  为什么中央要重申“坚持爱国者治港”?会议指出,从历史上看,这是“一国两制”方针的初心所在——香港的管治权只有掌握在爱祖国、爱香港的中国人手里,中国对香港恢复行使主权才能得到体现。也就是说,坚持“爱国者治港”是关系到“一国两制”事业兴衰成败的重大原则问题,容不得半点含糊。

  而从现实情况来看,2019年“修例风波”将香港政坛痼疾显现出来。反中乱港分子之所以能兴风作浪、坐大成势,一个直接原因就是“爱国者治港”的原则还没有得到全面落实。那些反中乱港分子、“港独”等激进分离势力通过各类选举进入特区治理架构,包括立法会、行政长官选举委员会、区议会等机构。他们利用这些平台散播“港独”主张,抗拒中央管治,煽动对内地的不满情绪,肆意阻挠特别行政区政府施政,不惜让全香港社会付出沉重代价。

  坚持“爱国者治港”,这不是高标准,而是在香港实行“港人治港”的最低标准。正如夏宝龙会上所说,“环顾世界,几乎所有国家和地区竞选公职的人都要努力通过各种方式展示自己的爱国之心,都是比谁更爱国。唯独在香港,竟然有人把对自己祖国的反叛作为政治资本来炫耀,甚至以反对国家、抗拒中央政府、妖魔化自己的民族为竞选口号,在宣誓就职时极尽丑陋的政治表演,真是咄咄怪事!”

  

  明确爱国者的标准

  那么,怎么如何判断是不是爱国者?

  有3个正面与负面标准。首先,爱国者必然真心维护国家主权、安全、发展利益。反中乱港者则相反,还会蓄意从事危害国家主权、安全、发展利益的活动;其次,爱国者必然尊重和维护国家的根本制度和特别行政区的宪制秩序。挑战国家根本制度、拒不接受或刻意扭曲香港宪制秩序者,不在爱国者之列;最后,爱国者必然全力维护香港的繁荣稳定。香港“黑暴”“揽炒”“港独”分子不惜把香港毁掉,以此来裹挟民众,胁迫中央。

  对于那些身处重要岗位、掌握重要权力、肩负重要管治责任的“关键少数”,中央对他们要求显然更高,必须是“坚定的爱国者”。“坚定”体现在多个方面:要有政治自觉——无论遇到什么困难和挑战,都始终坚定“一国两制”制度自信不动摇;要有斗争精神——同挑战“一国两制”原则、破坏“一国两制”实践的行径进行坚决斗争;要有更大格局——必须抛开一切犹豫和摇摆,把背靠祖国与面向世界结合起来,把国家所需与香港所长结合起来。

  此外,过去一些被刻意模糊的问题也得以澄清。比如,宪法在香港的地位:宪法是国家的根本大法,是香港基本法的母法。宪法必须遵守,违反了就是违法。

  比如,爱国与爱港的关系:效忠香港特别行政区,就理应先要效忠中华人民共和国。爱港与爱国不能割裂,更不能对立。

  再比如,中国共产党与“一国两制”的关系:中国共产党是“一国两制”方针的创立者,是“一国两制”事业的领导者,一个人如果声称拥护“一国两制”,却反对“一国两制”的创立者和领导者,那岂不是自相矛盾?

  

  确保管治权掌握在爱国爱港者手中

  至于如何确保“爱国者治港”,会议提出,最关键、最急迫的是要抓紧完善有关选举制度,并提出要坚持5条原则——

  必须严格依照宪法和基本法办事。在宪法和基本法规定的框架内,在总结香港回归以来“一国两制”实践经验教训的基础上,堵塞有关法律漏洞。

  必须尊重中央的主导权。创设特别行政区、建立特别行政区的制度,权力在中央。完善有关选举制度必须在中央的主导下进行。

  必须符合香港实际情况。绝不能简单照搬或套用外国的选举制度。符合香港实际情况、有利于维护国家安全和保持香港长期繁荣稳定的选举制度,就是最好的制度。

  必须落实行政主导体制。完善选举制度,要多考虑如何改善行政与立法机关的关系,不断提高特别行政区政府的施政效能,提升特别行政区的治理能力和水平,促进良政善治。

  必须有健全的制度保障。拿出管用的办法,确保特别行政区行政、立法、司法机构的组成人员以及重要法定机构的负责人等,都由真正的爱国者担任。

  概括而言,就是通过“堵漏洞+强行政+建制度”,确保香港重要岗位在任何情况下都不让反中乱港分子占据,确保管治权牢牢掌握在爱国爱港者手中。

  需要指出的是,变是为了不变。夏宝龙讲话中提到,完善香港选举制度,目的是为了保障香港民主制度更健康、更顺利地向前发展。“同时,有一个老调还得唱,这就是‘一国两制’不会变!”无论是制定实施香港国安法,还是完善特别行政区选举制度,都是在坚持和完善“一国两制”,都是为了坚定不移地让“一国两制”实践沿着正确的方向行得更稳、走得更远。

  也就是说,正本清源,在香港施行“一国两制”,初心不改;确保“一国两制”事业行稳致远,使命如初。 阅读原文

文章来源: 留园 查看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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