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星“太子”李在镕行贿案重审迎终审 至少判5年(图)

中新经纬 0

据韩联社30日消息,首尔高等法院刑庭30日将开庭最后一次重审三星电子副会长李在镕涉及的亲信干政案。独立检察组曾称,即使三星守法监视委员会对量刑的控辩得到认可,对李在镕的判决也不可少于5年有期徒刑。




据悉,审理按照检方求刑、辩护律师最终辩论、李在镕最终陈述的顺序进行。检方将如何求刑备受关注。

报道称,李在镕因涉嫌请托朴槿惠和崔瑞元(音,原名崔顺实)帮助其继承经营权并提供贿赂而被公诉。

一审法院认定李在镕的部分行贿罪成立并判处有期徒刑5年,二审法院则作出有期徒刑2年半、缓刑4年的判决。韩国最高法院大法院在终审判决中撤销二审法院对李在镕和其他涉案人朴槿惠、崔瑞元所作的判决,将该案发回首尔高等法院重审。

2020年10月,首尔高等法院启动对该案的重审。独立检察组在上一次庭审中指出,即使三星的守法监视委员会对量刑的控辩得到认可,对李在镕的判决也不可少于5年有期徒刑。李在镕方面则请求法庭在量刑过程中反映守法监视委员会的效力 阅读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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