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岁女童被限制消费:多人接力守护孤儿身世秘密(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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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网友评论说,“这个小姑娘本来就在天上找妈妈,但不小心走错了门,后来还是找到了回家的路。”陈若兰不禁红了眼眶,“虽然没有法律和血缘上的关系,但她就是我的孩子。”

“这是我们一起守护了6年多的秘密,现在可能就暴露了。”
 
12月16日,河南郑州,72岁的王维治(化名)接到一位记者的采访电话,对方知晓他的真名,并且要采访9岁的外孙女被司法限制高消费的事。
 
他心生疑惑,说话越发大声,“你怎么知道我名字的?”对方答道,是在网上看到的。
 
王维治这才知道,9岁外孙女陈蔓(化名)的二审民事判决书,已被法院公布在裁判文书网上,孩子的身世和现用名、曾用名被公布于世。
 
而陈蔓的身世藏着她作为罪犯遗孤的秘密。不满1岁时,她的生父张强因欠赌债想卖房,遭到妻子和岳母反对。张强将二人杀害,将房子私下卖给王林,并拿走55万元售房款出逃。
 
张强被抓后依法被判死刑。留下陈蔓辗转在湖南的爷爷奶奶家、河南焦作的姨姥姥家和郑州的外公家。3岁时,遇到数名好心人接力帮助,至今一直跟“养母”陈若兰(化名)生活。
 
张强案发后,买房人王林也一直在追讨房产或讨要55万元售房款。官司持续了数年,直到今年10月26日,郑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做出二审判决,王林需将房屋返还给陈蔓,陈蔓应在继承父亲的遗产范围内,返还王林55万元购房款。
 
11月25日,因未按期执行,郑州市金水区法院向陈蔓发出限制高消费令。由此,这位9岁女童被放在聚光灯之下。
 
陈蔓的“养母”担心,这样一来,陈蔓或身边人可能知晓她的身世秘密,她幼小的心灵是否能承受。他们决定,仍将尽全力保守这个秘密。她和帮助陈蔓的好心人也一致呼吁,相关机构及社会,对未成年人,对罪犯遗孤多一些关爱,将爱心落实在每一个细节上。
 
12月15日,郑州市金水区法院撤销限制高消费令。法院也于12月17日撤下相关司法文书。法院人员向新京报记者坦言,这不符合相关立法精神和善意文明执行理念,他们为此真诚道歉。




▲陈蔓的外公王维治。新京报记者 吴采倩 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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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夺”来的监护权
 
9岁的陈蔓是孤儿。

 
2012年2月24日,尚在襁褓中的陈蔓遭遇人生不幸,生父张强因欠赌债与妻子、岳母发生矛盾,并将二人残忍杀害,于次日将房子私下卖给了王林。当年2月28日,张强收到55万房款后,带着9个月大的陈蔓逃往老家长沙。
 
张强将陈蔓托付给哥哥,说是和妻子闹离婚,嘱托哥哥先帮忙照顾,并留下20万元,随后出逃。
 
张强被抓后,陈蔓来到爷爷奶奶家。奶奶是一名退休教师,爷爷也是当地的公务员。两位老人遭遇到儿子的事,他们更想加倍照顾好孙女。
 
奶奶刘芳说,抚养陈蔓后,怕自己记性不好,每天记日记,记录孙女睡觉时间、食物喜好……这一记便是324天。
 
但身在郑州的外公王维治也一心想要回陈蔓。
 
妻子和独生女遇害,王维治希望留下这根血脉,想把孩子从爷爷奶奶那里争回来。
 
奶奶自然不同意。她担心王维治一人照顾不好孙女,而自己和丈夫都有稳定的退休金,经济基础比外公好。
 
为了争到陈蔓的监护权,王维治研究大量的法律文书,了解到类似陈蔓这种情况,其父或母所在单位有权指定监护人。
 
王维治找到女儿生前的工作单位,要求出具同意他为监护人的字据。几番争取,他甚至抱着女儿的遗像静坐。最终于当年9月,王维治拿到这一纸证明,再次前往长沙讨要外孙女。
 
这次王维治求助当地民警和电视台记者,一起去敲开刘芳的门,将陈蔓带走。
 
王维治前脚刚回宾馆,陈家十几口人就追过来,堵着宾馆门不让走,刘芳趁乱又抱回陈蔓。
 
商量未果,王维治决定走法律程序。
 
2013年1月18日,经长沙市岳麓区人民法院调解,双方达成协议:陈蔓交由王维治监护并当庭交接,今后王维治没有监护能力或者不适合监护陈蔓时,可由其爷爷奶奶进行监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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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孤儿“寻家”

 
外孙女回来后,和王维治相依为命。
 
年近七十的他,每天将陈蔓送到托儿所,晚上人少的时候再把她接回来,以避开邻居的闲言碎语。偶尔抱着陈蔓在楼下玩,院里的老太太就往他手里塞钱,“给孩子买点好吃的。”
 
2013年5月,法院开庭审理张强涉嫌故意杀人案,因涉及民事赔偿部分,王维治妻子的娘家人也来到郑州,看到他一人带着外孙女很吃力,就提议把陈蔓带回焦作抚养。
 
当时两岁多的陈蔓已经逐渐懂事,却看不到父母。王维治记得,每当听到电视里有关“妈妈”的声音,她会盯着屏幕,低声哭泣。
 
但过了一年后,王维治又将陈蔓接回郑州。
 
“我妻子娘家人没有适合收养孩子的。他们都有自己的孩子,怕他们说孩子不是亲生的,泄露孩子的身世。”他想为孙女找一个家庭教育良好、对孩子好且不会争夺抚养权的“新家”。
 
王维治前后考察了5户人家,但都不太满意。
 
其中一对夫妻,丈夫是老师,妻子是护士,经济条件不错。但王维治发现他们的儿子因为打架被处分过,担心家庭教育不好;一名机关干部也有意收养,但他妻子对孩子并不热情,王维治担心孩子被冷落。
 
还有一对做生意的夫妻,没有孩子,各方面条件都不错,但希望能办理正式的收养手续。
 
王维治不肯放弃监护权,“我不能跟这个孩子断绝关系”,他摇着头嘀咕,“这不可能”。
 
最终,一位好心的爱心人士吴峰帮他找到了能达到他要求的人家。
 
2014年3月前后,吴峰前往王维治的家探访,第一次见到陈蔓。当时近3岁的陈蔓,瘦瘦小小的、眼神怯弱。他带去的饮料和零食,陈蔓用双手护着,感觉像是平时很少接触这些零食一样。一下子让他产生怜爱之心。
 
那时陈蔓的父亲即将被执行死刑,王维治已67岁了。
 
吴峰也担心老人照顾不好陈蔓,他决定帮助这个孩子找一个“新家”。



▲陈蔓家中的玩具。新京报记者 吴采倩 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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超生的“女儿”
 

养母陈若兰是看到吴峰发的朋友圈才知道陈蔓的。
 
陈蔓三岁生日当天,吴峰因有事无法陪她过生日,他便发了一个朋友圈,向郑州的爱心人士求助,替他去陪陪孤儿。
 
看到这条朋友圈后,陈若兰当即决定前往。
 
那时正值初夏,陈若兰带着蛋糕和裙子来到王维治所在的小区。刚进小区大门,她看到一个老人抱着个女孩站在门口。一番相认,陈蔓便伸出小手要抱抱,并喊陈若兰“妈妈”。
 
陈若兰抱起她,孩子一直靠在她的肩头。
 
陪陈蔓过完生日后,陈若兰连续几天彻夜难眠,闭上眼睛就是孩子依在她肩头的模样。梦里仿佛听见陈蔓的生母在求她:“请帮我照顾好这个孩子。”
 
再三考虑,陈若兰给王维治打了电话,询问能否做陈蔓的干妈。王维治当时没有听清,以为她要收养陈蔓,便带着孩子去到陈若兰家里。
 
陈若兰已有一子,本不是考虑收养。但出于疼惜,她决定养育这个孩子。
 
为了欢迎陈蔓,陈若兰一家特地摆了两三桌酒席。
 
陈若兰对外说,陈蔓就是她的亲生女儿,因为属于超生,她之前偷偷把陈蔓寄养在外,如今孩子要上幼儿园,才接回来。
 
陈若兰的家人也都不知晓陈蔓的真实身世,只知道是一个孤儿。其中也包括陈若兰的丈夫。
 
家中年长陈蔓5岁的哥哥,也一直把她当成自己的亲妹妹。看到陈蔓每日和母亲睡在一起,两人亲密无间,他还时常吃醋。
 
为了“考察”新家,王维治也住进陈家几日,看到这家人对孩子好才满意地离开。
 
此后每逢周末,王维治就会来看望孩子,顺便住上两天。陈若兰的父亲此前因车祸去世,他们一家也打算给王维治养老。
 
吴峰也在默默关心陈蔓,每到河南都会以其养母朋友的身份去看看她,并给孩子一些关心和资金支持。
 
陈蔓当时体弱多病,经常发烧,陈若兰总带着她跑医院。为了治愈孩子高度贫血,药补和食补家里就没有断过。陈若兰经常准备鸡肝和猪肝等食材,直到现在,陈蔓一看到这些食物转头就跑。
 
12月16日,新京报记者见到了陈若兰。她翻开手机相册,回忆着陈蔓从3岁到9岁的成长。
 
照片里,陈蔓从瘦弱胆怯的小女孩,逐渐长成一位大姑娘:面庞圆润,大眼睛,爱笑。“拍照的时候,她会说把我的大长腿拍出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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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同守护的“秘密”
 

陈蔓的身世,一直是王维治、陈若兰和吴峰等人共同守护的“秘密”。
 
在陈蔓的认知里,自己就是陈若兰的亲生女儿。
 
2014年年中,陈蔓上幼儿园之际,王维治和陈若兰商量,要给她改名换姓,开启新的生活。
 
彼时,张强尚未被执行死刑。王维治去到陈蔓户籍所在地派出所申请改名,工作人员以“孩子生父尚在世,外公无权改名”为由拒绝了他。
 
一个月后,他又收到答复:“你这情况特殊,须请示市局领导,回去等通知。”
 
历经七个月的不断申请,陈蔓还是没有改名成功。
 
一气之下,王维治又想到打官司,他向有关部门申请行政复议,起诉郑州市相关部门,该案由郑州中院审理。
 
最终法院责令相关部门重新做出复议决定,启动改名程序。
 
随后又办理申请和审查等手续,耗时近两年,2015年9月前后,陈蔓拥有了新名字。王维治不禁感慨,“幸亏在孩子上幼儿园期间改过来了。”
 
新名字是吴峰取的。
 
姓氏与陈若兰的一样,第二个字取吴峰名字的一部分,第三个字寓意美好的生活。对于这个满是爱意的名字,王维治也很满意。
 
陈蔓不断成长,步入小学,但父母留下的房产纠纷也一直在持续。
 
张强出逃前,曾与王林签订《房屋转让合同》,交付了房屋钥匙,并拿走了55万钱款。
 
随着张强案发,王林一直没有放弃房屋确权或是追回购房款。
 
这个房产官司持续了数年。
 
2019年6月,郑州市金水区法院做出一审判决:解除王林与张强签订的合同;陈蔓及其爷爷、奶奶在张强遗产范围内,承担返还原告55万元购房款的责任。
 
此时陈蔓已经读小学三年级。
 
王维治怕陈蔓知道其中隐情,与陈若兰商量后,决定把她送到离家15公里的寄宿小学。每年近3万的学费,由王维治、陈若兰和吴峰共同承担。
 
每当陈蔓周末回到外公家中。王维治会告诉邻居,这是亲戚家的孩子,自己的外孙女早已送到国外。年岁久远,也没有人再过多追问。
 
只要陈蔓在家时,他们对案件只字不提。
 
王维治的屋子里,放着各种案件材料。陈蔓还不大识字,外公告诉她,这是在帮别人打官司。“我们希望她永远都不要知道这些。”



▲金水区人民法院发布致歉声明。微博截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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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度被限制高消费
 

一张限制高消费令的通知,打破了家人守护的这份宁静。
 
房产纠纷案一审判决后,王维治提起上诉。
 
2019年12月,郑州中院将案件发回重审。2020年8月,金水区法院重审后,依旧判决陈蔓在继承张强遗产的范围内,承担返还王林购房款55万元。
 
王维治不服,继续上诉。今年10月26日,郑州中院二审维持了原判。11月25日,因陈蔓未归还55万元,法院向其发布限制高消费令。
 
这已经是陈蔓第二次被限制高消费,2017年12月,她还曾因王维治妻子、她的外婆的“遗产官司”被限制高消费。
 
外婆去世后,留下一处70多平方米的单位住房和三十多万动产,陈蔓与外曾祖母都有继承其遗产的权利。为了让陈蔓有权住在妻子留下的房子里,王维治起诉岳母,要求析产。
 
最终法院判决,房子评估价为65万,存款、股票等动产价值三十多万,陈蔓与外曾祖母各继承一半。当时外曾祖母带走了三十多万动产,想要房子的陈蔓需补给他们近20万。
 
因无力还款,金水区法院当时向陈蔓发出了限制高消费令。一年半后,因双方和解,法院解除了限制高消费令。
 
这一次被限高时,陈蔓已经9岁。往年寒暑假,陈若兰都会带孩子们外出旅游。如今陈蔓被限制高消费,她将不能乘坐飞机和G字头的动车,不能入住星级以上酒店。
 
陈若兰担心,“马上寒假了,要是孩子问起来,我该怎么回答。”
 
家人找到了媒体,报道了事情的原委,希望能解除限高令。
 
12月15日,金水区法院下发《执行决定书》,解除对陈蔓作出的限制高消费令。
 
《执行决定书》显示,法院在执行过程中,查明被执行人陈蔓系未成年人,依据规定决定采取限制高消费措施时,应当考虑被执行人是否有消极履行、规避执行或者抗拒执行的行为以及被执行人的履行能力等因素。
 
16日凌晨,金水区法院通过官方微博发布了致歉声明,表示将立即对案件进行复查,对未成年人发出限制高消费令不符合相关立法精神和善意文明执行理念,是错误的。
 
但事情并未就此终结。
 
当天下午,王维治接到记者的采访电话,得知与案件相关的民事判决书均被发布在裁判文书网上,陈蔓的曾用名与现用名也公布于世。他立即联系金水区法院,要求撤下相关文书。
 
陈若兰也忧心忡忡。文书网右上角的浏览人次已超过500,“好不容易改的名字,这些人会不会传播孩子的信息?”说罢,她皱着眉头望向了窗外,又接着打电话。
 
电话的另一头是吴峰,他不禁愤慨:“为什么我们坚守了这么久的秘密,轻易就被曝光了?”
 
经过一天紧急的申请和审批,相关文书终于被撤下。
 
12月17日,新京报记者来到金水区法院。
 
法院宣传科工作人员连忙道歉,“正如我们撤销限高令的致歉信所说,有些工作可能会机械一些,这确实也是我们的问题。”
 
这位工作人员表态说,下一步,他们会集中精力把这个案件处理好,尽可能地融合情与法。之后在涉及未成年人的问题上,法院方面会更加注意隐私保护,也会更慎重地处理相关事宜。
 
“很抱歉,我们也希望她在不知情的情况下,平稳地度过这一生。”常女士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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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了局
 

案件之外,王维治还在担心陈蔓的未来。他已经72岁了,身体大不如前。
 
按照之前的协议,当王维治没有监护能力或者不适合监护陈蔓时,可由其爷爷奶奶进行监护。若是如此,陈蔓便会知道自己的身世。
 
自2013年起,王维治一直靠着自己三千多元的退休金来抚养孩子。直到2017年,在朋友的提醒下,王维治才想起为陈蔓办理孤儿证和低保。
 
“之前事情太多了,没顾上。”王维治说。
 
郑州市民政局儿童福利保障科贾爱丽表示,郑州市与孤儿有关的低保和补贴每个月的总和为1380元,包括孤儿基本生活费、教育费、基本医疗费、康复经费、寄养家庭劳务费等。
 
将于2021年1月1日起施行的《民法典》,扩大了收养人的范围,收养人可以是无子女或者只有一名子女。贾爱丽说,如果陈蔓双方的亲属年事已高,在征得其外公、爷爷和奶奶的同意下,陈若兰也可以办理正式的收养手续。
 
贾爱丽提醒,正式收养手续需在孩子18岁前办理。在办理收养手续之前,应该告知养父母真实情况,并将相关的案件纠纷处理好,以免对孩子和养父母家庭造成影响。
 
思前想后,陈若兰决定将陈蔓的身世秘密告知丈夫刘勇。
 
丈夫听后很震惊,也很心疼。次日,正是冬至,他们决定去学校看看孩子。
 
下课铃响,几个小学生蹦蹦跳跳地跑向校门。
 
陈若兰一眼认出孩子,招了招手,陈蔓加快了步伐。
 
刚出校门,刘勇一把抱起陈蔓,两人很亲密,互相顶着额头。陈蔓凑到“养父”的耳边问:“爸爸,寒假可以去旅游吗?”
 
午休铃响,陈蔓拎着零食,往校园里走。刚走几步,她又回头挥手,嘴里喊着“拜拜”。
 
陈若兰和丈夫商量过,要给陈蔓办理正式的收养手续。但王维治并未同意,双方第一次在孩子的事情上出现分歧。
 
但要不要正式收养,或者是不是亲生的女儿,又有什么关系呢。
 
有网友评论说,“这个小姑娘本来就在天上找妈妈,但不小心走错了门,后来还是找到了回家的路。”陈若兰不禁红了眼眶,“虽然没有法律和血缘上的关系,但她就是我的孩子。”
 
(为保护未成年人隐私,文中王维治、陈若兰、吴峰、陈楠、刘芳、陈蔓、刘勇、张强均为化名) 阅读原文

文章来源: 留园 查看原文
https://www.6parknews.com/newspark/view.php?app=news&act=view&nid=45877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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