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女婿骑摩托车撞死岳母,还说是她自己摔的(组图)

潇湘晨报 0


交通事故不长眼,但是,出了事故就要正确面对、依法处理,逃避总是最糟糕的一种方式,否则,一个谎言要另外一百个谎言去掩盖。近日,在会昌县发生了一起致人死亡的交通逃逸事故,令受害人家属万万没想到的是,肇事者竟然是他……

  2020年12月10日早晨,会昌县筠门岭镇的79岁妇女王某像往常一样去筠门岭盘古圩上赶集。当她步行到206国道盘古加油站附近时,一股后方袭来的外力突然将她掀倒在地。

  这一次倒地,她再也没有醒来。经医院医治无效,王某于当日上午10时许死亡。

  当天下午16时多,王某儿子蓝某桂急匆匆来到筠门岭交警中队报警,称其母亲上午被一部摩托车撞倒致死,摩托车驾驶人身份不明,要求交警介入调查。

  

  (上图为事发的加油站出入口)


  蹊跷的摔倒

  民警顿感奇怪,出了这么大的事,怎么没有及时报警?

  蓝某桂反映,由于早上送去医院时,自己一直以为是老人自己摔倒受伤的,就没想到要去麻烦民警。后来有朋友去看了一段事发地的监控视频,告诉他是被一辆摩托车撞倒的,案情重大,所以请求警方调查真相,找出肇事真凶。

  

  (上图为事发的加油站出入口)

  在民警询问下,蓝某桂向警方描述了此次报警的来龙去脉。

  当天早上8点多,他接到大哥蓝某华的电话,说母亲出事了,赶紧开车来盘古加油站旁边来接。他急忙赶到事发地,看到母亲受伤倒在路边,有一些人正在围观,大哥蓝某华夫妇和姐夫谢来森在场扶着母亲王某坐,此时,母亲已意识不清。他问了一下:怎么回事?姐夫和大哥说,是自己跌倒的。众人赶紧将王某抬上小车,送去了卫生院治疗。但没多久母亲就因为伤势过重去世了。

  到了下午,他总感觉有不对劲,想知道母亲是怎么跌倒的。他认为现场附近的加油站应该有监控摄像头,就请朋友帮忙去调阅了事发时间的监控。朋友证实了蓝某桂的想法,朋友告诉他:王某并不是自己跌倒的,而是被一辆两轮摩托车从后面撞倒在地的。

  听到这个消息,震惊又气愤的蓝某桂急忙赶到筠门岭交警中队报了案。

  

  (上图为民警在事发路段进行现场复勘)


  隐藏在事发现场的肇事司机

  由于事故涉及人员死亡,筠门岭中队民警马上将案情向大队事故处理科作了报告,事故科领导感觉案情有蹊跷,要求中队民警赶在天黑前先去现场展开调查。

  事发地点位于206国道的筠门岭镇中昌加油站入口附近,在路面上已没有了明显的交通事故痕迹。17时多,民警调取加油站内的监控视频进行仔细查看。

  视频显示,在当天上午8时21分左右,受害人由南往北步行在道路的路边白线位置。在8时21分57秒时,一辆两轮摩托车同向驶来,由于行驶的位置也很靠路边,在超越步行的受害人时,车子与受害人发生了碰撞。受害人当场摔倒在地,摩托车同时失控倒地。

  

  (上图为事发的监控画面)局部放大

  摩托车驾驶人起身后,捡拾掉落的红色头盔,然后返回扶起摩托车,期间只是向倒地的行人方向张望,虽然仅间隔几米,但是并没有前去查看伤者情况。随后,他跨坐上摩托车,但可能故障原因,摩托车并没有很快启动,只是慢慢向路边挪动。

  此时,陆续有几名群众路过,停车前来伤者倒地处查看,肇事者也加入了围观队伍。8时25分左右,一辆摩托车路过后停车,下来的两人过去后将伤者扶起坐在一旁。在8时29分后,围观群众相继离开,现场仅留有两三个人。8时40分左右,一辆小车开来,将伤者等人载上离去。肇事摩托车驾驶人却没有一同离开,而是单独一人走向肇事的摩托车,启动后驶离

  看完这段清晰的监控画面后,民警找来受害者的儿子蓝某桂说,事故很明显,王某就是一部摩托车撞倒的,这个肇事者从事发后到驾车离开,前后在现场停留长达20分钟,到大家都离开了,才走到停放的摩托车处骑车离开。他是谁?这么长的时间,难道会没有一点印象吗?

  

  (上图显示,事发后肇事者与受害人家属在一起)

  家属中一人惊呼:“那是王某的女婿谢来森啊,就只有他了。”

  难于置信的家属们再一遍看了监控视频。竟然真的是他,这20分钟里,在现场“前后帮忙”的人,只能是戴着红色头盔的谢来森!

  事不宜迟,办案民警们在受害者家属的带领下,上门传唤谢来森。

  谢来森面对民警询问,矢口否认岳母是自己跌倒。谢来森闪烁其词。见谢来森始终负隅顽抗地否认事实,民警拿出了事发地的那段监控视频,谢来森眼神中只剩下惊慌,当他看完这段几分钟的视频后,说话已是吞吞吐吐了。

  

  到案后交代事发经过


  谢来森出了事故发生的过程,当天,他驾车途经事发地点,前面十多米路边有行人在白线位置步行,迎面有大货车驶来,向右打方向躲避时,由于操作不当,撞倒了行人。摩托车失控后翻倒在地,谢某也摔伤了。“看到那个行人躺在路边,头向下趴着,我没敢过去。后来大家过来后,大舅子问我是怎么回事?我告诉他是一辆大货车经过,岳母吓了一跳摔倒的,他们都相信了我说的话。”就这样,谢来森以为自己可以瞒天过海。

  令人不敢相信的是,谢来森当天上午10点多接到小舅子的电话,说岳母死在了医院,他赶过去医院,但仍没有说出真相,甚至中午和一帮子亲戚一起吃饭,席间谈论事情经过、商量后事的处理。

  


  令众人唏嘘的是,谢来森一家务农为主,家中并不富裕,谢来森曾患有癫痫病,妻儿身体状况也不佳,岳母家亲戚们平时都很是担待。此次事发后,大舅子等人还向民警表示,谢来森是穷苦人家,希望交警不要追究他的责任,毕竟是自家妹夫。

  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处理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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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男子抛弃残疾妻儿,卖完女友儿子又卖亲生女儿,法院数罪并罚


  父亲,本应是一个家庭的顶梁柱,妻儿可以依靠的“大山”。但对于江苏省仪征市的陈强来说,他不仅不是妻子的支柱、孩子的港湾,而且还一次一次地抛弃他们,最终走上犯罪道路。

  离家出走三年,对残疾妻儿不闻不问

  1975年出生的陈强,因家庭条件不好,直到三十岁也没有成家,家人非常着急,四处为他介绍。后来,陈强认识了金女士,并于2006年5月与其登记结婚。一年后,二人的儿子小陈出生了,不幸的是,小陈是多重残疾,残疾等级是四级。

  因为金女士是精神二级残疾人,无抚养能力,小陈自2007年4月出生后一直由金女士之母金某抚养,且承担小陈全部的生活费、医疗费。

  “考虑到他要照顾我女儿,我就帮他们带孩子,这样也能帮他减轻点负担。”金某说,“但他并没有好好照顾我女儿,还养了个‘小三’……”

  2016年3月,陈强在某船厂做水电工时,认识了外地女子张翠,并把她带回自己家,与妻子同住。

  “平时我会送一些吃的过去给我女儿他们。那天发现她家里有别的女人,我就让她走。我没想到,这女的一走,我女婿也跟着走了。”金某说,“他就这样跟着‘小三’离家出走,一走就是三年多,对我女儿和外孙不闻不问!”

  经查,陈强自2016年10月离家后就没有再回过家,对妻儿也没有照顾过。这三年来,金女士和小陈的生活全由金某照顾。

  照顾外孙的同时还要照顾女儿,年岁渐长的金某开始力不从心。因一直联系不上陈强,2019年6月18日,走投无路的金某以小陈名义向仪征市检察院申请支持起诉,该院经审查予以受理。

  在办理支持小陈起诉追索抚养费案中,该院审查后认为陈强逃避抚养责任的行为可能涉嫌遗弃犯罪。为此,该院先后前往市残联、民政、村委会和小区调取相关材料30余份,询问相关证人10余次,发现陈强还涉嫌重婚、拐卖儿童的犯罪线索。

  2019年7月9日,仪征市检察院依法监督公安机关对陈强、张翠立案侦查。

  与人同居,有偿送养同居女友的儿子

  原来,离家后的陈强一直与张翠生活,二人虽没有领结婚证,但一直以夫妻名义租房生活。

  张翠,1986年出生,山东人。2011年5月4日,张翠结婚,婚后与丈夫的感情不好,在一起生活半年不到,张翠就随养父母来到某船厂打工。张翠说谁愿意给她吃的,她就去谁家里,也没有找过正经工作,就一直这么流浪,直到2016年遇到陈强。

  2016年3月,陈强认识张翠的时候,她已经怀孕了:“不知道孩子是谁的,生下来陈强也不会帮我养的。流产需要钱,我拿不出来,陈强也不愿意出。”张翠说:“后来陈强跟我说,有人愿意养这孩子,让我把孩子‘送人’,对方愿意给钱,我就同意了……”

  当时陈强每天的工资是200元,一个月工作20天,可以挣4000元。但是,他和张翠都好烟酒,挣的钱不够开销。两人商议以送养收取“营养费”之名将孩子卖给他人,所得2.5万元被二人用于吃喝玩乐。

  卖完女友儿子又卖亲生女儿


  2016年8月,张翠与陈强以夫妻名义生活在一起。2018年冬天,张翠再次怀孕。

  之前以2.5万元“送”掉张翠生的孩子,让陈强尝到了甜头,他又一次动起了将孩子以收取营养费之名送人的念头。

  2019年7月,张翠生下与陈强的女儿。二人以1.4万元的价格将女儿送养,钱同样是被二人吃喝用掉了。

  2019年7月9日,仪征市检察院监督公安机关就陈强涉嫌遗弃,陈强、张翠涉嫌重婚、拐卖儿童罪立案。同年7月16日,公安机关立案后,仪征市检察院多次赴办案部门就证据收集、事实认定、法律适用提出建议,帮助梳理办案思路。犯罪嫌疑人陈强于2019年9月20日被上网追逃后抓获归案。

  2019年11月29日,该案移送至仪征市检察院审查起诉,承办检察官认为,陈强负有抚养义务而拒绝抚养,将身患精神疾病、没有独立生活能力的家庭成员遗弃,行为涉嫌遗弃罪;陈强、张翠有配偶且明知对方有配偶仍以夫妻名义长期共同生活,行为涉嫌重婚罪;陈强、张翠以非法获利为目的,借送养之名出卖子女,涉嫌拐卖儿童罪。2019年12月31日,该院依法以陈强涉嫌遗弃罪、重婚罪、拐卖儿童罪,张翠涉嫌重婚罪、拐卖儿童罪向法院提起公诉。

  由于疫情,该案被延期审理。日前,法院以遗弃罪判处被告人陈强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以重婚罪判处其有期徒刑一年;以拐卖儿童罪判处其有期徒刑五年,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六年六个月,并处罚金2万元。以重婚罪判处被告人张翠有期徒刑一年;以拐卖儿童罪判处其有期徒刑五年,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五年六个月,并处罚金2万元。

  对于金女士与小陈的现实困境,仪征市检察院依法帮助他们申请3万元的司法救助金,并已发放到位。同时,从最大限度保护未成年人的角度,该院建议民政部门进一步解决小陈以及两名被拐卖儿童问题。

  (涉案人员均为化名) 阅读原文

文章来源: 留园 查看原文
https://www.6parknews.com/newspark/view.php?app=news&act=view&nid=4575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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