孟晚舟案:美国司法部何来逼迫孟晚舟认罪的勇气?(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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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为副董事长孟晚舟已在加拿大遭扣押两年有余。当外界都意味这场中美交恶的次生风波将持续滑向2021年时,美国的「知情人士」又谈及了结案的另一种可能。

12月3日,《华尔街日报》有传言称美国司法部代表正与孟晚舟辩护律师团队接触,美方建议以「延期起诉协议」(DPA)换取孟晚舟自由归国等可能。这两年来一直关注孟案的观察家们有点吃惊:孟氏真的会签这份协议吗?

来自美国的法律武器

孟晚舟目前据闻反对建议,坚称自己并没有做错。这是情有可原的。孟晚舟和华为公司有太多不可能接受DPA协议的原因。

孟案的进展让外界看到了加拿大在美国面前的真实体量













DPA协议是美国司法部用于惩处并干预相关企业的有力手段,要求当事企业承认并接受美国监管部门的指控,并愿意承担责任,还要配合美国司法部的调查。如若美国司法部认为签约者不听话,则另有惩罚应对。

很显然,只为回国而签这种一边倒,承认败退的勒索协议,对于在公堂上激烈对峙两年的双方而言,既不存在前提,也不存在理由。更不用说孟晚舟该案本身就是其他企业签了DPA协议之后促成的间接后果。一个更荒诞的问题也随之呈现:是怎样一种情势让美国有了还能继续勒索孟晚舟,进而迫其认罪的勇气?

环顾美国政府的多年作为,外界应该能发现,以DPA干预大企业,使之配合调查并换取「不起诉协议」(NPA),是美国进入21世纪以来的新传统。

在孟案背后,是中美之间旷日持久的贸易战问题











它以要求支付巨额赔偿、配合调查、聘用第三方监管人以及向第三方团体捐款等手段为核心,借以约束「大规模企业犯罪」。在安然集团案、安必信会计师事务所等案后,该方式在21世纪后逐渐成为美国检察机关干预企业行为的有力工具。

参与调查的美国检察官因此在调查大企业「犯罪」时得到了前所未有的权限。除去要求被吿支付巨额罚款、赔偿金之外,还能深入企业组织内部,要求企业安排第三方监管人。在美国海外反腐败法(FCPA)配合下,美国司法部从2007年开始也找到了以长臂管辖等法律手段勒索、控制国内外大企业的利器。

在2014年6月,美国司法部及其曼哈顿联邦检察官办公室、美联储、美国财政部等多家机构,曾以签署书面认罪协议方式,从法国巴黎银行(BNP Paribus)处取得89.7亿美元巨额罚款。

汇丰银行当年向孟晚舟索要的用以证明华为公司可靠性的企业秘密,最后竟被其上交给美国司法部。
















华为与华盛顿的真正问题

对外界来说,孟晚舟案的起因,即牵涉「与伊朗交易」已经变得越来越模糊,其背后的政治动因反而越来越明晰。而这类政治动因得以按法律手段落实,也与汇丰银行(HSBC)签署的DPA有关。

美国司法部于2012年曾以「协助墨西哥黑帮洗钱」为由,向汇丰银行开出近20亿美元的罚单并令其签署一份为期五年的DPA。此后,汇丰在2016年末DPA临近续签时,配合美方针对华为的内部调查,而该份DPA也于翌年罕见地被撤销。在2017年向美方上交了此前从华为公司取得的企业秘密后,尽管美国司法部仍认为汇丰银行在依法合规这一点上「仍有很大缺陷」,但汇丰公司的DPA还是在2017年解除了。

从某种意义上来说,释放「孟晚舟认罪」之类的传言可能是行将完结的特朗普(Donald Trump)当局在2020年末的最后一搏,其司法部很希望以放弃起诉,令孟晚舟不再面临引渡案的方式,换来孟晚舟的认罪,从而证明美国发起诉讼的正义性。

对外界来说,美国对华为公司的打压似乎无法局限于DPA和NPA的传统手段内











说到底,中美贸易战自2018年3月爆发至今,美国仍对华为与中国的第五代移动通信技术(5G)斩尽杀绝。美国对于华为的态度也绝非交钱、认罪即可。

在2020年8月17日,美国商务部在公布了对华为云计算部门、21国海外实验室等152处机构的实体清单后,即宣布美方禁止华为公司「获取使用美国软件和技术」,以期从电子设计以及集成电路相关专利等层面上限制中国。

这种从源头上扼杀的态度对于北京、华为而言都是不言而喻的;美国针对中国重点企业、关键技术的制裁、封堵也是一目了然的。这种态度,或许就是华盛顿面对孟案仍试图逼迫其认罪、令其接受勒索的深层次理由。 阅读原文

文章来源: 留园 查看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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