刚刚,香港西九龙裁判法院宣判:黄之锋获刑13.5个月

中国青年报/环球网/纽约时报 0

刚刚,香港西九龙裁判法院宣判:

黄之锋被判刑13.5个月,周庭被判刑10个月,林朗彦被判刑7个月。





黄之锋戴手铐视频曝光

据中新社报道,今天上午8时许,黄之锋及林朗彦在香港荔枝角收押所被押上惩教署车辆移送法院。



有媒体拍到黄之锋林朗彦从看守所走出的画面。

画面中,黄之锋与他人同戴手铐,林朗彦则单独带着手铐,一同登上囚车前往法院。

黄之锋曾表示:

被判入狱也不感到意外

据央视新闻此前报道,11月23日上午,香港西九龙裁判法院开庭审理乱港分子黄之锋、林朗彦、周庭三人相关案件。



他们涉嫌于2019年6月21日鼓动包围警察总部,分别被控煽惑他人明知而参与未经批准的集结、组织未经批准的集结及明知而参与未经批准的集结罪。周庭及林朗彦均承认所有控罪,控方表示就黄之锋被控的明知而参与未经批准集结罪,不提证供起诉,黄之锋承认其他2项控罪。

3名被告均为已解散的“港独”组织“香港众志”成员。黄之锋11月22日晚在社交媒体发文称,他与另外两人在检视控方证供并征询律师意见后,决定承认所有控罪,因此11月23日的法庭聆讯会跳过审讯阶段,不会传召证人和争议案情,直接进入结案陈词。他声称,3人被判入狱也不感到意外。

今年8月5日,周庭已承认煽惑他人明知而参与未经批准集结及明知而参与未经批准集结罪,周庭承认控罪并同意案情后,裁判官裁定她罪成,将其案件押后到审讯的最后一天再讯,届时再判刑。而当时,黄之锋与林朗彦并不认罪。



黄之锋因2019年抗议活动获刑13个半月



周三,黄之锋和林朗彦被送往法庭。 KIN CHEUNG/ASSOCIATED PRESS由于去年的一场抗议活动,香港亲民主运动中的著名人物黄之锋被判入狱13个半月,另一名活动人士周庭被判入狱10个月,这是对这座半自治中国城市的政治反对派的最新打击。

已解散的组织香港众志(Demosisto)的第三名成员林朗彦获刑七个月。等待宣判期间,三人均在上周就2019年6月抗议活动中的未经批准集结相关指控认罪后遭到关押。在去年席卷了这座城市的大规模抗议运动中,数以千计人曾在警察总部外聚集。他们面临的指控最高可判三年。

中国今年夏天在香港实施影响深远的国家安全法不久后,香港众志解散。自那之后,当局对香港异见人士实施了愈发激进的打压,逮捕活动人士、记者和政治人士,并在上个月将四名议员逐出立法会,此举导致民主派阵营集体从立法会辞职。

黄之锋现年24岁,因在2014年雨伞运动中动员大批人抗议限制普选而在全球闻名。23岁的周庭被称为香港民主运动的“花木兰”,由于会讲日语,她在日本有大批粉丝。


26岁的林朗彦在2011年与黄之锋共同创办了活动组织“学民思潮”(Scholarism)。周庭于一年后加入其中。针对将国民教育引入香港这一在他们看来是“洗脑”的计划,该组织领导了抗议活动。林朗彦后来由于在2014年抗议一项发展计划中闯入立法会而入狱。

在上周入狱后,由于身体扫描发现他可能在被关押前摄入异物,黄之锋被单独监禁了三天。周六与黄之锋见过面的前议员张超雄说,在那几天里,由于牢房的灯24小时开着,他无法入睡,且要定时接受医学检查。张超雄还说,黄之锋体内没有发现异物。



周庭上周抵达法院出庭。 TYRONE SIU/REUTERS

在一封来自监狱里的手写信中,黄之锋写道,单独监禁尤其难熬:“即使有着三次坐监的经验,突然被送到‘监狱中的监狱’囚禁,也是始料不及的吃不消。”黄之锋的一个朋友将这封信拍了下来并发在了Twitter和Patreon上。

黄之锋此前曾因与抗议有关的罪行服刑,他还因去年10月的一次抗议及参加“六四”死难者纪念活动面临其他指控。

2018年,黄之锋曾因在2014年11月旺角清场期间违反禁制令,以刑事藐视法庭罪被判入狱三个月。他在等待上诉六天后被保释,后于2019年5月返回监狱服完被缩短为两个月的刑期。

他还曾因非法集结罪名被判六个月监禁,在服刑69天后获释,香港终审法院于2018年驳回了这一判决。

此前从未入狱的周庭说,她并不适应关押的环境,晚上很难入睡。这条信息被转发给了曾在监狱探望过她的朋友,并于周日发布在她的Facebook账户上。

“心里也明白,星期三很有可能会判监,所以情绪也不好,会很担心,”她说。

周庭今年还曾因涉嫌违反国家安全法、煽动分裂国家而被捕,但她没有在该案中受到指控。

张超雄说,黄之锋发现了回到被拘留状态的一个积极方面,那就是他不再需要面对不断出现的问题——香港陷入困境的民主运动的下一步会是什么。

“他现在不需要处理这个问题,”张超雄说。“人们知道他在监狱里做不了什么。现在重担落在了外面的人身上。”


黄之锋林朗彦周庭被判刑,有香港市民开香槟庆祝

【环球网综合报道 记者赵友平】港媒12月2日消息称,乱港分子黄之锋、林朗彦、周庭今天(2日)下午被判刑,有香港市民开香槟庆祝。







香港市民开香槟庆祝黄之锋等乱港分子被判监禁。图自港媒

据香港“橙新闻”报道,黄之锋、周庭及林朗彦,涉嫌去年6月21日包围警总,早前分别承认煽惑、组织及参与未经批准集结等控罪,案件下午在西九龙裁判法院判刑。黄之锋被判入狱13个半月,周庭被判入狱10个月,林朗彦被判囚7个月。港媒称,对此,有香港市民开香槟庆祝。

裁判官王诗丽表示,在骚乱等大规模公众活动日益增加的情况下,本案案情更加严重,伙同犯案比单独犯案更严重,有人善于言语,有人精于部署,有人负责后勤。



图自香港“东网”

裁判官称,黄之锋以包围警察总部为目的,挑战警方权威,集结历时15小时,9000人包围警总,“规模大、时间长”,黄之锋积极扮演领导人角色,统筹示威者诉求;周庭从旁协助,积极参与集结。他们与林朗彦伙同犯案,同样是积极参与者,煽惑行为导致多人集结,对在场人士人身安全造成威胁,也造成交通严重阻塞。

裁判官表示,判刑需具阻吓性,避免有人有样学样,需要反映法庭维护公众秩序的决心,实时监禁是唯一选择。

“橙新闻”称,周庭闻判即抹泪,并在犯人栏内痛哭。周庭代表律师随即提出申请保释等候上诉被拒;黄之锋及林朗彦则没有提出申请。 阅读原文

文章来源: 留园 查看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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