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子买房3年没到手 开发商又要求必须买停车位(组图)
2017年,济宁的张女士
在汶上中都名郡小区购买了一套房子,
如今三年过去了,
购房户却陆续接到开发商的通知:
想交房还得加钱。
加的还不是小钱!
3000元/平的房子,
如今加价到6800元/平,
直接翻了一番!
开发商除了要涨价,
还要求购房户捆绑购买车位地下室
而且“谁也逃不了”!
面对购房户的诘问,
售楼处硬气回应:
如果不接受,自己维权去!
01三年前买的房,现在通知要涨价?
3000元/平涨到6800元/平
2017年5月,济宁的张女士在汶上中都名郡小区购入了一套70年产权的房子,当时销售顾问说2018年5月1日之前交房。然而,到了2018年并没有交房。
如今,三年的时间过去了,购房户却陆续接到了开发商的通知:想拿到房子还得加钱。
从购房户出示的认购书和入会协议书中可以看出,双方约定了小区的楼号、面积、单价、总价等信息。
小区购房户赵女士:“买这个房子当时说是3000多元钱一平,如果却被告知房价涨到6800元一平。”小区购房户彭女士说:“现在房价翻了一倍,7000多一平,我们真的受不了。”
02售楼处:产权变化,收取补交费用购房户若不能接受,自己维权去
约定好的房价,为什么又要涨价呢?为了进一步了解情况,记者和小区购房户来到了中都名郡售楼处。
在售楼处大厅,记者看到一张“敬告”单,上面写着经过产权方努力,现将土地性质由40年土地使用权的商业用地变更成为70年土地使用权的住宅用地,并要求购房户补交相应费用。
售楼处工作人员表示,土地价款、规费、税费等加起来,最终合计是按6700一平方补费。
但按照购房户们的说法,之前买房子的时候,就是购买的70年大产权的住宅,为什么现在又出现了40年产权变70年产权这种说法了呢?
售楼处工作人员表示自己并不清楚,认为可能是代理公司为卖房子说的“好话”,或是销售的时候“口误”吧。
根据购房户出示的项目认购书和入会协议书,其中对房子的表述都是住宅。对此,该工作人员回应,房子是代理公司卖的,“我们现在还跟代理公司在打官司。”
但对于这种说法,购房户并不认可,他们认为,协议是跟开发商方面签订的,盖着开发商的公章,就应该合法有效。
据记者了解,在中都名郡小区购房的人不在少数。有的是交了百分之三十的首付款,有的是交了一万两万元的定金。对于开发商违规销售商品房现在又要涨价的情况,大家都难以接受。
面对购房户的诘问,该售楼处工作人员很是硬气:如果不接受,自己维权去!
03除了涨价
售楼处还要求必须购买车位地下室
济宁汶上县中都名郡小区购房户告诉记者,开发商除了要涨价,还要求购房户捆绑购买车位地下室。小区购房户马先生说:“把车位销售给我们,储藏室很贵,以高价的形式卖给我们,我们无法接受。”
在认购书和入会协议中,并没有关于车位和储藏室的约定,但售楼处的工作人员表示,车位和储藏室必须要购买,谁都逃脱不了。
面对如今的情况,购房户陷入了两难境地!现在放弃感觉亏了,再买其他家的房子,这三年房价也已经涨了……
对于小区售楼处的这种销售模式,记者咨询了律师。生活帮律师团律师林娜表示:
房子和车位是两个独立的商品,网签和办证都是分开进行的,开发商在销售房屋的过程中捆绑销售车位,涉嫌强制消费,违反了不正当竞争法的规定,另外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也明确规定,消费者有自主选择商品和服务的权利,上述捆绑销售的行为,侵犯了消费者的自主选择权,违背了消费者的意愿,损害了消费者的合法权利。
04记者介入调查的二天当地成立工作专班,推进解决问题
交钱买房三年多,现在却要涨价。开发商除了涉嫌违规销售商品房,还存在捆绑销售车位储藏室等问题。在记者介入调查的第二天,有业主反映,事情很快有了进展。
济宁汶上县住房保障中心工作人员王凯庆告诉记者, 针对中都名郡出现的问题,第一时间约谈了开发商。对出现的问题,要求其抓紧整改,并严格按照合同履行义务。同时就该问题,停办了该企业的合同网签,商品房预售资金的拨付业务,同时将这种行为列入房地产诚信系统,并记入不良记录。
考虑到中都名郡小区的开发商存在多种违规甚至可能是违法的行为,目前,当地政府已经成立了由多部门组成的工作专班,协调解决问题,力争将该问题早日解决。
对于群众反映的捆绑储藏室和车位问题,王凯庆表示,我们本着双方自愿的原则,严格按照双方签订的合同约定,督促开发企业,严格按照合同约定,履行义务和事项。
对于此事,记者将持续关注。
来源:齐鲁网·闪电新闻整理自《生活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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