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星驰出庭称于文凤自愿低薪上班 双方证词多有冲突

方舟先生 0

11月18日开始的周驰星被追分成案,直到25日才等到另一位当事人的到来。

当日晨,周星驰以一头沧桑白发和黑框眼镜出镜,其身穿黑色西装,在庭外问记者“最近忙不忙”,并称自己怀着平常心,并不紧张。



不过周星驰进庭宣读誓词后,被指略显紧张,面部表情绷紧,不时用手托下巴看完文件。本案以英文审讯,周星驰自曝只有教育程度中学,因而被安排翻译以广东话作供。

星爷坦诚和于文凤大概于1998年开始拍拖,约在2000年开始,女友帮着处理电影业务,并且不记得后者是否有权签发支票。



周星驰在庭中提到对电影事业非常投入,需要不时飞往外地拍戏和宣传电影。回忆自己在1998年到2002年参与了《喜剧之王》和《少林足球》的制作,后八年拍摄了《功夫》、《长江七号》,并在另外四部电影中担任监制。



周星驰承认拍电影的利润分红,也表示自己重视隐私,有时喜欢独自用膳和看楼,享受一个人的时间。



于文凤方律师询问周星驰,让周星驰帮忙处理财务,是否是因为她的忠诚度和能力?得到了周星驰本人“她自己钟意”的解释,又补充说:“如果她不钟意,我不会逼迫她”。此外还指出于文凤在电影和房地产方面都没有经验,但她愿意学习且勤奋,并且有一层女友关系。



于文凤此前提到和周星驰吃饭用英文交流,练习外语以发展好莱坞。星爷予否认该说法,称“跟于文凤相处时会说英文,但99.9%的时间都是用中文交流”。



周星驰将连续三天接受盘问,从初步受审来看,主要矛盾冲突有五:

1、于文凤认为自己是出于对方承诺的10%分红才为其工作,而周星驰则称承诺是情话,其帮忙处理财务是她自己喜欢。



2、于文凤自称投资能力从小和父亲、兄长学习,并非周星驰口中的毫无经验。

3、于文凤帮助其练习英文,周星驰则说99.9%的时间用中文交流。



4、周星驰指出分手原因是2010年7月看到于文凤和廖尧城逛街才分手,而于文凤则反驳以多次吵架,同年3月份已正式分手。

5、2010年4月,周星驰让正在装修房子的于文凤入住天比高豪宅,后者换锁被发现向其痛哭道歉。但于文凤回应换锁是因为周母闯入打破东西,哭泣原因是想到往事。



周星驰发言前后矛盾的地方在于,之前被讨要佣金时说的是“没有卖(房子)怎么给你?”后改口出于友情送1000万港元,现在变成了情话不可信。

同时,周星驰方律师质疑于文凤在2012年控告周星驰是为了向男友证明已经断绝关系,以周星驰注重隐私施压。于文凤否认称自己也注重隐私,如果不是有理有据,不会将自己置于目前的情况。



这持续了数年的烂账能有个好结果。 阅读原文

文章来源: 留园 查看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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