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教师猥亵多名男生案开庭:被告人辩称被引诱(组图)

上游新闻 0

11月12日上午9点半,四川成都市成华区人民法院开庭审理了备受关注的“男教师猥亵多名男生”案。

成都市成华区检察院指控,被告人梁岗在宜宾、成都等地担任教师期间,对1名自己班级的学生和6名已经毕业的学生,分别在家中、酒店房间实施强制猥亵。

上游新闻(报料微信号:shangyounews)记者获悉,庭审中,梁岗承认了检方指控的3起猥亵他人的事实,但认为自己不应受到刑事处罚。梁岗的律师为其做了无罪辩护。检方要求法院对梁岗从重判处,被害人代理律师则要求,对梁岗顶格判处15年有期徒刑。




11月12日,成都市成华区法院开庭审理梁岗强制猥亵案。/记者 胡磊


1

安排学生到家做PPT实施猥亵


11月12日庭审中,成华检方指控称,被告人梁岗于2003年7月大学毕业后,在宜宾、成都两所高中担任教师期间,对7名被害者实施了猥亵。

上游新闻记者梳理检方公诉内容发现,7名被害者中有6位被害者是梁岗在成都任教时的学生,一名是其在宜宾任教时的学生。相关猥亵行为的发生时间均在2015年之后,梁岗的作案地点包括自己位于成都市成华区万科路的家中和其在外地出差的酒店。

检方指控中,梁岗涉嫌对一名自己所任教班级的学生刘勇(化名),从学校带回家中实施了猥亵。

2016年10月,被告人梁岗让自己班级的学生刘勇到其家中制作PPT,两人到家后刘勇按照梁岗的安排洗澡、入住,梁岗与刘勇共同在次卧床上睡觉。期间梁岗抱住刘勇对其实施了猥亵,刘勇两次发现后均及时将梁岗的手推开,裹紧被子抱紧床边不敢入睡。第二天一早,梁岗和刘勇二人共同返回学校。因梁岗系刘勇的班主任、老师,刘勇在学校读书期间,未将此事告诉他人,直到2020年4月底梁岗在网络被举报。

除了刘勇之外,检方指控的其余的6名被告人均为梁岗曾经任教班级的学生,梁岗在毕业后对他们实施猥亵。

被害人之一的李某,于2010年至2013年期间就读于成都石室中学北湖校区,梁岗系其高三的化学老师。2013年9月,李某高中毕业后就读于江苏某大学。2016年春季一天,梁岗利用去苏州授课机会,邀约李某见面。

梁岗、李某二人当晚见面后,先吃夜宵、聊天,后一起入住当地某酒店。酒店房间内,按照梁岗的提议,李某和梁岗拼床睡,李某入睡之后,发现梁岗两次试图作出猥亵行为,但李某均表示抗拒。后来梁岗再次又钻进李某的被窝试图猥亵,但李某将梁岗推出自己的被窝。

2019年12月25日,李某将这段经历通过电子邮件向自己的高中母校进行了举报,但未获回应。2020年4月,李某在学校论坛上公布了相关举报内容,4月26日建立微信群维权,5月5日向成都市成华区警方报案。



部分曾被梁岗猥亵的受害者向法院提出诉求。 /记者 胡磊


2 辩称受学生“引诱”不构成刑事犯罪

庭审中,梁岗承认对包括出庭指证的刘某、以及2018年10月最早向警方报案的两名被害人实施了猥亵。但梁岗辩称自己的行为不构成刑事处罚的必要条件,梁岗称被害人对他进行了“暗示”,对其进行了“引诱”。

梁岗的两位辩护律师在法庭上表示,梁岗的行为不够成犯罪,情节轻微,应该受《治安管理处罚法》的处罚,为梁岗做了无罪辩护。

12日晚6点庭审结束后,上游新闻记者联系了梁岗的辩护律师程华朝。他确认了在当天庭审中为梁岗作了无罪辩护,但对于案件的细节他不愿意过多介绍,“我相信法院会作出公正的判决。”

被害者告诉上游新闻记者,截止目前,他们没有收到来自于梁岗方面的任何形式道歉。

出庭指证梁岗的被害人刘某对上游新闻记者表示,他在法庭上曾和梁岗进行了对质,“梁岗主要提出猥亵发生时间是在2017年4月,而非检方指控的2016年10月,主要就是为了避开我2017年2月成年这个重要时间点,而且他还居然污蔑是我们七个受害者勾引他。”谈到梁岗在法庭上的辩驳,刘某用了一句“厚颜无耻”来形容。

上游新闻记者获悉,检方在起诉书中认为梁岗存在对被害者附有特殊职责、到案后未如实供述罪行等情况,要求法院从重处罚。部分被害者委托的代理律师万淼焱则当庭提出,要求法院认定梁岗构成强制猥亵罪,并顶格判处15年有期徒刑。

案件将择日宣判。 阅读原文

文章来源: 留园 查看原文
https://www.6parknews.com/newspark/view.php?app=news&act=view&nid=450127
分享文章:
还没有评论
登录后发表评论
返回 到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