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瞎=9个月?多伦多警察狂殴黑人 网友爆更大瓜(组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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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伦多已经不像前些年那么太平了,有些地区的人晚上已经不敢一个人外出了。

我们一边期待警察能有所作为,

又害怕警察胡乱作为。

2016年圣诞节刚过,多伦多就发生了一个警察滥用职权的事件,一名黑人男子的一只眼睛被打瞎。



12月28日凌晨3点,当时19岁的黑人男子Dafonte Miller和朋友在街上走路,打算去另外一个朋友家。这时候,突然有两名男子过来狂殴。

两名男子手持钢管,对着他全身开始猛烈击打,鼻子、下巴、手腕,甚至眼睛都无一幸免。

Dafonte Miller的朋友见状,仓皇逃跑,剩下他自己在现场无力反驳。

事后,Dafonte Miller向警察局报案。

他身上多处骨折,左眼眼球因外伤破裂,随经过多次手术,但仍无法挽救,不得不手术摘除,现在他佩戴一只假眼。

但是令人万万没想到的是,他报案之后,凶手没有得到惩治,反而自己被警方以5000元以下小额盗窃、持有大麻等罪名逮捕。

而其中一名行凶者正是多伦多警察局的一员---警员Michael Theriault,另一人是他的兄弟Christian Theriault。

事发时,警员Michael Theriault穿着便装,也不在上班时间。他之所以殴打Dafonte Miller,竟然只是“觉得这个黑人男子是个罪犯”。

警员Michael Theriault认为受害者涉嫌盗窃,想要逮捕他,其中发生殴打属于自卫行为。



一直到2017年5月份,随着案件在媒体上发酵,受害者Dafonte Miller身上的指控才被监察机构撤销。

然后到7月份,行凶的警员Michael Theriault才被停职,被控以严重攻击、武器袭击、公共妨碍罪等罪名。

多伦多警察局为警察部门的行为公开道歉,指出多伦多警方在Miller被袭击当晚没有通知特别调查组SIU是一个错误的行为。

本周四,这起案件终于被宣判,行凶者Michael Theriault被法庭判处9个月监禁和12个月缓刑,5年不得持有或使用管制武器。



法官Joseph Di Luca表示,法庭已经考虑到行凶者的警员身份,以及案件发生时的“种族”因素。这个判决算不上是沉重打击,但至少可以威慑未来的罪犯。

“尽管控方不认为这起袭击是由种族身份激发的,但是其中的种族因素不容忽视。这种行为妨碍公共平等与尊严,也影响了公众,尤其是黑人群体对警方的信任。”

早在2019年,Christian Theriault被判无罪。不过,检控方认为法官关于被告自卫的分析有误,因此也已提出上诉。

此次判决下来,很多网友坐不住了。

“一只眼睛=9个月?他实际会在监狱呆多久?一半时间都不到吧”



“嗯,四个月之后,他就会因为狱内表现良好而被释放,就这样!”



还有人爆出更大料:

“Theriault的父亲是多伦多警察局职业标准部门办公室的成员,他们没有把这件事上报给特别调查小组,这明显是违反法律的。Saunders装傻说不清楚这是不是违反,让第三方来鉴定吧。三年之后,俩人都退休了,新警察局长承认没有上报SIU是个错误,然而根本没有人对Theriault父亲进行调查,反正已经退休了,一切都烟消云散了。”



在这之前,加拿大也曾发生过类似的警员滥用职权的例子。

2008年,渥太华女子Roxanne Carr因房租纠纷,被没有逮捕证的警察逮捕。在被捕过程中,Carr被警察推倒在地,右手腕两根骨头发生骨折。

到了看守所以后, Carr又遭到暴力拖行、皮带捆绑、裸体关押、言语羞辱等虐待。

之后,Carr对渥太华警察局提起诉讼。

9年之后,安省最高法院判决渥太华警察局在逮捕过程中使用过度武力(excessiveforce),严重违反Roxanne的法定人权,应该对Roxanne Carr赔偿25.5万加元。

希望,警察的形象是给民众安全,而不是让民众闻风丧胆。 阅读原文

文章来源: 留园 查看原文
https://www.6parknews.com/newspark/view.php?app=news&act=view&nid=4491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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