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维:主动武统?中国的“发展利益”是针对台湾吗(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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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国防法的修订草案中出现的发展利益一词引发外界关注,而这也被认为主要是针对解决台湾问题而订的。



2020年10月23日,中国国家主席习近平在北京人民大会堂出席中国人民志愿军参加朝鲜战争70周年纪念大会。发言被解读成针对美国和台湾。(路透社)


中国人大网在2020年10月21日公布《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防法(修订草案)》(以下简称国防法草案),其中第八章“国防动员和战争状态”第47条列明,“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主权、统一、领土完整、安全和发展利益遭受威胁时,国家依照宪法和法律规定,进行全国总动员或者局部动员”。而与旧版本相比,该条新增了“发展利益”4个字。此外,第一章总则部分第二条,在制止对象中加入了“分裂”一词,在保卫对象中加入了“发展利益”一词。

而在台海局势紧张,台湾在中美斗争的局势下已经严重偏向美国的情况下,这可能使得中国对解决台湾问题将采取和以往不一样的态度。换句话说,中国在2005年《反分裂国家法》中对于台湾的“被动武统”在未来或将转向“主动武统”的局面。

从以往中共高层参加会议时,谈到“发展利益”时,总是和台湾有关联也可看出中共的用意。例如,在2020年9月20日中国福建厦门市举办的第十二届海峡论坛上,负责对台方面工作的中国政协主席汪洋称,“我们不会容忍国家主权、安全、发展利益受到任何损害。”











此外,在2019年1月2日《告台湾同胞书》发表40周年纪念会中,“发展利益”一词当时也有出现。中国国家主席习近平谈到,“在确保国家主权、安全、发展利益的前提下,和平统一后,台湾同胞的社会制度和生活方式等将得到充分尊重”。

而为何说以往“被动武统”在未来或因“发展利益一词”转向“主动武统”的局面呢? 众所周知,《反分裂国家法》第八条中规定的是三种以采取武力解决台湾问题的条件,包括“台独”造成台湾从中国分裂出去的事实,或者发生导致前者的重大事变,又或者和平统一的可能性完全丧失。而从规定上来看,可以说这三种“武统”台湾都算是被动式的。

不过,一旦国防法进行修改,仅依“发展利益”一词,或可将以往的“被动武统”改变成“主动武统”的局面。只不过何谓发展利益遭受威胁仍有待认定,但相较于《反分裂国家法》中的规定,在开战条件下,显然是更倾向由中共高层进行的主观认定。

而台湾绿媒《三立新闻》甚至认为,这将表示中国“随时可以对台动武”。不过这样的理解恐怕也是片面的,两岸之间谁都不会轻易地“改变现状”,而现状一直都是双方不断互动产生的结果。

如果回到“发展利益遭受威胁”的认定,可以举一个实际的例子来解释,以近期美台军售中美方开始贩卖远距攻击性武器给台湾来说,这在一定程度上的确使得解放军攻台产生相应的代价,甚至包括沿海城市受攻击的风险,但也可能反过来逼北京“先发制人”,以免未来美台军售的规模不断扩大。

北京对国防法的修改是真正的“亮剑”,或许蔡英文政府更应该小心谨慎,避免在中国斗争的局势下过度倾向美国,被美国当作“马前卒”而不自知,也让台湾民众陷入战争的风险之中。 阅读原文

文章来源: 留园 查看原文
https://www.6parknews.com/newspark/view.php?app=news&act=view&nid=4472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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