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世纪的地摊法制文学,印着让你顶不住的粉红秘密

徒手开玩笑 0

未成年读者请在家长监护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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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世纪八十年代,改革春风渐渐吹满中华大地。

中国地摊文学迎来了属于自己的黄金时代。

以全庸山寨派、气功神棍派与舞女香艳派为代表的地摊杂志,刚好满足了广大人民群众的刚需。



图源看客inSight

相当受追捧的,还有一类法制纪实文学期刊,主打真情实事、奇案要案。

法制纪实这名儿听着很正规,然而配图却极咸湿,标题也更八卦。





法制纪实文学的鲜辣体验

为了一窥上世纪法制地摊文学的真面貌,我四处搜寻一手资料,斩获颇丰:



摄影:本文作者李诺米

作为地摊文学发展史上的一朵奇葩,法制读物之所以能深入人民群众内部,首要原因便是把握住了时代的黄潮——始终跟紧脐下三寸地。

封面可以是《知音》体的隐约朦胧,讲究不挑明重点,借左右而言她,但却让人一望即知个中的关窍。



舞女、女囚及小姐等神秘又非常规的职业,皆是起名时频繁化用的借代人称。

搭配上奥秘风格的美国女郎,那些经受过熏陶的资深读者,很容易就顺着暗示浮想联翩。

而针对于初来乍到的潜在读者,直白些的风格才更能引人入胜。



且看《法制纪实》。

「年青的卖淫者」和「坠落的女人」,两个互文的标题旁,是手扒栅栏、铁窗泪风的近代底层女性,以及身着性感连衣裙、横卧在棕榈叶上的时髦抠图 model。



再看隔壁《野性风流》,标红大字十分抢眼,紧挨着亚当夏娃的泰山 cos 照,结合两人突破物理学原理、不符合美学常识的暧昧姿势,小说主旨一目了然。



在打擦边球的题材里,家长里短永远是绕不开的选题。

隐晦些的,封面一般采用绘制插画,标题只梳理作案始末,看上去就像是正规的庭审案件,夹带着点土味软色情。



另一款专注于家庭伦理的《奇案 要案 荒唐案》系列期刊,相比起来要大胆得多。

莹蓝色打底,芭比粉作配。封面主体,是直接从挂历上抠来的金碟豹同款泳装美女,标题则采取了椰汁和草榴同款排版方案。



题目是很猎奇,若仔细研读,与台湾成人言情的风格如出一辙;图片的确辣眼,不过仍然多是外国模特,或者手绘插画。

所以看久了,很难不让人怀疑它的真实性。



直到九十年代,市面上流出了一批真正具有纪实意味的期刊。不管从封面设计还是所选话题来看,这批法制读物在可信度上都比之前的高了一个台阶。



值得一提的,还有这些杂志突飞猛涨的遣词造句水平。

震惊湖广、轰动全国、惨绝人寰。你在家族群看到的那些推送标题,早在这个时候就已经有了极具参考性的范本。



在打开新世界窗口的同时,这些期刊实际上换汤不换药,雷打不动地将软色情夹带到底。



俗话说,七大舅八大爷,加瓶酒能顶个联合国。

法制读物拿捏住中老年男人们七寸的窍门,还在于它推崇的另一题材:高层的政治秘闻或风流韵事。



封面就很血淋淋,直戳要害。

当然,重点依然是人物的香艳往事。



其实综合来看,色情、血腥、八卦,那都只是杂志的必备元素,或者说达成手段。

地摊法制读物吸引读者的根本方式,更在于感官刺激。



底部的评价一语中的,很好概括了地摊法制纪实文学的实质:

一部危及法律的边缘小说。



论厕所读物何以技惊四座

当年,曾想把法制读物当作黄色小说来看的青少年朋友们,在掖着杂志兴冲冲回到家,用量子速读翻看后,都无一幸免地迎来了当头棒槌。

标题和封面原来只是障眼法,整本杂志的文字基本荤腥不沾,细节更是约等于无。

就连向来以大胆著称的《荒唐案》,一百页里最火辣的段落,也不过如此。



然而,耐着性子读下去,从通俗文本阅读的角度上看,这些厕所读物,也还挺有意思。

法制纪实读物的故事都不外乎三大类。

首先,是读者最喜闻乐见的“花花世界”,以张家长李家短的曲折荒唐案为主,亮点和尺度仅局限于目录。







花花世界一般沿用倒金字塔的结构,这也是法制纪实文学的常用写法。

故事开头介绍人物生平,突出性格与经历中的反差点,不过两段,就把八卦铺展开来。



或者故弄玄虚,从过去与现在的强烈对比中点明矛盾所在,引人一探究竟。



这样的写法,绝对是深谋远虑。

阅读体验更过瘾的,是民间土味版的“侦探纪实”,主要记录破案经过。

节奏上层层递进,一环扣一环,往往单看小标题,就能感受到它的风采。



先铺陈悬念,引起读者兴趣。



故事乍看结束,反而疑云更深。



最后再揭露谜底,皆大欢喜。

整篇读来,完全符合侦探小说起承转合的要求。

但这还不算完。

法制纪实文学的第三大类别:人间善恶。

诸如在各路爱心人士的帮助下,被诱拐儿童终于回家等善的一面。

还有打工仔见利忘义,在欲望面前对伙伴痛下杀手等恶的一面。

虽然取材不定,但殊途同归,都是熬制鸡汤或者毒鸡汤。



而大多数鸡汤带来的启示,都如同电视栏目里那句老生常谈的“让我们早日期待一个法制社会的到来”。







这样一看,倒真贴合了“法制”二字。



乡土作品的没落

2011 年,中央 12 台推出一档《普法栏目剧》。

以真实案件作为蓝本,进行戏剧化地加工与创造,再通过单元剧的方式播出来。

乍一看,画风与从前地摊上的那些法制纪实文学,有几分神似。



点开细瞧,也偶尔能遇上令人脸红心跳的画面。



然而,本质上,它俩存在着很大区别。

尽管每篇作品结尾处关于真善美的呼吁,让法制纪实文学的底色亮了几分,似乎脱离了地摊“低俗”的标签,但依然很难厘定,这类读物的出版究竟是不是同样为了普法。

法制纪实文学,更像是乡土作品中的一个分支:从法制案件里汲取素材或者孕育灵感。

真实的人间远比小说魔幻,这点,非法出版物的编辑们都懂。

这样看来,法制纪实文学与曾风靡一时的《知音》和《故事会》并无明显区别。

封面布满鲜辣的噱头,讲述的永远是家长里短、绕来绕去的民间传奇,故事终了,再象征性来点反思与升华。



《地摊文学面面观》里有句话解释了这个现象:

地摊文学作为地摊文学,再怎样抨击或嘲讽,它们仍然有固定的忠实读者,也只为这批读者服务。

城市的扩展,正接连挤压着乡镇的空间,也模糊了二者的边界。

千禧年后,随着多次强力整治,以法制纪实文学为代表的地摊小说只能顺应潮流,不断让出活动范围。

而一同远去的,并不只是几块钱就能得到的感官刺激,还是很多视线之外的芸芸大众本可以拥有,但在如今只能转寻他方的精神食粮。 阅读原文

文章来源: 留园 查看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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