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炫耀包养女儿同学 大量隐私图曝光全网挞伐(图)

米克思生活/新民周刊 0

10月18日,据红星新闻报道,有网友爆料,一定位在齐齐哈尔的男子在境外社交平台上发布未成年不雅照片、录像,尺度极大,言语露骨,引起众多网友愤慨。目前,齐齐哈尔警方表示,已介入调查。

发布大量未成年隐私照 还自称对方"干女儿"

一位自称是中年人的男子在某社交平台上po出了大量未成年少女隐私照片,尺度之大,令人震惊,甚至还在账号简介中说明"记录和包养干女儿们的生活"。

这位男子自己有三个干女儿,其中有一位还是该男子亲生女儿的同学,名叫彤彤,15岁;另一位莹莹是他在网上认识的女孩,20岁;还有一位名叫乖乖的女孩并没有被透露年龄,该男子表示,"年龄原因仅限粉丝了解",因为这一原因,有很多网友猜测乖乖可能是名幼女,年龄可能是最小的。据悉,这名男子的社交账号定位在齐齐哈尔。目前,齐齐哈尔警方表示已经接到有人报案,针对此事件已介入调查。




这个账号名字叫爱萝莉,自称是一个中年人的小号,用来记录自己和包养的干女儿们的生活,还说不是儿童色情……





注意这个人的措辞,包养,干女儿,们!

是的,他一共有三个干女儿,而且,其中一个干女儿还是他亲闺女的同学,才15岁,发生关系据说是在去年,也就是说14岁?

另一个是20岁,网上认识的。

还有一个,年龄仅限粉丝私信了解不说,还特意标注了自愿的字样,这估计是犯罪年龄了。



哦,对,这里还顺带着牵出一个帮着P图,即使账号被封也和这个变态合作的另一个年轻变态。

并且,在@我是落生曝光出来的截图中可以看到,这个变态并不是只找女下手,甚至还在找初高中男生……




在网上各种炫耀,炫耀在南京招雏妓不用套,炫耀和很多中学生发生过关系,言语中各种低俗字眼,实在令人作呕。



微博网友@我是落生表示,从这个人发出的照片上来看,那个年龄仅限粉丝了解的干女儿乖乖,一看就是个幼女。

而且和目前才15岁的彤彤,曾经做出过六一儿童节,趁着彤彤姥姥住院,跑到彤彤家里“陪睡”的行为!

习惯用录像记录 目标对象还有男生


报道称,该男子还爱用录像记录自己和干女儿们的生活。曾在社交平台上表示自己最喜欢的是干女儿彤彤,还称"彤彤长大了,不让拍了"等话语抱怨。

该男子曾在网上发布信息,表示自己准备去南京出差,要找"缺钱的初高中生dd",甚至用"白净、不乱搞"等字眼表明自己的要求。



建群互相分享信息 交流怎样逃避法律

一个名为"***交流会"的群疑似是这样一群"恋童癖"人的聚集地,据网上提供的截图显示,该群共有314名成员,主要是分享大尺度的未成年隐私照片。

随着这位博主的深挖,他还发现了一个这个变态所在的一个名叫炼铜厂交流会的群,里面的内容更是触目惊心。

据称,这个群里一共有314名成员,全部中文交流,里面分享了大量幼女的大尺度私密照片,甚至还有幼女裸聊直播!



居然还有人提到了价格!说这是山东某地的情况,虽然不想承认,但估计这种交易应该是各地都有……





还说包养的话,找个好点的律师就能糊弄过去?








甚至还有和未成年少女裸聊的直播。除了照片,他们还会在群里分享交易价格,以及如何说话才不会被察觉等话题,值得注意的是,其中不乏还有对法律禁区的讨论,"这个东西不受法律保护,找个好律师就能糊弄过去了",能够看出来这些人本身也是很警惕的,甚至还启用了自动删除群消息功能。






云"萝莉岛" 恋童者们的"照妖镜"

关于网络色情传播的现象还有很多,此前云南一男主播直播性侵未成年,事后警察介入调查,发现这个一个犯罪团伙,收集证据后一举抓获了10名犯罪成员。

9月20日,网友发现一个男子在某平台直播性侵多名女初中生,时间长达半个多小时,内容变态到令人作呕。

该名男子声称他直播间里的小女孩都是初一或初二的学生,处女,全部是他在云南文山花9K块钱买来的。

他用棉签在女孩的私处做出不雅动作,随后实施性侵,还让旁边两名赤身裸体观看的未成年少女帮忙,按住小女孩。

小女孩全程都在撕心裂肺的哭喊:痛、痛、痛……但该男子仍然没有停下,还从女孩下体出了血,以展示他的战绩。

他用多部手机在多个直播间直播,不停呼吁观看者给他刷礼物。

根据多名网友描述,该名男子并不是首次在网络上直播性侵未成年少女了。这名男子还在直播中猖狂的说:“打赏排名第一的,可以免费与视频中女孩发生关系。”

用畜生形容该男子的所作所为,都是侮辱了畜生。

随后,网友开始在网上举报,并同时@云南警方,目前警方已成立专项调查组,希望这名男子早日落网。



还有在2017年引发关注的贵州黔东南"10·06"吴某某利用QQ群传播儿童淫秽视频牟利案。现场查获淫秽视频文件200余个、淫秽图片3000余张,其中有51个视频涉及未成年人。经查,犯罪嫌疑人吴某某建立4个QQ群用于传播淫秽物品,群内有成员接近1800人,吴某某非法获利1万余元。

去年震惊全国的王振华性侵9岁幼女案,大家还没忘记吧?



2019年6月30日,上海警方的一纸通报,引爆了网上舆情,新城控股董事长王振华,涉嫌猥亵9岁女童接受警方调查。

新城控股你可能没听说过,但是吾悦广场你很有可能知道,没错,吾悦广场正是新城控股旗下一个主要的商业地产品牌。

据了解,2019年6月29日下午,万航渡路一家五星级酒店,一个49岁的女人,周某带了两个女孩入住酒店,一个9岁,一个12岁。

两个女孩的母亲为周某朋友。周某谎称带两女孩去上海迪斯尼玩,从江苏带至上海。

当天王振华对9岁女童实施猥亵,事后给付周某现金1万元。

女孩事后向在江苏的母亲打电话哭诉,母亲即来沪报警,王振华和周某随即被采取强制措施。

女童已被验伤,被撕裂。

这个周某据说是王振华的情妇周某芬,有长期吸毒史。

王江(化名)说,周某芬曾和其他人在长江边建了个沙场,把石子、水泥卖给王振华名下的房产开发公司。

“靠卖沙子,一年至少盈利上百万,但远不够她用来吸毒的。”

事发后,王江突然想起来,2014年,周某芬也曾主动提出想带他的妹妹去上海玩,被他以妹妹读大学有课为由拒绝。

“我不知道周什么时候开始为王介绍女孩,现在想想很后怕”。

王振华本人,不仅有包括周某在内的多个情妇,还被爆出曾包养初中生。



根据这些信息,王振华性侵幼女,已经是多年的老手了。而周某长期给他拉皮条。

具有讽刺意味的是:

新城控股,是一家立志要让幸福变得简单,为幸福赋能的公司。

旗下还有一个儿童娱乐品牌:多奇妙乐园



而王振华本人热衷于儿童公益事业。“七色光计划”是王振华亲力亲为所创的青少年公益品牌。



他曾说:“王伯伯的今天,是依靠知识的力量,只要多读书,善于猎取知识,你们就可以实现造房子、救死扶伤、创造发明等所有梦想,并且未来的你们一定比王伯伯棒。”

现如今,人们很难想象,他对儿童事业倾注大量的心血,动力来自哪里,他所谓的关爱儿童,到底是哪种关爱。

细思极恐。

2015年9月,小雪进入山西长治市太行东街小学一年级就读,不久孩子就被选为班长。

小雪妈妈说:“女儿生得漂亮聪明,作为一个在单亲家庭长大的孩子,能够被选为班干部,我心里感到由衷地高兴。”

然而接下来发生的一件事,“竟成为年仅8岁的女儿噩梦的开始!”小雪妈妈满眼噙泪,哽咽着告诉记者。

一开始听到孩子说体育老师杨某经常对她搂抱,她并不在意。

不过,女儿有些反常的举动还是引起了她的注意:女儿以前特别开朗,放学回来就喜欢和我说话。

但是后来,女儿变得少言寡语,一回家就躺到床上,两条腿不停地蹭来蹭去!“这在以前是从来没有的事,我当时还以为她是生病了。”

直到2016年1月底,有一次给孩子洗澡,发现孩子身上有白色的精斑,裤裆也被扯烂,同时孩子嚷着下身不舒服。

2月1日,小雪妈妈带她去医院检查,再三追问下,女儿才支支吾吾说,从开学后,体育老师杨某就经常趁人不注意将她带到人少的地方抱她、亲她……女儿说“会不会传染病给我!”妈妈开始着急发慌。

小雪稚嫩的脸上少了这个年龄的孩子应有的童真,见到有陌生人在场,她显得有些不自然。

在谈及“被侵犯”过程时,小雪的目光变得游离,并低头不语。母亲李女士拿出女儿事发后用铅笔手写着“难以启齿的细节”的红格信纸笔记。



小雪称,只有第一次在学校,其他几次都在学校外面,每一次事后,杨某都会哄骗恐吓,“他都不让我和妈妈说,要不然我就当不成班干部了” 。

“孩子还这么小,就这样被毁了。”李女士说,“在新的学校,孩子不敢面对男性老师,也不想再当班干部,只要提起‘那件事’就哭”。

在几年前,曾经有一件轰动很大的案件。

2011年夏天到2012年10月,秦某在担任班主任期间,利用午休、晚自习等机会,分别在学校办公室、教室、洗澡堂等地多次对女生A和B实施强奸;多次猥亵ABCDE五名女学生,猥亵F、 G两名女学生各一次。

把校园这片净土变成魔窟。有些人的底线是在是突破人们的想象力。

我们很多人觉得这些个性侵案离我们很远,而且只有女孩子会被性侵,男孩子不会。其实不是。

首先,男孩子只是性侵比例低,但是也有可能被性侵。菲律宾总统杜特尔特小时候就曾经被性侵过,这对他一辈子的性格都造成了深远的影响。

另一个,潜在的幼女强奸犯并不少。

这个案子发生了以后,我看到微博上有人提到一个博主,说这个博主经常发一些幼儿色情图片。

我去看了一下。是这个画风的。



这还是比较正常的照片。实在辣眼睛的我还没挑。而且这个博主已经删掉很多照片了。

第三张照片,作者在评论里说,这只手是男人的手。下面的网友和他一起欢乐互动,说作者好坏,女孩好可爱。(这些评论现在已经被删光了)。

谁能想到,这是个有7万粉丝的微博大V。

谁给他的胆子在光天化日、众目睽睽之下发这些?

很简单,因为他粉丝爱看这些。这些图片有市场。

他和他的7万粉丝都是潜在的幼女强奸犯。

加强未成年人性教育 切莫让悲剧不断重演

王振华案件过后,人民日报在微博上发出振聩三问:猥亵还是强奸?有无前科?是否存在病态利益链? 为什么问的是这三个问题?

因为恋童癖这一类人群,平时看起来和正常人没什么区别,但他们只有通过长期并且多次猥亵甚至奸淫性发育尚未成熟的男孩或者女孩,才能获得性兴奋和性满足,美国精神医学学会将“恋童癖”定位为“病理性性偏好”,他们的变态绝对可以超出你的想象。

精神治疗领域大牛基恩曾经研究过:在没有外界干预的情况下,这些恋童倾向的人会在一生中数次侵犯儿童,次数高达20-200次不等。这类人必须接受强制监管和干预,否则他们的行为不会停下来,将会有更多幼童成为受害者。

人性深处,总有些不堪入目的东西,一旦有了合适机会,就会疯狂蔓延。我知道了解这些东西,会让我们有深深的不适感,可是如果我们不深扒,又如何防患于未然呢。

换句话说,千万不要低估恶魔作恶的能力,因为有这群变态的存在,还催生了儿童色情市场,输送“幼女”、“幼男”已经成为一个可怕的病态的产业链,没有一个孩子是绝对安全的。

这些案件也只是网络色情传播的冰山一角,这背后其实隐藏的是一条灰色产业链,通过直播、视频、图片等方式兜售色情内容供那些有需求的人观看,组织者则通过这来获取暴利。

网络世界给那些不法分子提供了和外界联系便利的交流渠道,发布色情信息以求寻找买家,建立网站发布未成年色情信息,他们把网络变成了"狂欢地",信息技术建立起来的云"萝莉岛"。我们也可以从那些观看数量、交易金额、群聊成员等一系列数字看出这一灰色产业链背后的惊人需求量,这也是一面"照妖镜",照出了他们变态心理的本质。

根据刑法规定,行为人明知是不满十四周岁的幼女而与其发生性关系,不论幼女是否自愿,均应依照刑法第二百三十六条第二款的规定,以强奸罪定罪处罚。刑法还规定,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强制猥亵或者侮辱他人的,构成威胁罪,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至于其他人,则可能构成强迫卖淫罪、组织卖淫罪或介绍卖淫罪,如涉及未成年人,也可能构成强奸罪的共犯。

在很多性侵未成人的案件中,有很大一部分未成年对"性"的了解是很少的。也正是抓住了他们这一弱点,那些"恶魔"才有机可乘,威逼加利诱,一步步达到自己目的。

最高人民法院的数据显示,2013—2016年的4年间,光全国法院审结的性侵儿童案件量就达到10782起。

犯罪心理学专家、中国人民公安大学教授王大伟估算,性侵害案件,尤其是针对中小学生的性侵害,其“隐案比例”在1:7——有7起案件,才有1起进入司法。

也就是说,实际发生的案件,至少是10782起的7倍。

最高法工作人员分析了近年多发的儿童遭性侵案件,他们发现主要呈现以下三个特点:

① 熟人作案比例相对较高,多是利用特殊身份或特殊关系实施犯罪;

② 有性犯罪前科者再次实施性犯罪的比率较高;

③ 因犯罪未被及时发现,受害人往往被侵害的次数多,持续时间长。



我们做父母的,有责任教会孩子保护自己。

据有关数据调查显示:我国未成年人的性知识仅有1.66%来自学校,1.32%来自家长。

2016年中国少年儿童文化艺术基金会发布的一份报告显示,平均每天曝光性侵儿童案1.21起,同比增长近3成。

这些都表明了我国性教育现状令人堪忧,加强性教育,合理引导,培养未成年人正确的性观念。专业的性教育是必要的,但如果让孩子自己在成长的过程中去学习"性"的问题,那么很容易歪曲孩子对性的认识,从而模糊了性与色情的关系。所以这时,父母和老师就要发挥"引导人"的作用,提早对孩子进行"性教育"正确知识的传授,让孩子们在很早就对"性"有一个明确的界定,知道怎样保护自己,对自己负责。

加强未成年人性教育,势在必行。

中年男子炫耀“包养未成年干女儿”,背后牵出利益链条


北京大成律师事务所王永令告诉《新民周刊》,如情况属实,且未成年人属于不满 14 周岁幼女的,那么,该号主包养并与之发生性关系的行为, 属于强奸幼女罪,应当从重处罚,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文 | 竹里

10 月 17 日,微博网友 @我是落生发文称,一男子在社交媒体推特上炫耀自己包养未成年幼女,并配有多张大尺度照片。据爆料内容显示,一个名为 爱萝莉 的推特账号自称是 一个中年人的小号 ,主要用此号 记录和包养的干女儿们的真实生活 。




网传 男子网络炫耀包养未成年少女 涉事社交账号截图


笔者注意到,该账号发布的信息定位显示为黑龙江齐齐哈尔市。

据网传的爆料截图显示,该男子自称有 三个干女儿 彤彤是亲女儿同学,今年 15 岁 。男子还称,在六一节趁彤彤姥姥住院,自己曾跑到其家里。另外两名,一个是网上认识的 20 岁的莹莹;还有一个叫乖乖,并表示 年龄原因仅限粉丝了解 。在其后续内容更新里,该账号除描述自己与干女儿们的 日常 外,还曾进行拍照录像。

更令人愤怒的是,笔者注意到,该号主不仅描述与未成年幼女发生过性行为,还疑似与未成年男生发生过关系。

顺着该账号上的相关信息,网友发现此号主还活跃在一个疑似涉儿童色情的线上群。相关截图显示,这个名为 XX 交流会 的群共有 314 名成员,疑似是一群 恋童癖 人的聚集地,群内均用中文交流,主要分享大尺度的未成年隐私照片,还有和未成年少女裸聊的直播。

除了照片,他们还会在群里分享交易价格,以及如何说话才不会被察觉等话题,值得注意的是,其中不乏还有对法律禁区的讨论,能够看出来这群人本身很警惕,甚至还启用了自动删除群消息功能。

XX 交流会 疑似一群 恋童癖 人的聚集地

18 日上午,有媒体记者根据上述推特账号的定位信息,联系上齐齐哈尔市公安局。一位工作人员表示,将就此事联系相关部门进行了解。不久,该公安局另一名工作人员回电表示,已注意到微博上的爆料信息,将汇报给领导。

目前,该男子的账号已被冻结,其发布的相关内容均已无法显示。对于此事目前会如何处理,齐齐哈尔公安局工作人员表示,此事需走法律程序。具体情况需进一步核查。

目前该男子账号已经冻结

北京大成律师事务所王永令告诉《新民周刊》,如情况属实,且未成年人属于不满 14 周岁幼女的,那么,该号主包养并与之发生性关系的行为,属于强奸幼女罪,应当从重处罚,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如果不满 14 周岁的幼女为多人的,则属于强奸幼女罪的加重情形,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倘若未成年人中有不满 14 周岁的未成年男性的,那么造成该未成年男性轻伤以上后果的,以故意伤害罪处罚,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王永令进一步解释道,如果不属实,有牟利目的,则在法定标准下会构成制作、复制、出版、贩卖、传播淫秽物品牟利罪,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情节特别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比如,含有不满十四周岁未成年人的淫秽视频文件十个以上的、图片一百件以上的、点击数达五千次以上的等为量刑标准。如果纯属谣言,则属于故意扰乱网络上的公共秩序,可能会被公安机关处以行政处罚。

笔者注意到,9 月 20 日,云南文山男主播直播强奸未成年女性,就曾牵出背后存在的贩黄利益链条:上游是黄色视频拍摄,下游是在色情平台传播获利。

9 月 20 日,云南文山男主播直播强奸未成年女性,引发网友众怒

中国人民公安大学教授王大伟认为,性侵害案件特别是针对中小学生的性侵害,其隐案的比例是 1:7,换言之,有一起性侵儿童的案件被发现,可能意味着有七起类似案件已发生。事后的司法干预只能是 亡羊补牢 。 普及、提高儿童防范意识 从而预防性侵案件的发生,是更为重要的工作。

在笔者看来,目前,这一事件仍存在不少疑点。警方这边需要将事情整理成卷,进行立案,然后由相关人员找到号主进行核实、搜集证据,在这之后才能决定怎么处理。相信网友整理出的线索加上警方出手,不会让 子弹 飞太久。

至于是罪是错,都要用法治的放大镜去打量一番。 阅读原文

文章来源: 留园 查看原文
https://www.6parknews.com/newspark/view.php?app=news&act=view&nid=44579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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