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明乳业因“请给我光明”被罚30万?又有人带节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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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观察者网讯)近日,一则有关光明乳业被上海市监管部门罚款30万元的消息引发关注。有自媒体账号炒作,罚款理由是源于一句“请给我光明”的所谓广告词,相关讨论还被别有用心的人传播到境外社交媒体。那么事实真相是如何呢?据观察者网向有关部门了解,这一行政处罚源于光明乳业在广告中使用了不规范的中国地图。10月18日下午,上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也在官方微博账号作出了澄清。据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显示,9月27日,上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对光明乳业公司的广告做出行政处罚30万元、责令停止发布的规定,依据是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九条第(四)项规定,发布广告损害国家的尊严或者利益,泄露国家秘密。



公告并没有透露被处罚广告的具体内容。有自媒体账号却带起了“节奏”:它们在转载相关报道期间,通过跟评暗示光明乳业的广告词是所谓“请给我光明”。在以讹传讹、几经转载后,变成了公司“因为‘请给我光明’这句广告词而损害国家利益、泄露国家秘密”的荒谬说法。





有营销号“移花接木”,暗示光明乳业因一句广告词被罚这一说法在互联网上发酵后,甚至被传播到境外的社交媒体,引发大量阴阳怪气的论调。在国内微博上也有不明真相的部分网民被带偏,对处罚决定产生质疑。







境外“毒”媒体《苹果日报》甚至继续造谣,并污蔑有关部门的做法是“文字狱”。事实上,据观察者网向有关部门了解,这一行政处罚与广告词无关,是源于光明乳业在广告中使用了不规范的中国地图。



而且,有国内网友一眼便看穿,光明乳业从未使用过所谓“请给我光明”之类的广告语,一张网上流传的相似内容的宣传画,实为一名大学生的个人创作。



10月18日下午,上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在官方微博账号对事件引发的舆情做出通报,明确指出处罚决定系当事人在发布广告中使用的中国地图,未将我国领土表示完整、准确。



光明乳业18日下午也在微博上发布声明,对于视频被罚情况作出说明:

我司为配合公司战略规划制作相关视频,视频委托上海曦梦文化传媒有限公司进行制作。制作过程中,制作方工作疏漏,未将我国领土表示完整、准确。我司已停止发布该视频,且对事实行为认识深刻,积极配合调查,及时整改,并在第一时间进行排查,降低事件影响。视频制作方也已深刻认识错误,接受处理。尽管该视频中出现的问题,非我司本意,但暴露出我司管理方面存在的问题,我司深刻检讨并将认真吸取教训。

现我司已加强内、外部审核监督机制,进一步完善我司在制作及发布各类信息方面的规范及合规审核流程。我司以此为戒,从加强合法、合规性审查入手,建立多人、多部门的专业协同把关机制,杜绝此类事件的发生。光明乳业作为一家历史悠久的民族乳制品企业,秉持国家利益和人民利益至上,坚决维护国家主权和领土完整;始终致力于为消费者提供健康、安全、高品质的乳制品;始终积极投身公益事业,向社会奉献光明力量。

目前,网络上关于我司接受行政处罚原因是发布广告语“请给我光明”的言论完全失实,已造成恶劣影响,严重伤害了我司形象。希望广大网友不信谣不传谣,共同维护良好的网络环境。



据公开资料,光明乳业由光明食品(集团)有限公司控股,最终控制人是上海市国资委。1996年,上海牛奶公司与上海实业控股有限公司各出资50%,成立上海光明乳业有限公司。2000年,光明乳业上市。近年来,国内因企业广告中存在地图标识错误而被处罚的例子并不少见。比如2018年11月,无印良品就因在微博中使用“法租界”一词被上海市黄浦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处罚20万元。同年11月,无锡市锡山区一家烤肉店因为使用了违反一个中国原则的地图,而被当地市场监管部门罚款25万元。  阅读原文

文章来源: 留园 查看原文
https://www.6parknews.com/newspark/view.php?app=news&act=view&nid=4454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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