朋友带16岁女孩来家喝酒 37岁男子怒打其朋友(组图)

华商报 0

“我是一个精神病人,我真的很傻。”10月13日,内蒙古自治区锡林郭勒盟正蓝旗男子郝某,接受华商报记者采访时哽咽难语。

郝某说,两年多前,朋友带着一个未成年的女孩到他家吃饭,酒后发生言语争执,根据朋友留下的钥匙,他找到对方家里砸了家具,对方告他强奸女孩,他极力辩解,最终被以故意毁坏财物罪判刑1年。

郝某说自己冤,是因为他根本没有接触女孩,是对方强奸的女孩,案情反转后,他的这位温姓朋友被羁押在正蓝旗看守所,但是检察院因证据不足,已办理取保候审。




正蓝旗公安局拘留通知书显示郝某因涉嫌强奸(未遂)被刑拘

>>>朋友翻脸

朋友带小姑娘来家喝酒吃饭 说要给介绍

“这绝对是天大的冤枉,一个精神病人,分裂症,抑郁症,双相情感障碍……”39岁的郝某断断续续地介绍,“他(温某)挺穷的,常来我家吃吃喝喝的,我净帮他,还给他买过家具,花了我几万块钱,他借过我给他借的车,开报废了,他提都不提。”郝某说他和温某是朋友,“但后来他对我太狠了!”

2018年9月2日晚,温某带着一个小姑娘到他家里来,“她白旗人,年龄有16岁……我给他们买了牛奶饮料、阿尔卑斯软糖、棒棒糖、雪饼、酸辣粉,都是哄孩子的,准备了很多吃的……温某还说让女孩喝酒吧,她说胃疼,我说别喝了,温某说酒就治胃疼的,女孩没喝酒,喝的花生牛奶,吃的酸辣粉。”

郝某承认平常烟酒不沾的他当天喝酒了,因为病一直不好,他刚刚和妻子离婚,心情非常不好。“他来了说,我给你介绍个小姑娘吧?”郝某就因为这句话,一下子就恼了,他承认动手打了温某。

>>>一时恼怒

喝酒被气得犯病 拿着朋友钥匙上门砸家

“来吃点儿喝点无所谓,他不讲究,怎么这样……”郝某说,“他来我家喝酒是故意来气我的,我当时生气打了他,他就拉着小姑娘跑了。”郝某后来看到温某落在家里的一串钥匙。

“他的钥匙我不知道是不是故意留那儿的,他要是不留那个钥匙,我也不会去他家砸。”郝某称,自己当时喝了酒,也因为被气得犯病,就拿着钥匙摸到温某家里,就砸了家具,“他家电视也没有交费,冰箱是空的,冰箱门儿掰一下就掉了,还有一个茶几……”

>>>刑事拘留

“我离这个小姑娘八丈远”他告我强奸未遂

郝某说,他没想到,温某报案说他酒后想强奸小姑娘,温某制止被打,他就去砸了温某的家。

“我离这个小姑娘八丈远,都没说话,我媳妇刚走,心情不好……他就这样告我,问我要10万块,说要判我10年……”

郝某告诉华商报记者,他因为强奸未遂被抓,后来因为证据不足,检察院才改了罪名,指控他毁坏财物。“他问我要10万块,冰箱还有小电视,就作价1万多,就砸了1万块钱。”

华商报记者看到正蓝旗公安局出具的拘留通知书和逮捕通知书分别显示,2018年9月21日,正蓝旗公安局以涉嫌强奸(未遂)对郝某实施刑事拘留;2018年11月13日,经正蓝旗检察院批准,正蓝旗公安局以涉嫌强奸(未遂)、故意毁坏财物罪,对郝某执行逮捕,羁押在正蓝旗看守所。



正蓝旗公安局逮捕通知书显示,经正蓝旗检察院批准,对涉嫌强奸(未遂),故意毁坏财物的郝某执行逮捕

>>>法院判决

毁物11180元 被以故意毁坏财物罪判1年

正蓝旗法院(2018)内2530刑初88号刑事判决书显示,2018年12月5日,正蓝旗检察院向法院提起公诉,公开开庭审理本案。

法院审理查明,2018年9月2日晚9时许,温某和涉事女孩到郝某家吃饭期间,郝某酒后对女孩进行语言挑逗,企图搂抱,温某对郝某进行阻止,被郝某用拳头击打头面部。温某与女孩离开后,郝某在收拾房间时发现温某遗失在家中的钥匙。当晚11时,郝某拿着斧子到温某家,先用斧子砍防盗门,后用钥匙打开房门进入屋内,持斧子砍坏温某家中的电视机、餐桌、茶几、抽油烟机、洗衣机、马桶、洗脸池、梳妆镜等,又将冰箱门掰掉后离开。经价格鉴定,被毁物品价值11180元。

女孩作证证明与温某在郝某家吃饭喝酒,并被郝某言语挑逗,温某劝阻的事实。温某供述证明,2018年9月2日晚11时,郝某持斧骑电动车到家中损坏财物的事实。经过庭审质证,证明被告人郝某的犯罪事实。

法院认为,郝某将他人财物损坏,造成财产损失,数额较大,其行为触犯了《刑法》第275条的规定,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构成故意毁坏财物罪,检察院的指控成立,法院依法以故意毁坏财物罪判处其有期徒刑1年。

>>>家属讲述

“他可能觉得我孩子有精神病好哄”

对此,郝某表示自己太傻,承认自己交友不慎。“他这个人特别阴险。”郝某说,“我这个人特实在,为人善良,有时苍蝇也不打,喜欢做饭,有时瞎喝几瓶啤酒,我对谁都好,帮过好多人,还给别人几千几千地捐款。”

由于郝某越说越激动,担心其情绪失控,华商报记者转而采访郝某65岁母亲陈女士。

陈女士介绍,郝某是她的大儿子,18岁就得了精神疾病,一直吃药控制。“孩子有精神病,没有工作,给他供的低保,原先在电厂干过,停薪后就给他1000元生活费,一直在家里。”

陈女士表示:“他(温某)可能觉得我孩子有精神病,好哄吧,他让孩子准备饭,孩子就给准备了酒和菜,他领着一个不满16岁的丫头就去了我儿子家,他们喝酒吃饭,他让我孩子跟她发生关系,还问他要钱,我孩子虽然有精神病,但是挺正直的,上去就打了温某,说我侄女都比这孩子大,你这不是寒碜我呢吗?”

陈女士说:“这一拳给他打恼了,温某拽着丫头跑了,但他的钥匙撇在沙发上,我孩子一看有钥匙,想起温某家的沙发、茶几都是他给买的,你还来害我,可能是当时喝了酒,犯了病,就上他家去,其实也没多少东西,就给他砸了。”

陈女士表示:“砸的这些个东西,那个冰箱,安上门还能使唤,就是按高价算下来被砸家具也才1万多元。”



郝某的母亲陈女士认为整个事情都是温某设的套

>>>撤不了案

儿子被抓5天不知道 还两次打110报走失

陈女士回忆,“温某就报案了,说我孩子要强奸小丫头,他阻止,他家才被砸的,我家孩子抓了5天我都不知道,也没有通知我们家,我到处找还报了两次110,说我孩子有精神病可能走丢了。”

陈女士介绍,2018年9月26日,温某到家里的小卖部买烟,她才得知儿子被抓,“我就赶紧往公安局跑,一问才知道儿子因为强奸未遂被捕。当时刑警队不透露案情,我就去找温某,他说我儿子把他家砸了,得赔他4万块钱,他就把我孩子领回来,他就说他没强奸,儿子就没事了,他弟弟就说为了我哥,我给你预备4万块钱,让温某去领人。但他去了刑警队,人家说不是你说领就领,你说撤案就撤案。”

>>>初露端倪

家属称涉事女孩没报案 愿意谅解精神病人

陈女士告诉华商报记者,“9月27号,我让温某把小丫头叫来,她还是在校学生,她进屋就说她没报案,还给我写了‘我从没报案,也不愿意报案,郝某有精神病,本人愿意谅解。’当时,温某说,不能让她白来,得给2000块钱,他弟弟就给了女孩500块钱。”

陈女士表示:“我去告诉正蓝旗公安局刑警队,但刑警队说她未成年,需要有监护人陪同。后来温某又上我们家来要4万块,说给他2万,给丫头2万,给她点好处费,好让她妈陪她去说,这样我孩子就能出来了。在国庆节前后我去找检察院反映,检察院联系温某说这样做涉嫌敲诈勒索。”

>>>案情反转

为儿设套让未成年少女编造谎言 朋友被抓

“根据女孩的陈述,是温某强奸她,并不是我儿子。我儿子和温某作为朋友交往有五六年之久,在相处过程中,我儿子一直把他当真心朋友,但温某一直问他要钱。”陈女士称,整个事情都是温某为儿子设的套,他用言语刺激致使儿子犯病,让未成年少女编造谎言去报案,以与小姑娘发生关系要挟儿子,实际上儿子和女孩并没有身体接触,也没有语言挑逗,是温某强行和小姑娘发生关系。

陈女士清楚地记得,2018年10月7日,那个小丫头到家里来了。“10月7号下午5点多,小丫头直接上我家来,一进屋我就把门给插上报了110,结果她说是来送500块钱的,她不要了,说温某还在外面等她,她一时半会儿也说不清楚。我说那就上派出所说吧,她还加我微信,她年轻嘛,就拉开门跑了,等我到派出所,她也没去,但她微信上回复说,我儿子没有碰她,没有摸她,也没有亲她,说刑警队的姐姐可以为她作证。”

陈女士又往刑警队跑,“但人家不信我的话,我说可以把丫头叫来问,警方还是说未成年人没有监护人陪同是不行的,但丫头又不敢让家人知道这个事。”’

“我四处奔波给他讨公道都快两年了,人家现在给你看着不让告状。”陈女士说她找律师写了反映材料,“我就往正蓝旗检察院送,检察院说就给他判毁财,我一个快70岁的人了,也不懂程序,这一年多来,东奔西跑,我就送正蓝旗监委,还到锡盟去反映,后来到呼和浩特市找自治区高院申诉。我收集了温某的很多不法证据,四处寄送。今年5月24号,刑警队告诉我,温某被抓了,但是又办理了取保候审,我去问检察院,但是也没人理我……”



2012年6月核发的残疾人证显示,郝某属于二级残疾

>>>不愿声张

微信截图显示女孩称没碰没亲没抱刑警可作证

10月14日、15日,华商报记者多次联系涉事女孩,但她并未接受采访,她的手机已处于停机状态。

陈女士说,“我和她的微信沟通中,她说她真的从心底里怕,说怎么让法律保护她,她怎么说出来,她马上就要考学了,一旦这个事情传出来,还怎么在学校待,还怎么考学,她说她真的没有办法不忍气吞声,她说:‘阿姨,我是真的没报案,录口供的时候我也和刑警队的姐姐说了,你家哥哥(郝某)没碰我,没亲我,没抱我,那两个姐姐问了我三遍,我也是这么说的,这些你都可以问刑警队的姐姐去’。”

陈女士提供的她和涉事女孩的微信交流截图,证实了上述内容,女孩表示:“我既然能跟你说实话,我就相信你能给我和你家哥哥(郝某)一个清白。”

>>>写谅解书

女孩称也是受害者被胁迫 希望警方能还清白

陈女士提供的2018年9月28日,涉事女孩的谅解书显示,案发当天,她和温某是第一次见面,在她不知情的情况下,被带到郝某家中。温某和郝某喝了酒,温某在言语上刺激郝某犯了精神病,两人打了起来,在拉扯过程中她被碰撞受伤。几天后,温某给她打电话,说自己家被郝某砸了,他报了警,警方让她去录口供,在刑警队录口供,需要监护人,她因为家里奶奶年纪大了,怕受惊吓,就没有找监护人。

女孩表示,这个事出来以后,她和郝某都是受害者,她不但被温某设套给骗了,而且温某还胁迫让她指证郝某。

>>>精神鉴定

属二级残疾 司法鉴定评定为限制刑事责任能力

郝某向华商报记者表示:“我现在只想出这口气,他现在估计一年就没事了。” 郝某称自己被羁押期间,作为精神病人,受到了不公正的对待,“我在正蓝旗看守所里关了4个多月,我妈是受苦了,她为我四处奔走。”

前述正蓝旗法院判决书提及,2017年4月,郝某因开设赌场罪被判缓刑,(2017)内2530刑初3号判决书证明,被告人郝某在犯罪时具有刑事责任能力,并因开设赌场罪被判处过刑罚;内蒙古自治区精神卫生司法鉴定中心司法鉴定意见书证明,郝某在作案过程中无精神障碍,具有完全刑事责任能力。

陈女士提供的北京回龙观医院精神疾病司法鉴定科2017年4月出具的司法鉴定意见书认为,受精神症状影响,其对危害行为控制能力受损,行为轻率,对后果预期不足,因此诊断为双相障碍,案发时处于疾病期,评定被鉴定人为限制刑事责任能力。

此外,2007年6月赤峰市安定医院法医精神病鉴定意见书显示,根据医学诊断认定是分裂情感性精神病(躁狂型),法律能力评定为限制刑事责任能力,建议积极治疗。

华商报记者看到,中国残疾人联合会2012年6月颁发的残疾人证显示,郝某属于二级残疾。

10月15日,华商报记者从正蓝旗当地派出所获悉,“他(温某)是刑警队抓的,前期我们取完材料就移交给刑警队了,是刑警队查的。”

华商报记者随即联系正蓝旗刑警大队负责人,他表示,温某的案子只有通过局里政治处才能接受采访,随即挂断了记者的电话。

华商报记者 李华 编辑 张红 阅读原文

文章来源: 留园 查看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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