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媒:私企配合中共统战工作?欧盟商会忧虑深深(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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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营经济和统战工作?在欧盟驻华商会(The European Union Chamber of Commerce in China)看来,这是风马牛不相及的两件事。该组织日前发表了一份立场文件,从多方面对中共高层加强民营经济统战工作的要求表达了担忧。



欧盟商会认为,《关于加强新时代民营经济统战工作的意见》是在影响私营企业决策上更进了一步

(德国之声中文网)欧盟驻华商会如今所指的政策文件是今年9月中旬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的《关于加强新时代民营经济统战工作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该文件要求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进一步加强党对民营经济统战工作的领导,“更好把民营经济人士的智慧和力量凝聚到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目标任务上来”。

《意见》的内容包括,让中国的民营经济“坚定不移听党话、跟党走”,“不断增进民营经济人士在党的领导下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的政治共识。”《意见》要求所有在中国经营的民营经济企业应该巩固扩大政治共识,力求教育引导民营经济人士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指导实践,在政治立场、政治方向、政治原则、政治道路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始终做政治上的明白人。”打造一支“关键时刻靠得住、用得上的民营经济人士骨干队伍。”

欧盟商会的担忧

欧盟驻华商会作为在华欧洲企业的代表组织,注意到了《意见》中的内容在很大程度上强调需要在广泛的问题上使党与私人企业之间保持更紧密的联系。同时该商会明确表态称:“在中国的欧洲公司优先遵守适用于它们的所有相关法律和法规。法治是任何良好商业环境的基石。在法律框架之外要求设立机构会给欧洲驻华企业的发展带来负面影响”。

2017年年末,中国政府已经通过《公司法》的第19条规定,明确了在中国国企、在华外资企业和中外合资企业设立党支部的规定。相关规定指出,只要有一个公司的正式党员超过3人,就可以建立党支部。中国欧盟商会认为,这主要影响了和中国企业成立合资公司的外国企业。虽然商会从其会员企业那里了解到这类党支部不会对企业的经营决定产生影响,但同时也担心2017年推出的相关规定已经给党支部影响企业决策奠定了一定的基础。

在欧盟商会看来,《关于加强新时代民营经济统战工作的意见》是在影响私营企业决策上更进了一步。《意见》明确指出应该加强党对民营经济统战工作的领导,要求统战工作要面向所有民营企业和民营经济人士,工作对象主要包括民营企业主要出资人、实际控制人,民营企业中持有股份的主要经营者,民营投资机构自然人大股东等各类负责人和合伙人。 “培养壮大坚定不移跟党走、一心一意谋发展的民营经济人士队伍。”

就此,欧盟商会表态称,自从《意见》发布以来,欧盟企业就开始担忧该文件可能产生的直接和间接影响,以及它们对业务和政策可预测性的意义。尤其是共产党对企业决策过程的干预更令人担忧。欧盟商会指出:如何规划中国国企的经营及企业架构属于内政,中国政府有权对此作出决定。但是,在有中国国企和外国企业共同成立的合资公司中,任何修改合资企业协议和公司章程,改变企业领导层的做法都必须得到所有股东的认可。该商会特别指出:目前没有看到任何法律强制私人公司允许共产党参与其中。

欧盟商会的警告

欧盟商会因此认为,新的《意见》对欧洲驻华企业的直接影响包括企业的商业信心受挫,导致外国公司重新考虑对中国未来的——甚至是当前的投资。而从长期来看,成员企业担心推出这类的政策会成为一种定期的循环。担心每隔几年,共产党就会向私有企业迈出几步。商会特别指出,在《 2020年中国欧洲企业商业信心调查》中,有43%的受访者表示商业环境比上一年更具政治性。而如今 《意见》的发表,无法让外国企业信服中国在这方面有所改善。

该组织相信,像《意见》这样的政策性文件可能会促使私人公司在决策中纳入更多的政治考量,而不仅仅是依照市场规律。而这其中的潜在损害是巨大的,并且可能阻碍中国蓬勃发展的私营经济进一步提高生产率和盈利能力的努力,甚至导致公司重新考虑与谁合作。

除此之外,欧盟商会还认为像《意见》这样的政策文件也会对走出国门的中国企业产生间接影响。尤其是第八条要求“打造一支关键时刻靠得住、用得上的民营经济人士骨干队伍”,这样的说法可能会为美国和欧盟那些认为所有中国企业,不仅仅是国有企业都会受到共产党影响的人提供更多的口实。从而使本身已经备受关注的中国私营企业在海外的情况更加恶化,引起对中国私营公司合法收购许多欧洲公司的质疑,并导致拥有中国合作方的欧洲公司面临更严格的审查。 阅读原文

文章来源: 留园 查看原文
https://www.6parknews.com/newspark/view.php?app=news&act=view&nid=4451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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