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媒:任志强案尚存的疑点和变数 仍不为人知的问题

德国之声 0

中国企业家、时政评论人任志强被中国司法部门因一系列经济罪名判处有期徒刑十八年。导致其罪名成立的证据,并不为外界所知。法律人士指出,虽然审判结果已出,但此案还有很多疑点和一定的变数。

2020年9月22日,多次公开发表批评中共当局的言论、人称任大炮的中国企业家,时政评论人任志强,因"贪污罪、受贿罪、挪用公款罪、国有公司人员滥用职权罪"被中国司法部门判处有期徒刑十八年,并处罚金人民币四百二十万元。据中国官方媒体的消息,宣判后,任当庭表示服从法院判决,不上诉。

作为中国一家国有企业的领导者,2011年4月20日,北京市西城区人民政府同意了任志强辞去华远集团董事及董事长职务的要求。同年12月,中国官媒中央电视台曾经发表了一篇题为"任志强:审计证明我没问题 可以放心卸任"的文章,援引任志强2011年12月30发表的微博报道称:"数月审计、终于拿到了审计报告和审计决定书。除个别财务上的帐务处理之外,没有任何个人贪污腐败的问题。可以放心的卸任,不再为国有资产的直接委托管理承担法律责任了"。如今任志强的微博帐号早已经被关闭,同时中国中央电视台的这篇文章也消失于网络。

同时根据包括"百度百科"记录,任志强退休前除了在华远集团担任领导职务外,还曾任北京市政协委员,并兼任北京市商业银行监事、新华人寿保险公司董事等职务。2011年离职华远后,没有全部卸任其它职务。2015年4月,华远房地产股份有限公司作为上市公司在监事会决议公告中指出,公司审议并一致通过了《关于公司原任董事长任志强先生和原任总经理孙秋艳女士离任审计报告的议案》。任志强后来还于同年10月发表微博称,自己不是公务员,没拿过纳税人的钱。他的年薪"不但多次在各种媒体上报导过,也经中纪委书记尉建行和朱总理批示派专案组调查过。"是"中国最高级别的特殊待遇"。

有关任志强离职审计的疑问

前北京锋锐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刘晓原在任志强判决作出的第一时间,发出了当年央视报道的截屏图片,并撰写推文指出:党政企事业单位一把手在离任时,按照规定,必须由审计机关对其任职期间是否存在经济上违法违纪问题进行审计。刘晓原指出:"除非是审计走过场,否则,贪污及挪用公款是逃不过审计人员这一关卡的。九年前离任审计结论没有发现贪污问题,现又查出贪污、挪用公款了。如以法院认定为准,那么,当年的审计人员就渎职了。"

目前并不清楚是中国司法部门对任志强判刑的犯罪依据是针对他商业生涯的哪段时间。在没有辩护律师到场的情况下,外界想了解控方提出的证据有很大难度。曾为诺贝尔和平奖获得者刘晓波担任辩护律师的莫少平,原本有替任志强出庭辩护的可能。他向德国之声透露,任志强在企业界的朋友曾经委托他成为任志强的辩护律师。但是因为任志强的亲属迟迟没有来签署委托手续,再加上任志强在庭审的末期表示不需要律师为其辩护。他没能替任出庭辩护。

但莫少平律师也指出,从正常的程序来说,像任志强这样的国企领导者在离任的时候都应该接受审计部门的调查。"他有没有问题,通常在他离任审计的时候就应该发现了。而不是离任和很长时间后才发现。"这样的离任审计是中国对国有企业领导层的硬性规定。

莫绍平律师认为,如今任志强离职多年后,被现在找出来的经济问题判决入狱,本身有一定不合常理的地方。 但是他同时强调,当今确实也有许多其他领导干部是在退休多年之后,被发现问题--包括在任时的问题,一并被法律追究。

仍不为人所知的问题

莫少平律师认为,对任志强审判结果虽然出台,仍不为人所知的问题包括在没有律师的情况下,他究竟为自己做了怎样的辩护,才导致了最后官方媒体报道的所谓"不上诉"的结果。而且目前并不清楚任志强对相关指控事实是否都给予认可。任志强言行上的问题虽然可以构成任志强在党纪、政纪的层面上接受处罚,但莫少平个人认为以上述理由追究任志强的刑事责任还是难免有些牵强。因为任志强的言行,可以被归为言论自由,观点表达自由的范畴。"即便作为共产党员,也可以提出自己的不同意见,这也是党章上规定的",莫少平如是说。

任志强案目前另外的一大暗点还包括,控方究竟拿出了什么样的证据对他进行有罪指控。莫少平律师认为,在任志强没有委托辩护律师的情况下,了解控方证据目前是不可能的事情。他推断,甚至任志强本人也只能在开庭的时候了解到公诉人当庭出示的一些证据。而且涉及到证人证言,控方可能不会全部宣读,任志强只能了解到截取宣读的部分。

2016年2月,也就是中国国家主席习近平视察了诸多中国官方媒体,提出"党媒姓党"的说法不久后,任志强提出批评称:"当所有的媒体有了姓,并且不代表人民的利益时,人民就被抛弃到被遗忘的角落了"。对此,官媒"央视网"发表了一篇题为《任志强的抛物线还有多长?》的文章,首次提出了任"被清算时间的抛物线"这个概念,指出他"彻彻底底的立场出了问题……丝毫不顾作为一名共产党员该有的言论底线",文章最后断言:"就算时间抛物线再长,也不可能改变其下落的发展趋势,此时表现出的各种'作'只会加快沉沦的进程。"

然而从中国司法部门9月22日最新对任志强的审判结果看来,他的各项罪名中并不包括中国当局在审判异议人士时,惯用的"涉嫌颠覆国家政权罪"、"寻衅滋事罪"或"危害国家安全罪"等罪名。官方如今提出的"贪污罪、受贿罪、挪用公款罪、国有公司人员滥用职权罪"全部仅与经济犯罪有关。



任志强案"明眼人一看就知道"


政治和刑法的双重惩罚

就此,莫少平律师指出,任志强在"出事"之初,首先是中国国家监察委员会出面,就任志强的政治立场问题做出了处理。2020年7月底,中国国家监察委员会公布了因任志强"严重违纪违法"被开除党籍的消息。指出他:"丧失理想信念,背弃初心使命,在重大原则问题上不同党中央保持一致,公开发表反对四项基本原则的文章,丑化党和国家形象,歪曲党史、军史,对党不忠诚、不老实,对抗组织审查;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违规公款吃喝,违规持有、使用公款购买的高尔夫球卡;在组织谈话时,不如实说明问题;将公权力作为谋取私利的工具,违规使用公款报销应由个人支付的费用,长期无偿使用社会商人提供的公场所及住房,通过关联企业违规从事营利活动获取巨额利益;不正确履行职责给国有资产造成重大损失;家风败坏,家教不严,伙同子女大肆敛财。"

不断更改的问刑基础

任志强的经济问题和政治问题有没有关联?这对于莫少平律师来说是"明眼人一看就知道"的事情。同时他也确认,中国司法的另外一个现状是:涉及经济方面的问题,中国法律的相关规定有过很多的变化。包括刑法修正案,对许多经济犯罪的范畴进行了很多修正。在这种法规不断变化的情况下,有些商业上一些司空见惯,不涉及到刑事法律的行为,在后来的刑法修正案中又可能会被认定为犯罪行为。

如今,任志强最终是否真的服从判决,不上诉而开始服刑,还需要等待审判结果公布后10天的上诉期结束才能有所定论。尽管任志强如今表示不上诉,但是按照中国法律的相关规定,一定要等待10天后他才最终没有上诉的可能。莫少平律师指出,过去也确实发生过被告原本在判决当天决定不上诉,但是后来又改变主意决定上诉的情况。所以,针对任志强的判决是否生效,现年69岁的任志强是否要开始他18年的服刑生活,还需要等到2020年10月2日才能有所定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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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来源: 留园 查看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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