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华商与儿子行贿官员,检疫放水长达6年,这下完了

微悉尼 0

大家伙儿都知道,澳洲是非常注重保护生态系统的,

所以海关检疫非常严格,生怕招来入侵物种,

可是,居然有一个华裔花商贿赂检疫官员,

让官员检查他家的进口鲜花时,

睁一只眼闭一只眼!



本周,这个案子判了。
行贿男子N某,今年63岁,来自新加坡,N某的母亲在新加坡创立了鲜花生意,

1987年,他家开始向澳洲出口鲜切兰花,

2004年,为了进一步扩展生意,N某移民澳洲,定居维州,

并在墨尔本Hoppers Crossing开了一家仓储式花店,

后来,N某通过朋友认识一个农业部检疫官员,名叫Erol Ibrahim,

Ibrahim今年38岁,案发前在墨尔本机场的货运中心工作。

(图源:Herald Sun)

两人勾搭上之后,发生利益交换:

N某向Ibrahim行贿,包括现金、酒水、出国度假的食宿费用等,

从2011年到2017年,

N某行贿财物的价值高达1万刀(RMB5万元),

作为回报,Ibrahim提供的“服务”包括:

特地调班,方便由他来检查N某进口的兰花,

但在检查时“放水”,不那么严格,

不那么彻底,确保N某的兰花不受损;

此外,Ibrahim还会向N某提供其他花商的货运信息。

(图源:Herald Sun)

两项服务,都让N某获得不公平的竞争优势,

同时,由于检疫走过场,还可能引入有害的疾病及昆虫。

本周四,N某的案子在维州的County Court开庭,

N某被控行贿公务人员,与N某一起受审的还有他33岁的儿子,

儿子在自家公司担任采购员,被控协助并教唆父亲犯罪。

父子俩都认罪,N某还说让自己家族“蒙羞”。



(图源:Herald Sun)

最后,N某被判18个月,但是被当庭担保释放,

条件是必须遵守3年守行令,同时罚款2万刀(RMB10万元)。

儿子被判7个月,也被当庭担保释放,须遵守一年的守行令。

受贿的Ibrahim去年就判了,结果差不多:

被判3年,但当庭担保释放,

须遵守3年守行令,同时罚款1万刀。



(图源:Herald Sun)

知耻而后勇,相信只要努力,

就能通过公平竞争获得成功,

最后,歪门邪道走不得,千万别铤而走险! 阅读原文

文章来源: 留园 查看原文
https://www.6parknews.com/newspark/view.php?app=news&act=view&nid=4403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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