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心草案”被告人当庭认罪认罚:过失致人死亡(图)

北青报 0

昆明理工大学大二女生李心草酒后溺亡案,时隔一年后有了新进展。该案一审于2020年9月19日9时在云南昆明盘龙区法院开庭。



盘龙区人民检察院指控,被告人罗秉乾邀约饮酒,在被害人李心草醉酒后出现严重危及自身安全的异常行为时,未采取合理、有效的看护、救助措施,未尽到应负的注意义务,反而实施俯身贴近、掌掴李心草等不当行为,致使李心草情绪、行为失控,翻越护栏,造成坠江溺亡的严重后果,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当以过失致人死亡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庭审中,控辨双方围绕指控事实进行了讯问、发问,举证、质证,围绕定罪、量刑发表了意见。被告人罗秉乾当庭表示认罪认罚。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及诉讼代理人就附带民事诉讼部分发表了意见。合议庭充分保障了诉讼参与人的各项诉讼权利。

被告人家属、被害人家属、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新闻记者及部分群众旁听了案件审理。

法院将择期宣判。

案情回顾:

2019年9月9日,李心草(女,18岁,曲靖师宗人,生前系昆明理工大学大二学生)与同学任某燊(女,19岁,红河蒙自人,大二学生),以及任某燊的两位男性朋友罗秉乾(男,22岁,红河开远人,在昆务工)与李某某昊(男,22岁,红河开远人,大四学生)共进晚餐,辗转3个酒吧消费后在昆明市盘龙江落水身亡。



2019年10月12日,其母亲陈美莲发帖表示对李心草溺亡事件真实原因存在疑惑,引起网友关注。

2019年10月14日,昆明警方通报:昆明市公安局综合现场勘查、走访调查、视频分析、物证检验等工作情况,对盘龙分局办理的李心草死亡事件提级成立由市公安局分管副局长任组长的专案组,对李心草死亡案立案侦查;市级检察机关同步介入监督。市公安局督察支队牵头成立工作组,对专案工作进行督察,对盘龙分局前期工作开展倒查。



中国检察网案件信息公开栏显示,2020年8月12日,昆明市盘龙区人民检察院依法对罗秉乾以涉嫌过失致人死亡案向昆明市盘龙区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阅读原文

文章来源: 留园 查看原文
https://www.6parknews.com/newspark/view.php?app=news&act=view&nid=440058
分享文章:
还没有评论
登录后发表评论
返回 到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