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警察涉盗用嫌疑人微信消费续 警方已经立案(图)

澎湃新闻 0

江西省宜春市奉新县民警陈某盗用涉案当事人罗细妹微信消费一案有了进展。9月16日,澎湃新闻 从罗细妹家属处了解到,9月15日,宜春高安市公安局民警向他们送达了立案告知书,警方将此案立为盗窃案侦查。



高安市警方出具的立案告知书 来源:受访者提供

此前,宜春市公安局指定该案由高安市公安局侦查。罗细妹的女儿黄燕称,为保证案件公正办理,9月15日,他们当场向民警递交申请书,请求将该盗窃案交由宜春市以外的公安部门管辖。黄燕称,“昨天(15日)高安公安跟我们说只移交给他们一张建行(卡)的信息,问我们涉案的是不是只有一张卡”,但实际上有4张银行卡出现过被挪动资金的情况。

澎湃新闻此前报道,奉新县55岁女子罗细妹于2019年8月因涉嫌开设赌场罪被当地警方抓获,2020年8月25日,宜春市铜鼓县检察院将该案起诉至铜鼓县人民法院。澎湃新闻(www.thepaper.cn)获取的资料显示,检方指控被告人罗细妹犯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开设赌场罪、骗取贷款罪、容留他人吸毒罪、容留卖淫罪等五项罪名,羁押在丰城市看守所。

黄燕称,在被羁押期间,罗细妹的多张银行卡内6万余元钱财陆续被转移到微信账户,部分用于花费。 “我母亲一直在被羁押,谁动了她的钱,谁去买了那些东西?”

2020年9月12日,奉新县政法委通报,该县公安局民警陈某盗用涉案当事人微信消费,涉嫌犯罪,已由宜春市公安局指定高安市公安局立案侦查,陈某已被刑事拘留。

9月16日,罗细妹女儿黄燕告诉澎湃新闻,9月15日中午,高安市公安局向她送达了奉新县公安局民警陈某涉嫌盗窃一案的立案告知书。 阅读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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