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故意开车撞人致2死4伤!撞人后抽烟跳舞,被判死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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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2月5日下午,广西贺州男子杨逊识驾车在一路口与多辆车发生碰撞,造成2死4伤。当时事发后,他下车抽烟,还在大街上跳舞。

有目击者称,该男子疑似毒驾,在贺州城西市场已经撞到别的车辆,随后又在光明大道路口发生事故, 事故已经造成多人受伤。

目击者称,在事发路口红绿灯处,当时一头的绿灯刚亮,两辆电动车准备行驶,右侧一辆黑色小车快速飞驰而来,将两辆电动车撞倒并冲过路口,再与对面的多辆小车发生碰撞。



▲撞车瞬间。视频截图

随后,一男子从这辆黑色小车上下来,抽着烟摇头晃脑走在大路上,跳起舞来,随后被前来的多名警察控制。



▲驾驶黑色小车的男子下车后跳起舞来。视频截图

2月5日,贺州市公安局八步分局发布通报。



法院最新宣判:

一审被判死刑!

昨天(9月2日),贺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对该案作出一审宣判,被告人杨逊识因犯故意杀人罪、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被判处死刑。



▲图为庭审现场。公开庭审视频截图

法院经审理查明,被告人杨逊识因吸毒被家人多次劝诫产生怨恨。2月5日,杨逊识在电话里与其父亲、弟弟等家人发生激烈争吵后,于当天下午2时许开车在街上闲逛。

当他驾车到光明路时,发现弟弟的女朋友,便驾车对她进行撞击报复,致其抢救无效死亡。

随后,他继续沿光明路行驶,与一辆小车正面发生碰撞,趁对方下车察看时,抢走对方车辆驶离现场。

途中,他想到前面已撞一人,便产生撞死更多人来陪葬的想法,于是驾车至光明桥头红绿灯十字路口时,故意制造汽车冲撞事故,造成1人死亡、3人轻伤一级、1人轻微伤以及多车受损的严重后果。

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杨逊识故意非法剥夺他人生命,致1人死亡、1车受损,其行为确已构成故意杀人罪。之后,杨逊识又以驾车冲撞不特定他人的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致1人死亡、3人轻伤一级、1人轻微伤及多车受损,其行为构成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



综上,贺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依法判决被告人杨逊识犯故意杀人罪、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杨逊识赔偿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申某华等5人因本案所产生的法定经济损失。 阅读原文

文章来源: 留园 查看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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