陆媒:领导敬酒你敢不喝,在中国扇你耳光怎么了?(图)

当时我就震惊了 0

有几句话,你不可能没在酒桌上听过。

“快给X总敬一杯,表示一下诚意。”“喝这么少,是不是看不起我?”“女生就不喝酒?咱们这行,不喝酒根本不行。”

……

太阳下无新鲜事,这种名叫“酒桌文化”、实为饭桌毒瘤的歪风,即使被诟病很多年,到现在却依然害人不浅。

01

近几天,有一位某银行新员工不喝酒被打的截图在网上流传开来。

当事人小杨说自己十年以来滴酒不沾,在酒局前先汇报给了领导,并且在酒桌上致歉;



然而他的坦诚和拒绝并没有得到上司的准许,酒过三巡以后,领导直接给了他一耳光,用难听的脏话骂他,属于在众人面前极度侮辱人格的行为了;



然而这场酒局的丑陋程度超出了一般想象,同事不依不饶的对着他辱骂,餐桌上一片狼藉,满地是血,有人喝吐,有女同事被不尊重对待,甚至警察也来了。



这是校招群,刚进入职场的小杨表示了自己强烈的不适和想象的破碎,甚至说出要“暂时保留一切应有的权利”的话,这件事经过微信群传播和主流媒体发酵,很快被拱上了热搜。

随即,银行的调查结果公布:打人的直系领导处分扣工资,支行负责人处分扣工资。



看似那天打人的上司得到了批评,然而人事情况未变,罚款对领导而言只是九牛一毛,这件事高高举起轻轻放下。

网友最担心的倒是小杨,他不仅没有收到道歉,也许还会因为自己的合理诉求丢掉饭碗,不仅是在这个银行的工作,甚至在整个金融行业里都难以立足。



显然,浸淫在这个不健康不正确的默认的恶臭酒桌文化里,个人想靠一己之力改变或者逃离都像是笑谈,“唉,这就是社会”或许是一句心疼的喟叹,但反映的却是大多数人的无能为力:

到底什么时候,饭局上才可以不劝酒?

02

比起单纯的喝酒猜拳,大多数人都意识到了,现在的劝酒文化,从某种意义上说,已经成为了一种权力压榨下的服从性测试。

一般的层递顺序是这样的:老人劝新人喝酒,上级劝下级喝酒,男同事劝女同事喝酒。如果不是真正潇洒的狂妄之徒,万万不会出现部门新员工直接问大领导劝酒的滑稽画面。

需要“劝”的事情,一定不是当事人乐意做的。或许是不喜欢酒味、或许是对酒精过敏、或许是吃了头孢、或许干脆是易醉体质不愿意丢丑的人,在饭桌上总抵不过一句话:“小X,不喝就是看不起我。”



自古以来,强人所难,好像就是彰显权力等级的最佳手段。

灭他人士气涨自己威风、“让一个人做ta本不愿做的事”总能带来爆棚的成就感,尤其是让一个刚强的人低头驯服最可彰显自己的身份地位,因为这代表职场里的某种完全的阶级性服从:我比你厉害,你必须心甘情愿地听我的。

图源于《大秦帝国》,秦王饮酒酣,曰:“寡人窃闻赵王好音,请奏瑟。”

所以,劝第一口就喝了的人还会被劝喝更多,因为ta好拿捏;最初不愿喝的被劝的最多,甚至最后急赤白脸地交恶,因为劝酒者无能狂怒。

另一种有意思的劝酒方式,叫劝敬酒。

很多人都遇到过这种情况,自己在桌上已经被灌了几十杯,最后还要被小领导推起来给大领导敬个三轮五轮。

“敬酒 ”这个词很有意思,本来是有敬意才请您赏光喝酒,既然需要被劝,那敬意一定立不住脚,心里也肯定不情不愿。劝敬者口口声声说“为你介绍大老板”,其实通常长的是自己的脸,满足的是权力欲层级的累加。



说白了,就是被劝的人纳入梯子最底端,劝酒的人一面在弱小的人面前展示肌肉,一面又向更大的权力俯首邀功。

然而我们都知道,这种强行劝酒的事情和“看得起”“交朋友”,没有一点关系。

因为真正的“看得起”,不需要用俯首称臣的方式;真心的“交朋友”,更不会逼你做不想做的事情。

03

如果说劝酒过程中的要求和怂恿是心理上的尊严搏击,但劝酒易过量,酒醉后的事情,又会在不可控中走向乐极生悲的一端。

正如最初的银行的小杨所说,“吐了一桌”“满地是血”“砸酒杯砸桌子”“对女同事动手动脚”都是当天喝毕后的荒唐之状,醉酒的人无法控制自己的情绪行动,不仅丢失了原本的体面,甚至更有很多“耍酒疯”的场景让人心惊胆战。

2017年,安徽淮南曾有这样一个案件。

三个年轻人在立交桥下喝酒划拳,吵醒了在下面睡觉的王某,王某上前询问,当时三个人非常友好,其中姚某甚至拉他一起来喝。



王某坐下后他们开怀畅饮,然而姚某总是不停劝酒,王某喝不下的时候姚某还挑衅他,被灌得神志不清的王某气血涌上大脑,直接买了一把约20公分的长刀,捅进了姚某的心口,连插五刀,还向另外两个人亮出了刀子。

原本欢乐的气氛顿时被血光打破,王某疯狂追赶,三个人落荒而逃,酒局变成惨剧,就在酒精上头的一瞬。

王某最终得到了法律制裁,然而躺在医院重伤的姚某,肯定因为自己愚蠢的劝酒悔青了肠子。



因为被劝酒后喝多,出现生命危险的悲剧更比比皆是。

有在别人孩子的生日会上被劝酒,操席者不顾她不胜酒力继续劝说,最终心脏病突发身亡的;

有同学聚会一起畅饮,被反复劝酒后居然醉驾回家,最终交通肇事身亡的;

有96年的小伙子仗着自己身强体健一天连喝三场、白啤红混合、不知道被劝多少次,最终溺水而亡的……



被劝酒者丢掉性命,一个家庭被毁,父母失去儿女痛哭流涕,是人间最大悲事。

而《侵权责任法》规定,“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也就是说,刺激性劝酒、逼迫性劝酒、知道对方身体不适仍然劝酒、喝酒后未安全护送的人,都会受到法律的问责。

然而我们也都知道,事情已经发生,事后的问责除了告慰亡者外并没有什么意义。因为悲剧不可逆,惨剧已经造成,逝去的人也不可能回来。

04

某种文化现象的形成,一定是一个群体默认维护的成果。

就像酒桌文化,也许第一次被劝酒的人最开始感到不适,但长期浸淫其道,便很容易把糟粕当作传统,把病态当作常态,把强迫当谈资,曾经的受害者变成后来的欺压者,这种人最可悲。

然而我们都知道,或许一个人反抗的力量再微弱不过,但是不愿意的人一起表示拒绝,这一定将是一种新的风气:

不劝酒,不灌酒,不暴饮,不醉酒,关心每个在场者的身体状态,合理护送每个酒局的参与者……这是很非常正常的宴席状态,做到这简单的几点并不难。

希望小杨不会因为这件事受到负面影响,因为不是他错了,是这种风气错了。

他做的恰恰是最正确的、很多人迫于压力不敢做的事情,社会的恶疾毒瘤不应该让一个敢于直言的少年背负,他得到的应该是赔偿、道歉和奖赏。

存在不代表正确,重要的是,每个人不满现状的人都应该发出自己的声音:

#我是普通人,我讨厌劝酒 # 

 - END -  阅读原文

文章来源: 留园 查看原文
https://www.6parknews.com/newspark/view.php?app=news&act=view&nid=4352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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