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岁女生醉酒 被男子带到酒店 遭公安副局长老爹捉奸

华商报 0



长沙市中院的出庭通知书


开车送19岁女生去长沙上学,女生醉酒后宾馆开房,替女生清理呕吐的衣裙,承认有自慰行为但否认趁人之危发生关系,29岁湖南男子肖某(化名)一审被以强奸罪判刑5年。

肖某称结识女方时就知道其父是公安局副局长,他和女生正常交往,曾经微信聊天聊到凌晨2点多,但吊诡的是,能证明两人交往关系的微信聊天记录却莫名其妙被人卸载。

8月14日上午,该案二审在长沙市中院第三审判庭不公开审理,法庭同意专家证人胡志强以及被告一方另一名证人出庭作证,肖某和女生之间究竟有没有发生性关系,成为庭审的焦点。

>>>醉酒开房 女生醉酒呕吐 男子拿毛巾帮其擦拭

岳阳二手车店老板肖某和妻子分居多年,两人只是有名无实的婚姻,如果不是为了抚育孩子,或许早已离婚。

2019年6月,肖某意外结识19岁女生小婷(化名),曾一起看电影、吃饭和游泳,按肖某一位朋友的话来说,两人情侣交往所有的事都做了。

6月9日晚9点,小婷与肖某交往,瞒着父母悄悄把购买的高铁票退了,让肖某开车送其到长沙。肖某约了朋友在岳阳高铁站接小婷返回校区,小婷回宿舍后换了超短裙和肖某等人一起吃饭,玩了“密室逃脱”游戏,再到长沙开福区某酒吧喝酒。

案发当晚,因为小婷醉酒,肖某带其到医院醒酒,医生认为不严重让回去多喝水,他送小婷回学校,但学校工作人员担心醉酒的小婷没人照顾会出事,最终肖某让朋友帮忙订了酒店,才将小婷送到客房。

2019年6月10日清晨,因为女儿手机关机,小婷的父母找到酒店寻女,发现女儿和肖某开房,认为女儿醉酒受辱报警。肖某被带到长沙市公安局开福区分局清水塘派出所接受调查。他称因为小婷醉酒呕吐,曾拿毛巾帮她擦拭衣裙,虽然共处一室并没有碰过小婷,但承认曾有自慰行为。

>>>证人证言 女方家人“兴师问罪”不许挂断电话


2020年8月14日,二审庭审后,肖某的律师接受华商报记者采访指出,肖某自慰时擦拭自己的这条毛巾实际上就在客房卫生间,其向公安机会供述该事实,但警方封锁客房6天左右都没有提取这一证据。

8月14日下午,肖某的朋友彭先生接受华商报记者采访表示,通知到庭作证,前后也就不到10分钟,法庭上他对小婷醉酒之后的一些细节作证称,“当时是坐的我的车,先送她回学校,然后去医院醒酒,后来是送到酒店,都用的是我的车,是我帮他(肖某)订的房间。”

彭先生认为,肖某和小婷是情侣关系,“我认为他们俩是相互都有好感。”曾经相约一起游泳也是他们三人一起去的,“他们俩是相互抱在一起。”

彭先生出庭作证时也回应了小婷父母“兴师问罪”的细节。6月10日,小婷的母亲找到他的电话打过来,他当时也住在酒店的另一房间,小婷的母亲根本不允许他挂断电话,怕他给肖某通风报信,他当时有两部手机,所以就一只手拿一个手机,一边和小婷母亲通话,一边和肖某通话,他打电话给肖某,第一句就问他做了没有,连问三遍,肖某都回答没有做。

从立案到报捕,再到移交检察院起诉,肖某整个人都懵了,因为女生父亲身份特殊,他感觉自己有口难辩,并受到诱导说在女方身上检出了他的DNA。2020年1月,肖某被长沙市开福区法院以强奸罪判处5年有期徒刑。

>>>程序违法 仅凭内裤恐怕连立案的标准都不够




8月14日,案件二审在长沙市中院开庭审理


8月14日,肖某的律师在案件二审开庭审理中提出,定罪证据内裤是小婷父亲提供的,该案的关键证据女方内裤提取程序严重违法。其父亲作为利害关系人如何保证依法提取证据并交给办案机关,又如何保证内裤提取前没有被污染,而且没有其他证据相印证,据以定罪的内裤的真实性合法性关联性无法保证,应作为非法证据排除。

强奸罪的立案标准要求要有强奸犯罪事实,而该案证据都不能证明犯罪事实成立,肖某的律师认为,立案审案都应当凭证据。

她向华商报记者证实,在此前在会见中,肖某说当天是小婷提出要他在长沙过夜,说第二天没课,她因为自己的家事想去酒吧玩。

她认为,在交往中小婷是主动的,肖某不存在违背妇女意愿。“她主动提出去酒吧喝酒,主动喝酒把自己搞醉了,在酒吧里主动亲吻肖某,没有发生什么,就是发生了什么,在案证据并不能证明违背妇女意志。”

当然,肖某比女方大10岁,而且结了婚还有孩子,还要追求小婷,也是不道德的,但是审判案件,不应该因为有道德污点就罔顾事实和证据。

“是这个女的提出要我弟弟在长沙过夜,可能因为家事心情不好,她想去酒吧玩,这是她亲口跟我弟弟说的,我不知道微信里有没有聊过,但是微信记录已经找不回来了。”

8月13日,肖某的姐姐告诉华商报记者,包括弟弟的朋友都不喜欢喝酒,“当时去酒吧,他朋友都没怎么喝,小婷去自己拿着酒瓶就打开,他朋友还说让服务员来开酒,但她自己就打开了。她说她自己平时的爱好就是喝酒玩骰子,那天在酒吧,她找服务员要骰子问了服务员好几次,服务员都说没有,她就说不好玩想回去了。”

她认为小婷是主动喝醉酒的,“我弟弟平时不喝酒的,因为经常开车,而且酒吧消费这么高,他也没这个条件。”

她通过弟弟的朋友了解到,弟弟和小婷去长沙后玩了“密室逃脱”游戏,“她全程都是抱着我弟弟的,她说她喜欢玩刺激的游戏。”

>>>庭审作证 公布书证结论几乎是一个无罪证据


肖某的辩护律师告诉华商报记者,法庭同意专家证人胡志强以及其他两名证人出庭作证。

8月14日下午,国内知名法医学专家胡志强接受华商报记者采访,介绍了作为专家证人出庭作证的经过。2019年9月,胡志强参与法医学书证审查论证,认为肖某和小婷性器官没有接触,没有体内射精。

“在法庭上公布了书证的结论,这几乎是一个无罪的证据,分别接受公诉人、法官、辩护人提出的质询,整个感觉我认为效果还是不错的,因为几个法官都很认真负责,检察官也没有提出什么问题,基本上认可我的意见,也没有提出反驳的意见,希望法官最终判决的时候能采纳这个意见。”

两人是否发生性关系是庭审的焦点。胡志强表示:“从物证来讲,可以证明他俩没有发生性器官的接触,没有完成性行为的动作,这几乎是一个无罪的证据。”

2019年7月,长沙市公安局开福分局的鉴定意见认为,女方所穿内裤斑迹检出人精液成分,分离所得DNA与肖某血样20个基因座基因型相同。送检女方下体擦拭物未获得男性生物成分DNA。

对此,胡志强介绍,“肖某承认当时有性冲动有手淫行为,可能是手淫体外排精,排到了女孩的内裤上,但这正说明不是混合斑,如果真的发生了性行为,混合斑沾有女孩的DNA物质,但检测女孩的DNA物质就没有,这就说明是体外排精造成的。”胡志强指出,长沙警方的鉴定报告实际上也证明在女孩下体当中没有查到肖某的精斑。

>>>法医观点 都没有立案怎么就说发现他的精斑

胡志强指出,女孩一开始也是否认发生关系的,6月10日听家人说提取样品检测和肖某的DNA吻合,也就这么认为了。女孩的父亲身份特殊,按理说报案以后,应当由当地公安机关侦查,有犯罪事实才能立案,不能违反程序,先入为主,或者自己误导自己。

“如果不是女孩家人到宾馆去捉奸,可能就根本没有这个事情发生。实际上警方6月11号才送检,6月19号才出的报告,6月10号都没有立案,怎么就说女儿下体有他的精斑?可能主观上认为他和女儿发生关系,自己设想了一个案子,就这样办成了强奸案,非常荒唐。”

副主任法医师胡志强是国内知名法医学专家,现任北京司法鉴定机构法医鉴定人,曾在“福建念斌投毒案”、“河北聂树斌杀人案”、“海南陈满杀人案”等案件中担任鉴定或论证专家。

胡志强告诉华商报记者,“有专门知识人出庭这个制度,2013年写入《刑事诉讼法》,就像请律师一样是很自然的一个事情,这是刑事诉讼制度的一个重大变革。”

>>>证据缺失 被人为卸载的微信找专家无法恢复



羁押在看守所的肖某称自己没有碰过小婷


8月14日庭审结束后,肖某的律师向华商报记者证实,小婷及父母都没有到庭,估计法庭近期会宣判。

14日下午,律师前往看守所会见了肖某。肖某告诉她,法院的法警也看了案子的新闻报道,认为他和政法系统领导的女儿交往挺冤的。

针对被人为卸载的微信,肖某的律师表示:“微信里小婷跟肖某聊过自己两次完整的恋爱经历,两人在微信聊天时明确了男女朋友关系,所以第二天两人相约开车送她来长沙。”

她表示,之前已经问过腾讯,“恢复不了,聊天记录属于个人隐私他们不会保存,因为聊天记录的量太大了,他们就没保存。我也问过公安部门,调取时只能调取支付记录,如果卸载微信就很难调聊天记录出来。”她认为,肖某手机微信被人为卸载,能证明两人交往的关键证据丧失,违法卸载肖某的微信涉嫌故意毁灭刑事证据,性质恶劣。

肖某的姐姐也证实,弟弟用的是苹果手机,但卸载的微信始终无法恢复,“我们找了很多专家,花了钱都没找回。”

华商报记者获得的案发当晚肖某和朋友之间的微信聊天记录显示,面对醉酒呕吐的小婷,肖某不知所措,曾向朋友求教,“我不想趁人之危,我又不敢动……看着令人心痛,她衣服都吐脏了,我该怎么办……”

肖某的姐姐表示,案发至今,就一直没有见到小婷。“她现在应该还在家里,她肯定怕她爸妈,她家人也不让我们找她,我发信息给她,她就把我发的信息给她爸看,我们就接到了警告。”

“我弟弟认识小婷之前就知道她爸的身份,所以绝对不会动她!我们希望法院能公平公正地审理。”肖某的姐姐说,“最近律师去会见了两次,我弟弟一直发誓说他对她做什么,他是被冤枉的…… 阅读原文

文章来源: 留园 查看原文
https://www.6parknews.com/newspark/view.php?app=news&act=view&nid=433431
分享文章:
还没有评论
登录后发表评论
返回 到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