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玉环:要求司法机关追究“刑讯逼供”人员刑事责任

北京青年报 0

8月4日下午4点,江西省高级人民法院再审宣判张玉环故意杀人案,法院最终以“原审判决事实不清,证据不足”,宣告张玉环无罪。

自1993年10月27日失去自由起,张玉环已被羁押了9778天,是截至目前,公开报道中被羁押时间最长的申冤者。(此前报道可戳链接→羁押超26年,改判无罪!江西张玉环杀童案再审宣判)

8月5日下午,他在家中接受了央视新闻的采访。

要求追究当年“刑讯逼供”人员的刑责

4日下午,张玉环回到家中。“一睁眼感觉是在自己家了。”一早起来,他先去给父亲上坟,“告诉爸爸,我清白地回来了。”

将近27年没有回家,年迈的母亲已经认不出他。张玉环和家人抱头痛哭,之后和儿子聊了很久。“我离开家的时候大儿子4岁,小儿子3岁,他们这些年受了好多苦。我听到这些,好伤心。”

张玉环的大儿子今年32岁,小儿子31岁,两人都已娶妻生子。现在,张玉环有三个孙子。



张玉环与社会脱节太久,离开时家里还都是骑自行车,连手机也没有。现在,他在努力适应生活,家里人也在教他如何使用手机。

江西高院等多家单位先后向张玉环道歉。他表示接受道歉,但这26年的痛苦和折磨,不是一句道歉就能解决的问题。“搞得我妻离子散、一无所有。我要求司法机关追究‘刑讯逼供’人员的刑事责任。”



△张玉环和家人团聚

没有拥抱前妻,怕她激动晕倒

张玉环的前妻宋小女1988年与他结婚,后来有了两个儿子。婚后第五年,张玉环被抓走,直到2020年8月4日获改判无罪。

为了生计和两个儿子的未来,21年前,宋小女决定改嫁,但在签订离婚协议之前,她对现任丈夫提出了三个条件,其中包括必须无条件地对张玉环的两个儿子好,同时允许她随时回去探望张玉环。

此前接受新京报采访时,宋小女表示,张玉环欠自己一个拥抱,希望他回来后抱着自己转。

8月4日下午,宋小女终于与张玉环相见,没等搭话,就因情绪过于激动而晕倒,随后送医救治。

8月5日早上,身体刚刚恢复,宋小女又坐车来到了张家村,两人紧握双手,不过没有拥抱。

对此,张玉环告诉记者,他担心宋小女的身体,害怕她情绪再次激动,强忍住没有拥抱。“没有拥抱,我怕她太激动,又会晕倒,就握了一下手。”

张玉环说,“宋小女还是要回福建的,她嫁了人了。”



△张玉环与前妻宋小女握手

希望申请国家赔偿

关于过去的27年,张玉环说,自己最遗憾的就是没有尽到父亲、儿子的责任。“上不能孝敬老母,下不能养育儿女,没有看到儿子的成长,非常遗憾。”

他表示,现在希望通过申请国家赔偿弥补以前的遗憾。“两个儿子和我都没有房子住。我还要在家里好好孝敬老娘,这么多年都没有尽到做儿子的责任,也没有尽到一个做父亲的责任。”

父亲得以释放,张玉环的儿子张保仁说:“心情非常复杂,这一天我等的时间太久了,在别人眼里都说这是一件好事、一件喜事。在我的眼里,真的是一种悲喜(交加的感觉)。”

“正义会迟到,但不会缺席”

关于未来,张玉环表示:“希望全家平平安安,两个儿子能越过越好。”同时,他还希望政府能考虑分给自己一些田地,能够种田。

案件牵动着全国网友的心,张玉环回应说:“感谢全国帮助、关心我的好心人,感谢国家的政策变好了,还了我一个清白。‘正义会迟到,但不会缺席’,这句话就印证在我身上了。”

【案件回顾】


1993年10月24日,江西省南昌市进贤县凰岭乡张家村的两名男孩被人杀害后抛尸水库,同村的张玉环被警方作为嫌疑人带走。同年11月3日和4日,张玉环作出两份承认杀人的笔录,但在来年1月南昌中院第一次开庭审理该案时,张玉环当庭翻供,表示“自己被刑讯逼供,只能屈打成招”。

1995年1月,南昌中院一审判决张玉环犯故意杀人罪,根据案件具体情节,判处张玉环死刑,缓期两年执行。

张玉环不服并上诉。1995年3月,江西省高院以事实不清、证据不足为由裁定撤销原判、发回重审。

2001年11月,南昌中院重审判决再次认定该案“基本事实清楚、基本证据充分”,作出了和一审相同的判决结果。面对第三次审判,张玉环依然提出上诉。

同月,江西省高院作出终审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判处张玉环死刑,缓期两年执行。张玉环没有放弃,多年来一直坚持手写申诉状向各级司法部门申诉,他的家人也一直支持着他。

2017年8月,张玉环向江西省高院递交了刑事申诉书,请求法院立案再审,依法改判其无罪。2018年6月,江西省高院决定对该案立案复查。

2020年8月4日,江西省高院依法对原审被告人张玉环故意杀人案再审一案进行公开宣判,撤销原审判决,宣告张玉环无罪。



△审判现场(江西高院供图)

江西省高院提供的一份书面材料表示,本案不属于“真凶出现”等情形,而是按照“疑罪从无”原则进行的改判。

审判长田甘霖表示,本院再审认为,原审认定张玉环作案的事实不清、证据不足,主要表现为:作为作案工具的麻袋和麻绳,经查与本案或张玉环缺乏关联;原审认定被害人将张玉环手背抓伤所依据的人体损伤检验证明,仅能证明伤痕手抓可形成,不具有排他性;原审认定的第一作案现场,公安机关在现场勘查中没有发现、提取到任何与案件相关的痕迹物证;张玉环的两次有罪供述在杀人地点、作案工具、作案过程等方面存在明显矛盾,真实性存疑,依法不能作为定案的根据。

本案除张玉环有罪供述外,没有直接证据证明张玉环实施了犯罪行为,间接证据亦不能形成完整锁链。原审据以定案的证据没有达到确实、充分的法定证明标准,认定张玉环犯故意杀人罪的事实不清、证据不足,按照疑罪从无的原则,不能认定张玉环有罪。对张玉环及其辩护人、江西省人民检察院提出的应当改判张玉环无罪的意见,本院予以采纳。依照相关法律规定,判决撤销原审裁判,宣告张玉环无罪。 阅读原文

文章来源: 留园 查看原文
https://www.6parknews.com/newspark/view.php?app=news&act=view&nid=431686
分享文章:
还没有评论
登录后发表评论
返回 到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