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花160万买房子 办证才发现 产权只剩27年(组图)

嘉兴小新 0

在我们国家,私人的房子都是有产权年限的,一般住宅是七十年。市民陈先生给我们打来电话,说自己通过中介在桐乡买了套二手房,双方过户都过好了,房产证也办下来了,结果陈先生发现自己买的这套房子一共就只有五十年产权,而剩下的产权只有27年了,这样一来,陈先生就后悔了。





陈先生是湖州人,一直在桐乡做童装的生意,今年6月1号,他在朋友圈看到桐乡市区同力家园的一套二手房在卖,当天他联系了中介去看房。



陈先生: 晚上就去找了中介和房东碰头谈,差不多一个小时就谈好了。



双方谈妥,这套125平的房子,160万成交,陈先生另外再付两万六的中介费。

陈先生: 这个房子(原房东)他自己大概住了十几年,就算二十年好了,我知道同力家园这边的房子一般都是70年产权的。

等到合同签了,陈先生去银行办贷款的时候,突然发现这笔生意有一个巨大的漏洞。



陈先生: 最后一页看到(房子产权)还有27年就到期了,如果我知道这样的情况,这个房子的总价我就不会出那么高买下。

陈先生马上去查,同力家园的房子产权本来就只有五十年,而前房东已经住了二十三年,所以现在只剩下27年,花160多万,买了套产权只剩下27年的老房子,陈先生觉得自己实在是亏大了,他认为,中介的人始终没有主动说明房子产权期限,实在是太没有职业道德。



陈先生: 欺骗我们消费者,他故意隐瞒,去找他,他说在桐乡,产权50年和70年是没有区别的,如果他当时跟我讲了这个房子是50年的产权,那么所有的承担都是我自己的责任了。

虽然心里不舒服,但是白纸黑字的合同已经签了,退房子是不可能了。但是陈先生说,两万六的中介费,自己之前只交了一万三,还剩下的一万三的尾款,他打算只付三千,也就是要扣掉一万,那么中介公司方面又是什么态度呢?



桐乡有家房产中介 姚经理: 当场自己房产证都看过,他自己谈的, 房子也是自己去看的。(当时关于房子产权到底是50年还是70年,你有没有明确和他讲过。)这个我们当时的时候看房产证的,这个不是说明确不明确,这个当时大家都没提,他也没问。

姚经理的意思,当时原房东的房产证,就放在桌上,上面写明了房子的产权年限,任何识字的人都能看懂,陈先生自己不看,就怪不得别人,现在陈先生要求减少一万中介费,有点说不过去。



桐乡有家房产中介 姚经理:

他这个完全是耍无赖啊。

姚经理说,这套房子,是他和其他中介合作卖出去的,就算中介费用要打折,也不是他一个人说了算,于是记者再联系另外一家中介,看看当时他们有没有跟陈先生说清楚,房子的产权年限问题。

桐乡百事通中介 小嵇: 所有的产证明细,看过以后他们才跟我们谈价格,过户的时候,客户是二次确认了以后才过的户,为什么要等过户完了以后才提出来呢?



小嵇也认为,房产证上的产权年限,不需要他强调,既然事已至此,考虑到陈先生的心情,两家中介也商量过,可以适当让步,一边让一千块,不过陈先生不高兴。

桐乡百事通中介 小嵇: 我们已经准备向当地人民法院去起诉了,这个事情如果说法院判我们一分钱也没有了,那我们也认了。



那么在这一单二手房交易当中,陈先生买了产权只剩27年(土地期限到2047年)的房子,中介公司到底有没有责任呢?

浙江兴嘉律师事务所律师 陈朱光: 作为中介甚至说出售方,明知土地使用权只剩下27年的情况下,应该有一个明确告知的义务。

陈朱光律师认为,中介是服务机构,在房产交易过程中,它有义务对房屋相关的、有重大进出的事实和情况做一个明确的告知,比如说,这个房屋本身是否有质量问题、是否有重大缺陷、是否有人在里面死于非命,这些重要信息必须事先说清楚,而现在陈先生买的这套房子只剩27年的产权,律师认为,就属于这套房子的重大信息。



浙江兴嘉律师事务所律师 陈朱光: 如果没有告知,那么中介就要承担不利的后果,这样的情况下购房人可以要求追究他们的违约责任。

这样情况中介应该提前告知,支持陈先生维权 阅读原文

文章来源: 留园 查看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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