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之锋:我不主张“港独”或“自决” 梁振英发声(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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欲参选香港立法会换届选举的黄之锋,7月26日接到九龙东选举主任蔡敏君来信,要求其解释是否仍有意推动“民主自决”的“港独”主张。

27日中午,黄之锋在脸书账号上传其回复内容,一改昔日言行,声称无意推动“民主自决”,也不主张“港独”或“自决”,又称其政治主张符合“一国两制”。

黄之锋声称,他报名参选的决定,与过去在“香港众志(已解散)”的身份与职务并无关联。他已于6月30日退出“香港众志”,“以个人身份践行信念”,因此“既无意图亦不可能”作出实际行动继续推动该组织的主张。

黄之锋又以“香港众志”的宗旨已由“推动香港民主自决”改为“推动香港的民主与进步价值”为借口,狡辩称该组织已公开宣布停止推动“民主自决”,并不视“港独”作为其中一个选项的“自决”前途过程。

他声称,自己并不主张“港独”或“自决”,又称自己的政治主张“符合‘一国两制’方针,并不抵触《基本法》下的宪制及法律地位,和《中英联合声明》对香港既定的基本方针政策。”

蔡敏君在去信中列举了黄之锋推动美国国会通过所谓“香港人权及民主法案”;致信美国国务卿,要求美国政府对特区官员实施“制裁”等言行,要求他回答是否仍有意请求美国“制裁”香港特区,以及是否有请求其他外国政府推动类似法律的意图。

对此黄之锋仅以“否”和“没有”回答询问。




2016年,黄之锋在美国与共和党参议员卢比奥见面 图源:黄之锋脸书


黄之锋声称自己“无能力亦无意图”借助外国力量对中国或香港特区施加压力,也“从来没有”借助外国力量在香港从事政治活动。

对于曾经声称“义无反顾的反对国安法”,黄之锋狡辩道,他反对“现行香港国安法”,但并不反对香港特区根据《基本法》在“一国两制”、“高度自治”方针下履行维护国家安全的宪制责任。

香港立法会选举提名期将于7月31日结束,多名反对派参选人陆续收到选举主任来信,要求其回应重大原则立场问题。

值得注意的是,黄之锋26日凌晨在脸书账号贴出5名选举主任的姓名和照片,并配上挑衅嘲讽文字,意图煽动网民起底及骚扰。在收到蔡敏君来信后,黄之锋又声称遭“巨细无遗的政治审查”。

对此,全国政协副主席、香港特区前行政长官梁振英在脸书发文,反问“对立法会参选人在某些问题上作政治审查有什么问题?”

梁振英质疑,推动外国制裁香港、支持分裂国家的人,可以成为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的立法会议员吗?“如果没有这种政治审查,香港会成为国家和国际的大笑话。我们要理直气壮。”

黄之锋声称询问原则问题是政治审查 梁振英:分裂国家者能当议员?


香港选举主任日前去信十多名反对派参选人,就他们是否真诚拥护《基本法》、保证效忠香港特区等进行提问。他们昨日回应声称,会继续拥护《基本法》云云,曾表明支持“港独”的参选人也改口说中国拥有香港特区主权,香港特区是中国不可分离的一部分。对此,香港特区前行政长官梁振英昨日(26日)晚间在脸书发文讽刺,这些人长篇大论的辩解,只求入闸(指参选提名通过),立法会议员一届四年可以收入500万(港币,下同),如果做立法会议员是义务的,会剩下多少“抗争派”想做议员?

综合港媒报道,面对可能被取消参选资格,这些反对派的回应一改其往日言行。例如,公民党的四名参选人也否认将继续请求美国落实对香港特区的“制裁”。前“香港众志”副主席袁嘉蔚在收到选举主任来信后,回应称已删除其社交账号中具有“港独”含义的乱港口号。而面对“是否同意中国拥有香港特区主权”、“是否同意香港特区是中国不可分离的一部分?曾公开表明“撑‘港独’”的郑锦满也回应称“同意”。

梁振英对此讽刺说,看了一众泛民对选举主任查询的回应,只有一种感受:羞家(即丢脸)。政治人的信念,就是生命,不能见人讲人话,见鬼讲鬼话。这些人长篇大论的辩解,只求入闸,不理支持者的感受。他直言,立法会议席是重要的,因为一届四年可以入袋500万,邝俊宇“荣升”业主(注:港媒此前报道,香港立法会反对派议员邝俊宇今年4月成为千万豪宅业主),不是靠立法会议席吗?梁振英反问:如果做立法会议员是义务的,会剩下多少“抗争派”想做议员?



此外,据港媒报道,九龙东选举主任蔡敏君26日也向“港独”分子黄之锋发信,要求他解释是否有意继续推动“香港众志”所谓“民主自决”的“港独”主张,以及是否会要求外国“制裁”香港等,并要求黄之锋于27日早11时前回信。

梁振英今天(27日)还在脸书发文提到,多名立法会参选人被查询,黄之锋鹦鹉学舌,说是“政治审查”。他反问,对立法会参选人在某些问题上作“政治审查”有什么问题?推动外国“制裁”香港、支持分裂国家的人,可以成为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的立法会议员吗?梁振英表示,“如果没有这种‘政治审查’,香港会成为国家和国际的大笑话。我们要理直气壮。”



香港政制及内地事务局发言人26日表示,立法会选举的参选人须按照法定的提名程序在提名表格内签署声明,表明会拥护《基本法》和保证效忠香港特别行政区,否则参选人不得获有效提名为候选人。”参选人的提名是否有效,由选举主任按照法例的要求及相关程序作出决定。参选人签署提名表格便已明示同意选举主任向有关机构查核他获提名为候选人及当选议员的资格。

对于一众反对派参选人的回应,南开大学法学院副教授、台港澳法研究中心执行主任李晓兵此前接受环球网记者采访时表示,他们过往的言行都是言之凿凿,不能抹煞的,他们如今的回答从形式上看似乎可以过关,但如果仅仅看他们这样一次表态就算过关,稍显仓促。他认为,应该由选举主任对这些表态作出综合评价,不能说他们过去的表态没有一点参考意义,而完全根据其如今的表态来评判,应该要根据参选者过往言行综合分析。选举主任这一关很重要。

李晓兵认为,选举主任向参选者致信,针对特定问题要求回应是一种基本的政治规范,也是香港特区不断提升政治品质,也是实现香港特区政治过程有序化和重塑香港特区政治生态的一种表现。香港如今面临问题,通过对参选者的进行甄别和过滤确立政治伦理,重塑政治规则与秩序,才能优化香港政治生态。

据媒体此前报道,香港法学交流基金会主席、大律师马恩国认为,涉事者均非真诚拥护《基本法》、保证效忠香港特区。全国港澳研究会副会长刘兆佳表示,香港国安法已经实施,之前区议会选举对参选人资格审查较为宽松,而本次泛民“初选”结果是激进派当道;中国不会允许内外敌对势力利用立法会意图瘫痪港府,抢夺管治权,所以中央和港府这次立场相当强硬。刘兆佳直言,这次DQ的规模也会较过去大得多。

黄之锋被香港选举主任“七问”质疑后 又搞小动作




乱港分子黄之锋(港媒)


海外网7月27日电 香港特区立法会换届选举将于9月举行,提名期已由7月18日开始,至7月31日结束。九龙东选举主任蔡敏君26日向已递交提名的乱港分子黄之锋发信,信中包括7个问题和10个附件,要求黄之锋回应过往言行并在27日11时前回信。黄之锋收信当天,又搞起了小动作。

据香港新闻网报道,选举主任在信中指出七个问题,要求黄之锋解释其言行:

第一问:黄之锋曾长时间担任“港独”组织“香港众志”秘书长,是否仍有意继续推动“众志”的主张,包括“民主自决”,即包含以“香港独立”作为其中一个选项的“自决”前途过程?

第二问:若黄之锋仍有意继续推动“民主自决”的主张,这样的行为如何符合他在提名表格作出声明“拥护《基本法》和保证效忠香港特别行政区”的实质要求?

第三问:选举主任表示,留意到黄之锋的言行,提问黄之锋是否仍有意继续请求美国对香港特区的制裁措施?是否有意图请求外国政府推动类似法律?

第四问:黄之锋参加立法会选举的目的,是包括要利用立法会议员的身份、职权及便利等,继续推动他借助外国力量对中央或特区施加压力?

第五问:鉴于黄之锋有关请求外国对香港特区官员实施制裁的言行,此种行为如何符合在提名表格作出声明“拥护《基本法》和保证效忠香港特别行政区”的实质要求?

第六问:黄之锋早前声称“义无反顾反对国安法”,要求他回答是否反对香港国安法及反对香港特区履行维护国家安全的宪制责任?

第七问:要求黄之锋回应,是否会联同部分议员否决所有特区政府向立法会提出的法案、议案及财政预算案?

选举主任得到答复后,将再判断参选人的选举提名是否有效。法律界表示,若参选人行为不符真诚拥护基本法及效忠特区,应裁定其提名无效。

黄之锋26日在个人社交媒体上发文贴出这七个问题,但又搞了不少“小动作”。他在贴文中放上选举主任的照片,还叫嚣“不知蔡女士(选举主任)正在承受多大的‘政治压力’,周末加班工作是否需要入住安全屋”。有香港网友质疑,黄之锋这些手段是在煽动“手足”针对选举主任。还有网友贴出图片,讽刺黄之锋去年被裁定区选提名无效前,在候选人简介会上借机捣乱的丑态。



香港网友发图讽刺黄之锋

据港媒此前报道,黄之锋20日递交表格,欲参选立法会九龙东选区,但他拒签拥护基本法“确认书”。香港特区选委会要求,获提名者必须在提名表格内签署“确认书”,声明拥护“基本法”以及保证效忠香港特别行政区,否则其提名无效。《大公报》18日发文指出,反对派参与立法会选举时,必须签署“确认书”,若参选人公然高呼“光时”口号、鼓吹“港独”“自决”,显然是违反国安法。在立法会选举提名期,若有反对派参选人被选举主任裁定提名无效,实属咎由自取,与人无尤。 阅读原文

文章来源: 留园 查看原文
https://www.6parknews.com/newspark/view.php?app=news&act=view&nid=4298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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