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嫌参与包围湾仔警察总部:周庭认罪,黄之锋拒不认罪

观察者网/香港01 0

乱港分子黄之锋、林朗彦及周庭涉嫌于2019年6月21日参与包围湾仔警察总部。三人被控“煽惑他人、组织或参与未经批准的集结”等罪。

据香港“东网”、香港电台7月6日报道,案件于今日在香港东区法院再提堂。其中周庭承认“煽惑他人明知而参与未经批准集结”及“明知而参与未经批准集结”罪。黄之锋和林朗彦则否认控罪。

法庭将案件押后至8月5日在西九龙法院再讯,届时将处理黄之锋及林朗彦的审前复核,以及周庭的判刑,押后期间3人获准继续保释。

黄之锋及周庭亦被控一项“明知而参与未经批准集结”罪。控罪指出2人在去年6月21日于警总外明知而参与未经批准的集结,其中周庭认罪,黄之锋不认罪。

3人同被控一项“煽惑他人明知而参与未经批准的集结”。

控罪指出3人于去年6月21日在金钟夏慤道非法煽惑该处人士,在无合法权限或无合理辩解的情况下,明知而参与或继续参与一个违反港区《公安条例》第7条规定下进行的公众集会,而该集会属于未经批准集结。

黄之锋另被控一项“组织未经批准集结”罪。控罪指出黄之锋于去年6月21日在香港警察总部正门外组织一个未经批准的公众集会,黄之锋不认罪。


周庭就6.21包围警总案认罪 黄之锋林朗彦续不认罪 案8月再处理





前香港众志成员黄之锋、周庭及林朗彦,被指参与去年6月21日包围警察总部事件,被控煽惑他人明知而参与未经批准集结等罪名,案件今(6日)在东区法院再提讯,周庭表示会认罪,黄及林则否认指控,控方透露将有21名证人,及一盒长达2小时22分钟的录影带。裁判官钱礼将周的案件押后至8月5日于西九龙法院再提讯,到时会处理周的定罪及判刑,黄及林则在同日作审前覆核,各人准以原有条件继续保释。

3名被告依次为黄之锋(22岁)、林朗彦(25岁)及周庭(22岁),黄被控3罪,周被控2罪,林被控1罪。

3人共同被控一项「煽惑他人明知而参与未经批准集结」罪,指他们于6月21日在金钟夏悫道非法煽惑夏悫道在场人士参与未经批准集结。黄另被控一项「组织未经批准集结」罪,指他于同日在湾仔警察总部正门外组织未经批准集会。他与周同被控一项「明知而参与未经批准集结」罪,指他们在同日于警总外参与未经批准集会。

周今在庭上承认煽惑他人明知而参与未经批准集结,及明知而参与未经批准集结两项控罪,裁判官将案件押后至今年8月5日,并会转到西九龙裁判法院,由西九的主审法官处理周的正式定罪及判刑。

















周庭在庭外称,她并无案底,案件相对轻微,预料刑罚都不致太重,她又指政权以冗长司法程序抹灭抗争意志,希望能尽快处理案件,并会继续抗争,目前香港形势每天都会急剧改变,无人能够预计到,她目前未有任何打算,只想专注先处理好本案。
阅读原文

文章来源: 留园 查看原文
https://www.6parknews.com/newspark/view.php?app=news&act=view&nid=425972
分享文章:
还没有评论
登录后发表评论
返回 到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