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媒:少女示威被捕遭警察捏胸羞辱精神受创试图自杀

法广中文/苹果日报 0






6月12日香港街头 © REUTERS - TYRONE SIU摄影

香港警察暴行罄竹难书,一名17岁少女参加示威活动被捕后,遭女警捏她的胸部好几次,更有女警近距离靠近她赤裸的胸部和下体,以粗言秽语羞辱她。她事后确诊创伤后压力症候群(PTSD),并曾三度尝试自杀但获救,需入住精神科病房。警方发言人指,事主可向警察有关部门投诉。

反修例运动期间,香港警方屡被指控以性暴力侵犯、羞辱示威者。去年9月25日在沙田新城市广场被捕的一名17岁女学生22日出席记者会,对警方作出上述的指控。

受害人K同学(化名)在 Stand With You 创办人吴傲雪及社总理事陈虹秀、外务副会长张志伟陪同下见记者。K同学忆述,她当日被捕后带上警车期间,警员不断以侮辱女性的粗口辱骂她,有女警“捏”她的胸部数次。她马上大叫“唔好捏我个胸”,有群众发现,该名女警才收手。

她被带到沙田警署后,曾多次要求去厕所但不获理会,她向警员表达去厕所是基本人权,但女警冷笑回应,“现在你是犯人,所以你的自由是由我们话事”。在警署,K同学被索带反锁逾一小时才松绑和获准去厕所,而去厕所时女警全程直视,她感到羞辱。她曾6次提出要求致电家人和律师,但均未有警员理会,最终她在整个被捕过程都未能打电话通知家人。

警察其后向她进行三级搜身,她先要脱去所有上衣,搜查完上半身后,再脱去下身衣物全身赤裸。K 同学指,有女警在搜身过程将头靠近她的胸部和下体,并以侮辱的说话羞辱她。K同学感羞耻和无尊严,“好似被人当成一只动物”被打量。

她事后确诊创伤后压力症候群(PTSD),并曾三度尝试自杀,其中一次她曾试跳轨但获救,之后需入住精神科病房。她认为警方将被捕人士当作发泄仇恨工具,以性暴力侵害被捕人,“是想侮辱、摧毁我哋,希望我哋冇专严,希望我哋灭声,甚至后悔自己发过声指责警方同政权不公。”

她批评,警方从来没有为滥权滥暴负责 ,她不会以当事人身份向警方投诉,因为她害怕投诉后,反会被警方再次拘捕。

曾报称被遇警员性暴力对待的 Stand with you 创办人吴傲雪则指,组织至今已收到50位以下曾受警方性暴力对待的受害人求助,但无披露确实数宗受害人当中有男有女,最大年龄只有20多岁,主要曾遇警方言语暴力和不合理身体接触。她表示,全部受害人均在事后深受情绪困扰影响,对于自己未能反抗性暴力感到内疚,部分人因此更患上抑郁症、创伤后压力后群和焦虑症等。

她又表示,受害人当中有超过一半被控袭警,包括 K 同学,质疑控罪是警方的报复行为,她多次呼吁市民不应对任何受害人评头品足,反而应该鼓励他们、与其同行。


社总理事陈虹秀批评,K同学在被捕后要三级搜身“极不合理”,过去社工接触过的案件中,只有藏毒类案件或会进行三级搜身,K 当时亦未有伤害自己,身上无危险品或与案件有关的证据,三级搜身根本无需要。她又批评,警方未有在未成年的人士在被捕后,安排家人、律师或社工陪同三级搜身,已足以造成心理创伤。

她又质疑社署未有就K同学的事件主动介入和提供支援,指根据“保护儿童免受虐待多专业合作程序指引”,社置有责任主动介入并召开“多专业个案会议”,并要求警方参与,确立案件是否构成性侵犯,但过去一年,仍未见社署有采取上述行动。

社总会外务副会长张志伟则希望是次 K 同学公开她的经历,可以鼓励其他受警方不合理对待的受害人勇敢面对。社总强烈要求警方必须尊重被捕人的合法权益,停止任何形式不合理行为,并促请社署支援有需要的受害人,特别是未成年人士和精神上无行为能力人士;社总又呼吁,如有市民有 K 同学被捕时的影片,可向社总提供。

警方回覆网媒立场新闻的查询时称,致力保障被捕人士的尊严、私隐和权利,并会以合理性及相称性的原则,根据当时环境及视乎个别情况而决定羁留搜查的级别,“任何人士如认为于警方处理任何事件时受到不合理对待,可向投诉警察课作出投诉,投诉警察课会考虑相关证据,按既定程序公平公正处理”。



自反修例风波后屡被投诉不合理对待被捕人士的香港警察再度卷入性丑闻。有年仅17岁的少女指控警方,反修例运动期间被捕后,有女警「揸我胸几次」,K指曾向女警表明「唔好揸我个胸」,被带返警署后仍遭索带反锁逾句钟、如厕时被女警「望实」等。之后警方又为她进行三级搜身,女警将头靠近其胸部甚至私处并说侮辱的说话。

少女因此情绪崩溃,曾3度自杀未遂被送精神病院,被确诊创伤后压力症候群。社总斥,警方做法荒谬,已对涉事少女构成性暴力,并炮轰社署失责失职。协助遭警暴受害人的组织「Stand With You」创办人吴傲雪表示,咨询律师意见后考虑就K的个案向警方投诉。

警方周二(23日)深夜回覆《苹果》指,去年9月25日下午6时许,有港铁沙田站职员截停一名跳闸女子后引来多人围观,职员报警。警方抵达现场后,发现有约100人在控制室外聚集,警告不果后驱散人群,并拘捕一名17岁女子。就K同学指控有女警押她上警车时捏其胸部,警方只字不提,反指被捕女子情绪激动,并咬伤一名女警的右手臂。警方称,该名女子涉嫌「非法集结」及「袭警」被捕。

被问到K指控警方搜身时疑羞辱她、K多番要求联络律师不果、要求去洗手间时被拖延、及有警员言语侮辱等是否属实、和会否主动调查事件,警方也未有正面回应,重申致力保障被捕人士的尊严、私隐和权利,如认为于警方处事时受到不合理对待,可向投诉警察课作出投诉。

社署回覆称,就报道指有未成年少女称被捕后遭警方性暴力,表示十分关注,已透过社总向当事人转达可提供支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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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来源: 留园 查看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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