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中医不好就要被抓?”官方回应:这是误读(组图)

新京报 0

日前,《北京市中医药条例(草案公开征求意见稿)》中“对以任何形式诋毁、污蔑中医药的行为,依法追究治安、刑事责任”的条例引发热议。

对此,北京市中医管理局相关负责人回应新京报称,网民对草案存在误读,并不是说诋毁就判刑,且草案目前在征求意见,结合对反馈建议的综合评估,不排除修改或删除部分条文的可能。





图源:北京市卫健委官网


5月29日至6月28日,由北京市卫生健康委、市中医局会同相关部门起草的《北京市中医药条例(草案公开征求意见稿)》(下文简称为“草案”)及说明,在北京卫健委网站公开征求意见。

其中,《草案》第三十六条规定: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对中医药作虚假、夸大宣传;不得冒用中医药名义牟取不正当利益、损害社会公共利益;不得以任何方式或行为诋毁、污蔑中医药。

第五十四条规定:诋毁、污蔑中医药,寻衅滋事,扰乱公共秩序,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由公安机关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消息一出,不少网友提出质疑:“说中医不好就要被抓?”“怎么界定‘诋毁’和‘污蔑’?”

针对《草案》中引发争议的条文,北京市中医管理局相关负责人6月4日回应新京报称:条文遭到了误读。

对于中医药是否不容置疑,他予以否定。“网友们说的‘质疑’‘妄议’和诋毁、污蔑是两个概念。”

他还提到,不存在所谓质疑就要被处罚,也并非诋毁、污蔑就要判刑。

“原文里对于处罚有很多限定。”他说,如治安管理处罚的前提,是“寻衅滋事,扰乱公共秩序,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追究刑事责任的前提,是“构成犯罪”。

该负责人同时表示,目前该草案处于征求意见阶段,并不是最终稿,要看最后反馈建议的综合评估结果,不排除修改或删除部分条文的可能。

“我们有公开征求意见的途径,也有收到一些建议。”他说。征求意见期结束后,会根据建议进行评估,形成一个确定的版本,之后提交给司法局等部门,最终由市人大常委会审议,预计今年9月出台。

北京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网站公告显示,6月28日前,北京市民都可以登录该网站,在首页“政民互动”下“民意征集”板块中查看《草案》及说明,并通过电子邮件和信件邮寄的方式反馈意见建议。 阅读原文

文章来源: 留园 查看原文
https://www.6parknews.com/newspark/view.php?app=news&act=view&nid=4203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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