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女被前男友起诉还86万红包 情侣分手 钱该怎么算?

魔都囡 0

哎呀,这几天不知道大家有没有很幸福呀?要么520,要么521,囡囡身边也有很多人结婚了,首先要祝大家幸福~生活美满~

简短的寒暄之后我们就要进入一个比较残酷的主题了,大家都知道,情侣也好,夫妻也好,能够从一而终最终走到一起美满生活固然很好,但是相当多的人最终难免遇到分手和分开,如果是夫妻可能还有《婚姻法》的相关规定,如果是情侣的话就很难去定义了,到底情侣分手后这个钱该怎么算?特别那种大额的钱款,不管是男方给女方还是女方给男方,分手后需不需要还?

这里就是一个案例,挺残酷的,是浙江的小强热线报道的,这个是女主徐女士:


从她和记者的身高差就能看出,小徐身材非常好,脸也漂亮。衣着入时,各类配件也是不便宜。



虽然戴着口罩,但是看得出绝对是个美女。

那么,事情就来了,她在杭州有个男友,相处2年,2019年10月分手。她不是杭州人,是山东人。她怎么都没想到,男方在分手1个月后,直接去她的山东老家小县城把她给告了:



小徐怎么都想不通还有这种事情?









这些钱数额不小,总计达到了86万!

怎么会有那么多钱?回忆当初追求自己的时候,小徐直言不讳,说男方觉得她身材好,长得好看,一直在追求她。



但是,她一开始是完全不同意,理由很简单也都是“硬伤”:1、小徐170cm身高,男方只有165cm,矮她5cm。2、小徐26岁,男方足足大她11岁。









那么是什么让她改变想法的呢?我们看下来就是一个字:钱。这点她也很坦白。



这个所谓的红包还真不小……这是法院的材料,2万一个的红包。



5200的红包:





有时候帮忙开个门也能给个10000元红包……这个男方的确有钱……

她也坦白,金钱方面的确是比同龄人都要大方,这个男人应该是自己做生意的,名下有好几家公司:







我们也有点惊呆,就光生日红包、节日红包等等加起来就有29万之多!



2018年的一次“表达爱意”的转账赫然达到了11万!!!

11万的意思就是一心一意。

后期更是直接让女方辞掉工作,享受男方的照顾。











男方不仅仅给女方大额红包,还给女方买了一部宝马车:





去年10月,不知道什么原因,两人要分手了,然后出现了财产的争议和纠纷。男方想要回车和钱。



显然,小徐不服气,认为车子你都送了,然后自己周围人都知道,现在凭什么要回去?









这个事情肯定没谈拢,接下来男方就直接去女方老家省城的法院上诉了。

男方的意思很明确,这些86万花到你身上,都属于结婚的彩礼,现在结婚不成了,肯定要还。



但是小徐绝对不认同这种说法,从来就没结婚一说。















小徐从感情上完全无法接受,认为自己陪了对方那么长时间,青春和贞洁都给了对方,却得到这个结果。













那么法院是怎么判的?显然,从小徐要找电视台讨说法这个事情上大家都知道了,明显是小徐输了官司,法院判定女方要还男方86万元。



小徐肯定是不愿意,已经打算上诉。网友对这个事情意见分歧很大很大,有的站在女方这边,认为男方是自愿给的,凭什么要回去。













但是有人不同意,认为这样算的话岂不是和那些外围一样了?





也有很多人认为这个女的不好,大额的钱就不该收。







也有网友试图从法律上分析:



可以看到争论的非常凶猛,那么这个事情和我们所有人是无关的,但是其表现出来的现象值得我们深思,在我们周围,也曾经有过很多的情侣分手导致的财产和金钱纠纷,往往闹得很凶,恋爱的时候甜甜蜜蜜,但是分手后该怎么算?关于这点,法律界人士的观点也是完全不一样,一位律师认为这种长时间的不应该算做彩礼。























我们后续看到了法院的判决书,看看能不能提供给大家一点思路,法院是参考了所有的聊天记录,认为男方给女方钱的目的性特别明确,就是恋爱,最终目的是结婚,那么这个钱应该按照彩礼处理,可以应用《婚姻法》的相关规定。



分手就是没结婚,法院的意思写的非常清楚,你女方收了钱就是接受这个恋爱和结婚的附加条件,你没结婚分手了,那么这个就要解除。

也就是说,法院的意思也是摆在台面上:

1、男方给你钱,就是为了和你维持关系下去,你收钱,也就代表默认愿意和男方处下去,这点女方心知肚明。2、女方和男方分手,关系维持不下去,就是要还钱。这个事情闹到这样,是否能给我们启示?并不然,并非所有的案子都是这样判,我们看到了另一个“分手要钱”案例,这个是去年5月份的事情,杭州的赵先生遇到了类似的事情。



 前面那个小徐是86万,他这个案例也不少,总额达到了40万。四位数的转账不计其数:

五位数的转账也有很多:

不过略有点不同他和对方一开始谈的时候对方就告诉他自己欠了20万。



与小徐的事情不同,赵先生赫然发现对方有丈夫有孩子?





后续他知道自己被骗了,想拿回来,但是律师认为比较悲观,既有可能被判“赠与”,那就拿不回来了。

事实上,情侣之间的现在这种转账是越来越多,争议也越来越大,集中在两点,一方给一方钱之后,这个性质到底算是什么?焦点在于“一方认为你是我的恋人我才给你的,不是直接给你这个人的,是给恋人这个身份”,那么到底算是什么?目前分歧集中在2点:1、给对方的钱,算是赠与还是借款?2、给对方的钱,算是赠与还是彩礼?如果说上述的赵先生牵涉到前者,那么后续杭州的楼先生涉及的就是后者,给女友的钱到底算是赠与还是彩礼?



女方和男方交往3个月后女方提出要结婚。













提到结婚,楼先生当然高兴,带着女友去了首饰店,买了一些首饰。











首饰花了6万多:



刚刚给女友买好首饰,女友就失联了……





















楼先生的姐姐也想让对方把东西还回来,被女方拒绝:







女方的意思就是分手了,感情破裂了,但是首饰是送给自己的,不需要还,男方的意思很明确,你和我分手可以,钻戒什么的肯定要还给我的。









这种情况下,其实楼先生比赵先生更加明确点,以结婚为目的的赠送可以作为彩礼,但是如果没有明确证据的话,也极其容易被当做赠与。

看到这里,大家应该都明确了,情侣之间的财物最难判断的就是:性质。

性质决定一切,到底是赠与,还是借款或者是彩礼,前一种是肯定要不回来了,后两个可以要回来。其实这个事情我们前几天写那个保姆专门骗老人结婚要钱要房最后被儿女们识破分开的性质也有点类似,这个钱到底算是什么性质?早在2017年,南昌的一个事情也很热门,女方忽然不要结婚,男方拿出26万的分手清单:

当时网友也是讨论的很热烈,大家都认为代表“结婚”性质的钱该退,可见,钱的“性质”是关键:







这几天网上的一张图也是传的很热门:



而对应的下面这张图,已经有“顶级高手”过招了……不知道是真是假,仅供参考和娱乐,不作为真实依据:

真的是神仙打架,招招致命……西门吹雪和陆小凤决战紫禁之巅……

那么这是真的吗?我们认为还是娱乐的成分较大,从证据法上说,这话是单方的陈述,需要其他证据予以佐证(比如双方关系、男方陈述、时间节点、金额等),否则单独无法证明待证事实。从法律解释的角度,解释双方当事人的意思表示的真正含义,要从双方形成共识的意思表示出发,而不是从单方的意思表示出发。单方的意思表示,一般对解释没有帮助,除非在双方发生分歧时,可以用来帮助理解双方形成合意的意思表示。加了“谢谢亲爱的,节日红包好喜欢”这句话,就能够代表对方也认可这句话中的法律意义吗?不一定!除非对方加一句“嗯,这就是给你的节日红包!”或者有其他陈述、行为表达了类似意思。某位网友也认为上述这种做法是不现实的,还不如……



而现实生活中,比小徐更大额的转账也有,比如这个最新的新闻,几乎是小徐事情的翻版,也是情侣分手后要求还钱的,这次更猛,总计202万,单笔达到52万!



事情的经过也是如出一辙,男方与女方自2018年3月开始恋爱,于同年9月分手。恋爱期间,男方向女方多次转账总共202万元,双方没有签订借款合同或出具借据。其中在2018年5月21日,男方向女方转账52万元。同年6月11日,女方向男方转账50万元。两人分手后,双方就往来款项产生纠纷。男方向法院提起诉讼,主张他向女方转账的202万元属于借款性质,因女方已还款50万元,现要求女方归还152万元借款本息。网友都惊呆了:









那这个案子是怎么判的?看下法院宣判结果:



可以看出,这个能不能要回完全取决于个案的证据链,不是所有的钱都能要回来,大部分的“节日祝福款”基本上是要不回来的。法院也做了相对应的提示:



如果转账数字,比如520元,1314元等和示爱语言高度一致,那么基本上是要不回来的,即使对方在欺骗你感情也是要不回来的。





法院提示大家,如果要大额转账,或者贵重物品,一定要表达真实意思,必须留下证据。

事实上在去年,女方要求男方还钱,其中的特殊款项法院认定为赠与都扣除了,退回了其他款项。



这个事情很敏感,但是的确是很多人都会遇到,特别是单方面提出分手或者恋爱期间双方付出金钱不对等的情况下极其容易产生此类的纠纷。 阅读原文

文章来源: 留园 查看原文
https://www.6parknews.com/newspark/view.php?app=news&act=view&nid=41776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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