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0天离婚冷静期上热搜:为啥10万网友坚决反对?(图)

Momself 0



作者 | 刀小十

插图 | 电影《完美陌生人》



要是真的在法律程序中设置了30天的离婚冷静期,大概事情会变成这样——

「7年了!这日子没法过了!我要和你离婚!!!有本事我们再去试一次!」

「离就离!我净身出户马上签协议!运气好的话说不定这次就能离!!」

「想到要和你在这个家再呆30天我就恶心!」

「好,我今天开始就去睡旅馆!」

……


就说心累不心累。

前两天,「民法典草案拟引入30天离婚冷静期」的新闻一出,立即上了热搜,但网民们这次没吵架,态度极其一致:不支持!



离过没离过的都想象一下:

一部《婚姻法》从头到尾都是讲婚姻财产如何分配,婚前财产,婚后共同财产,子女归属,赡养费多寡……

婚姻中的两个成年人可能急吼吼,可能耐心攀谈,可能撕破脸皮,可能万念俱灰,到最后终于精疲力尽地达成共识,拟定好了离婚协议。

这时候代表法律的民政局某个阿姨突然来一句:「要不你们再考虑考虑?」

谁的心情都是如下的:

        

当然,我也知道提议的人的初衷,现在离婚率高、生育率低,想必也是希望改善这样的局面。

可设置了离婚冷静期,大家就不离婚了吗?

反过来想想,如果真的是为了防止「冲动离婚」,不如结婚前就好好想清楚。

这位网友的留言,才是真相。





「离婚冷静期」之所以引起这么大的反弹,我作为一个中青年,实在太能理解了。

30多岁的人,身边谁还没个冲动结婚的朋友,不管是自愿闪婚还是被逼结婚,冲动的下场……几乎没有能长久幸福的案例。

我大学时期的女朋友,最近忽然问我的近况。

我一头雾水,客套地回复:「还行,凑合过呗。」然后礼貌性地加了一句:「你呢?」

很久之后,她才回:「我离婚了。」

之后我们断断续续地聊,这十几年时间里,她的经历又是一个「结婚如山倒,离婚如抽丝」的故事。



姑且叫她小马吧。

其实我对小马的印象挺深,我们高中离开自己的城市,共同在一所外地的学校。眉来眼去过一段时间,印象最深的是,那时候我什么都不懂,听她说喜欢吃巧克力,就买了一大堆德芙,然后每天送一块给她。

这可是在遥远的上世纪90年代,德芙是当时非常高级的礼物了。

后来到了大学,换了个城市,好巧不巧,我们又是一个学校。

她比我大一届,倒从来不摆学姐架子,很好相处。我俩在一起有点像是太理所当然的那种关系,因为都是单亲家庭长大,又总是碰到,不谈个恋爱有点说不过去似的。

小马肯定是期待爱情的,和我分开之后,也很快找到了新的男朋友,偶尔路上碰到,还会打招呼。

只是感情路,确实不是人人都走得顺。

毕业之后,她又有过几段无疾而终的恋爱,她妈妈觉得靠女儿自己应该是不行了,于是开始安排相亲。

小马自己也累了,第一次相亲,就开始谈婚论嫁:对方条件不错,车房户口什么的都有,于是一年之后就嫁了。

结果小马的前夫,按她的说法就是「扮猪吃老虎」,看上去憨憨的,没什么心计,总是笑眯眯,结果是个地地道道的「海王」。就是那种对身边一切异性都端茶递水,随叫随到那种。

很普通的套路,但是也架不住有小姑娘吃这套,于是莺莺燕燕也是没断过。

小马之前不知道,直到结婚两年后看到开房记录的时候,才发现自己所托非人。

这是她第一次提出离婚。



前夫没同意,她就回了自己家,想说,亲妈应该能理解。

结果妈妈非但不同意,还说「你们的问题就是出在没孩子,有了孩子就好了。」

我听到这里的时候满脑子问号:这不是祸害孩子?

但她也真的没离成,不仅没离成,还怀孕了。

那时候的前夫,也表现出痛改前非的样子,人前人后伺候着,小马的妈妈也是一副「果不其然」的神色。

结果孩子出生后,月子还没出,闺蜜就婉转地告诉小马看见她前夫在和一个女人,手拉手逛商场。

本来就产后抑郁严重的小马瞬间崩溃了,第二次提出离婚。

这下倒好,两家人一起摆出阵仗来劝,原因就一个:「你不为自己,也要为了孩子。」

胳膊拧不过大腿,这次也没离成。

第三次的时候,小马其实已经没什么所谓了。她对前夫说:「你的房子我不要,婚后财产平分,女儿归我。」

一直笑眯眯的前夫,这次没笑。他也知道小马这次拉不回来了。

于是8年婚姻,终于结束。

小马的这个冷静期,够不够长?够不够冷静?

小马说:「我是真的够了。」「其实我现在也懒得怪他了,说到底,当时太想找个人嫁了,觉得各方面都合适,我妈又催得紧,就没想太多。」

这句话说完,语音里传来一声不易察觉的叹息。

小马肯定不是来找我解决什么问题的,只不过这一路走下来,想找个没有共同生活圈子,却也不算陌生人的聊一下吧。

看她的朋友圈,现在喜欢陪着女儿种花种菜,也算自得其乐。

但如果当初不是匆忙和相亲对象结婚,也许又是另一种模样?至少不需要为了一个不值得的男人浪费8年的时间。

这样的婚姻,多持续一天都是浪费。30天冷静?还是免了吧。





也难怪网友们都要说先设置「结婚冷静期」,因为,离婚最主要的原因,是「结婚」。

英国作家阿兰·德波顿在一篇专栏中讲过,我们在婚姻上最容易犯的错误:「有些人,根本就不该在一起。」

这两年美国的离婚率数据下降,正是因为结婚的人少了,或者是说,结婚的人变得更谨慎了。

我有一个网友叫小耳朵,在这个月和未婚夫分手了,开心(至少看上去)地在朋友圈宣布单身。

而在这之前,他们俩算是公认美好的一对,男生在行业顶尖的大公司,短短几年已经进入了总裁进修班,是这个班最年轻的成员之一。

同公司不同部门的小耳朵自己也个高貌美,追求者众。

两个人在一起两年,明年就准备完婚,前段时间已经开始张罗着买婚房了。

我觉得吧,幸好他们结婚前分了,不然又得为离婚率升高贡献百分比了。

因为他们分手的原因是「金钱观不同」。



小耳朵自身条件过硬,交往过的男生确实非富即贵,但她也并不是那种贪图富贵的女孩子,说白了就是「有钱很好,没钱就努力赚」的心态。

男朋友就不一样了,典型的理工直男心态,工作上兢兢业业,生活上也斤斤计较。

今天约会的晚饭是男方请,那么下一顿就一定是人均差不多的饭店,让小耳朵请回来;

逢年过节互相送礼,也必须是价格等值的礼物(实际上,高薪的男友送的礼物,从来没有超过三位数);

两个人出去旅游,大部分都是男朋友买单,本来很开心的事情,回到家,他就拉出一份消费清单,列出自己花了多少多少钱:「你看,为了你花了这么多。如果不是你,本来这些钱我都能省下来。」男生说。

两个人确定关系之后,开始一起住,房租两人平摊,这本来也没什么,但每次男朋友发来的房租水电账单,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小耳朵就会看着账单发愣。

两年来,小耳朵也问过男朋友,是不是每笔钱都要和自己算的这么清楚。男生的回答也是落落大方:「我和我家里人也是这样的啊,我在这里买的房子我爸妈住,物业费也是由我来交的。」

小耳朵听到这里,大受冲击,一时间不知道怎么找这句话里的逻辑问题。

她几次想分手,身边的同事反而都觉得不可思议,一次次劝说:男方条件多么多么优秀,工作能力多么多么强,前途多么多么好,放弃这样的男生多么多么傻。

他也经常对她说:「你要是和我分了,肯定没法再找到和我一样优秀的人了。」

因为他说得如此坦诚,很长时间里,自己明明也很优秀的小耳朵真的就信了,觉得自己是不是要求太高了,应该踏踏实实的在一起。

我心想,这不就是一场聚众 PUA 吗?



而分手的导火索,是一支几十块的防晒喷雾:

想要省钱的小耳朵想买一支防晒喷雾,发现通过亲密付可以省一些钱(中间过程她对我说了,我压根听不懂),就对男朋友发起了亲密付的请求。

结果被拒绝了。

无论她怎么解释,这位声称要给自己的下一代留下5000万财富的男朋友,就是不肯开最低限度的亲密付,怕她乱花钱。

小耳朵就是在这一刻彻底崩溃的,于是她很平静地提出了分手。

男朋友(这里应该算前男友)又拿出了「你的条件不会找到比我更好的」的理论,她干脆删除,拉黑。

这次她非常坚决地说:「坚决不可能,也不知道这两年怎么就被他洗脑了,真的以为自己离开他就过不了了。」

怎么可能过不了呢?以小耳朵的实力,过得不要太舒服。

什么离婚冷静期,听都不要听,从结婚前就开始冷静不好吗!

不冷静的话,这样的事儿要多少有多少——

朋友A,老公一直在家吃软饭,离婚的时候问老婆要青春损失费,离婚离1年,天天闹;

朋友B,老公觉得老婆不作不闹,自己玩游戏什么的也不打扰,很幸福?结果她喜欢女人;

朋友C,老婆的弟弟反复问老婆借钱,老婆偷偷把男方的房子抵押给了高利贷,夫妻双双背上债务……

这种婚留着不离是要过年还是要永久收藏?不爆炸就不错了,怎么让人冷静?





「禁止破坏婚姻自由」这几个字,是明确写在我国宪法第四十九条中的,而「离婚自由」的主张,也是70多年前,建国初期的前辈们好不容易争取来的。

看到过一段历史,当年参加起草婚姻法的罗琼表示:

「在起草过程中,大家争论最大的是有关离婚自由问题,1931年颁布的《中华苏维埃共和国婚姻条例》第九条规定:『确定离婚自由,凡男女双方同意离婚的,即行离婚。男女一方坚决要求离婚的,亦即行离婚。』新的婚姻法要不要写进去,大家争论激烈。」(《中国人大》(2007年2月10日)的《新中国第一部婚姻法的诞生》。作者:黄传会)

邓颖超则主张写上「一方坚持离婚可以离婚」这一条,而且「不加条件」。

尽管当时提出这个主张,更多是源于希望保护妇女权益,破除旧制度带来的迫害。但在今天来看,这一条依然是法律应该守住的底线。

因为我们离真正的「离婚自由」,还很远。

实际上,由于传统文化绵绵不绝,虽然在城市中看不到「父母之命媒妁之言」,但一提到结婚,总像是要交代给两方家庭的政治任务一般,是必须要完成的,很难说真正身处其中的两个人,拥有真正的自由。

而当两个人过不下去了,想说离婚总该由自己决定了吧,也不行,亲戚朋友本着宁拆十座庙,不毁一桩婚的精神,组团干扰。

过五关斩六将之后,还要面对黎明前的黑暗——30天冷静期。

太强人所难了。



我不由得想到,很多很多年前,罗永浩还在新东方上课时候,讲过一个揶揄俞敏洪的段子:

说有一次俞敏洪到了拉斯维加斯,看到一个离婚快速通道,就是车子排队,轮到了就冲着一个小窗口把结婚证扔进去,哐哐砸两个章,离婚手续就完成了。

如果动作慢了,后面的车子还会叭叭按喇叭:「快点快点还TMD让不让人离婚了。」

这个段子放到今天来看,真是笑着笑着就哭了。

阿兰·德波顿有个关于婚姻的结论:「任何一个潜在的婚姻对象,都是有瑕疵的;在结婚这个事情上,悲观一点是明智的。」

而在离婚这件事上,我想说,乐观一点,及时止损才是对所有人负责的行为啊。


  今日话题  


但当有人提出「结婚也需要冷静期」时,

反对的人变多了。理由是,如果结婚真的经过深思熟虑,恐怕就不会有人进入婚姻了。你怎么看?投票说出你的观点吧 阅读原文

文章来源: 留园 查看原文
https://www.6parknews.com/newspark/view.php?app=news&act=view&nid=41729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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