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百香果女孩”家属:倾家荡产也要把官司打到底(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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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广西钦州10岁女童被强奸遇害案二审判罚结果引发热议。2018年,男子杨某将同村10岁女孩小燕子(化名)强奸并杀害,5月7日,被害女孩家属拿到判决书显示,该案二审从死刑改判为死刑缓期两年执行,这一结果引发被害女孩家属不满及网友的不理解。5月10日,最高人民法院发布消息称,经研究决定,最高法将对广西壮族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二审终审的杨光毅强奸一案调卷审查。



出事地离家只有500米

10岁的小燕子曾是广西钦州市灵山县伯劳镇平心村平心小学板凳教学点小学四年级学生。小燕子一岁时,她的爸爸因见义勇为去世,妈妈陈礼言一个人带5个孩子,靠种地和打零工维持生计。

2018年10月4日中午,小燕子和姐姐在自家地里摘百香果,此后她独自扛着编织袋,到对面山头的百香果收购点售卖。卖百香果获得32元后,小燕子在回家的路上被一名29岁的同村男子杨某残忍奸杀,杨某拿走了32元钱并将小燕子抛尸山坡。

从百香果售卖点到家,全程不过500米,但小燕子再也没能回到家中。

一审法院广西壮族自治区钦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后认为,杨某奸淫幼女,致人死亡,其行为构成强奸罪,因性侵系10岁的未成年人,手段极其残忍、情节极其恶劣,应从严惩处;杨某犯罪后自动投案,如实供述,系自首,可从轻或减轻处罚;但其罪行极其严重,决定对其不予从轻处罚。2019年7月12日,一审法院判处杨某犯强奸罪,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责令退赔32元给杨晓燕的母亲陈礼言。

二审法院认为,杨某父亲规劝陪同杨某到公安机关投案,投案后如实供诉犯罪事实,属自首,杨某的自首行为对案件侦破起至关重要的作用,依法对杨某判处死刑,可不立即执行,并限制减刑。

3月25日,二审法院广西壮族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作出判决,维持一审判决关于退赔32元给杨晓燕的法定代理人陈礼言的判决,撤销一审法院关于杨某犯强奸罪,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的判决;改判杨某犯强奸罪,判处死刑,缓期两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对杨某限制减刑。

“哪怕倾家荡产,也要把官司打到底”

陈礼言一家对二审结果十分不满。她告诉荔枝新闻,事发后一年多,家人一直积极跟进案件,希望为孩子讨个公道。

陈礼言还有四个孩子,负担较重,大女儿现在已经在一家点心店打工,挣得的工资只够维系个人生活,并没有剩余寄回家。另外两个女儿和儿子都在读书,最小的弟弟在读三年级,现在由于疫情尚未开学,仍旧在家。

陈礼言说自己日常收入靠贩卖百香果、沃柑挣点钱。村里偶尔有打零工的时候,她会做点零工补贴家用,但因为要照顾自己的孩子,不能离家太远,因此,打工挣钱的机会其实也不多。

荔枝新闻获悉,此前啊有公益机构介入资助小燕子一家。建辉基金会于5月9日在微博上公布了善款的主要用途,表格显示从2018年10月至今,基金会定期委托广西钦州义工探访和慰问小燕子的家属,并列出了具体的项目执行和费用情况。

遇害女孩的母亲陈礼言告诉荔枝新闻,目前整个家庭靠捐款维系生活。““我们有收到大家的捐款,基金会打过来的,每个月有1000元,按照季度发放。”陈礼言表示,此前还收到过陌生人一笔500元的转账,是直接打到账户上的。“我们很感谢大家”。

据了解,截至2020年5月9日,已执行费用为53769元,共剩余资金72897元,建辉基金会与小燕子的家属商议,计划将剩余资金用于继续上诉聘请专业律师及后续相关费用。

陈礼言的弟弟陈天传告诉荔枝新闻,他们已经联系上专业律师团队,正在沟通,“哪怕是倾家荡产,我们也一定要将这个官司打到底。” 阅读原文

文章来源: 留园 查看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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