苍天怒吼!挖眼 割喉 10岁女孩被奸杀 禽兽却还活着!

魔都囡/当时我就震惊了 0

什么是绝望? 如果绝望有具象,那对于被挖眼、割喉、溺水、强奸致死时才10岁的杨晓燕来说,是她再也无法回到仅500米以外的家了。

 2018年10月4日,广西钦州灵山县。

小学四年级学生杨晓燕失踪了。

原本这一天,对于杨晓燕来说应该是个高兴的日子。 上午,她和姐姐一起在自家地里摘了很多百香果,准备拿到售卖点卖钱,虽然收入也就几十块,但对于一家人来说,这点钱太重要了。 

杨晓燕一家有6口人,妈妈,还有她们姐弟5个。

对爸爸,她一直是没什么印象和概念的,她1岁那年,在林场工作的爸爸就因为见义勇为救落水儿童去世了。

杨爸爸去世时,杨妈妈还在孕期,一夜之间失去丈夫和父亲,让这个原本幸福美满的家庭风雨飘摇。

那时网络不发达,杨爸爸的见义勇为,除了林场给了一点补偿款,很快就被人们遗忘…而那时,对于一个几乎没有劳动力的6口之家来说,那点补偿无异于杯水车薪。

之后的日子里,家里的经济来源除了靠杨妈妈打些零工,就是那一块百香果林了。




幼年丧父,让几个孩子过早懂事,承担起了养家的重担。 学习之余,孩子们总会摘好已经成熟的百香果,送到家附近的售卖点,从来没出过什么大问题。 但这天,杨晓燕独自扛着编织袋出了家门之后却迟迟没有回来,一家人越等越觉得事情不对。 从百香果售卖点全程不过500米,一段长满竹子的下坡路后一小块甘蔗地和稻田,紧跟着就是结满了百香果的林子…




这条路几个孩子不知道走了多少回,熟悉的不能再熟悉了。

路上还曾有一个住在附近老太太看见她经过,怎么也不可能迷路或者走丢。 到处都找不到孩子,家人发布了寻人启事,附上了小姑娘的照片,还报了警。




可他们怎么也没有想到,就在所有人都要找疯了的时候,却等来了一个让人绝望的消息。 杨晓燕在失踪当天就已经死了,尸体已经被找到。 凶手已经在父亲的劝说下自首,就是刚刚回村的村民杨光毅。

提起杨光毅,村里上点年纪的人都有印象,29岁的年纪,没有结婚,性格古怪,曾经偷到附近女性的内衣带回家,当时还被他父亲教训,后来杨光毅离开了村子,几天前才回村。 而据杨光毅交代,他杀害杨晓燕,没有提前谋划,也不是两家有什么仇怨,而是临时起意的。




案发那天,他在路边看见杨晓燕独自一人往百香果售卖点走去,当时就动了邪念。 乡间小路杂草丛生,很少有人经过,还有林木遮挡… 而另一边,刚卖完百香果赚了32块钱,还哼着歌的杨晓燕哪能想到,自己已经被藏在草丛里的杨光毅盯上了。 突然窜出的杨光毅拽住了杨晓燕并试图拖走她,杨晓燕惊吓之中大声哭喊并反抗。 事后有在附近田里干活的村民说听见过孩子的哭声,但只当是谁家管教孩子,声音很快就没了。

那时,杨光毅因为晓燕的大声哭喊恼羞成怒,他双手掐住晓燕的脖子,又拿了装百香果的蛇皮口袋,将已经昏迷的杨晓燕装进去,走进了深山。




 进入山林后,陷入短暂昏迷的晓燕醒来,但杨某毅却并没有就此停手。 他随身带了刀。 为了方便施暴,他用刀刺向了杨晓燕的眼睛,让她看不到自己的脸;又举刀捅向杨晓燕的喉咙,让她无法发出声音…连刺数刀之后,杨光毅强奸了才10岁的杨晓燕。 他还在晓燕的口袋里翻找到了她卖百香果的32块钱,将那个已经血肉模糊的瘦小身体装进了蛇皮袋。 一路上,杨光毅连滚带搬,将蛇皮袋带下山岭,担心杨晓燕没死,又扔进一个水坑中浸泡,清除血迹。

最后,他将蛇皮袋抛弃在一处山坡…




 被捕后,根据杨光毅的供述,民警找到了她抛尸的那处山坡。 那时杨晓燕的尸体被装在编织袋里,轮廓模糊,头部变形,眼球都已经被挖了出来。

杨晓燕的二姐看见了妹妹的尸体,那时晓燕上身穿着衣服,下身赤裸,已经完全认不出原来的样子。




而在法医鉴定之后,一家人又得知了更让他们悲痛欲绝的事。 “经鉴定,杨晓燕的死因,系由于被他人强暴伤害过程中,胃内容物反流进入气管、支气管和气管被锐器刺破,气管外周围血管损伤出血,血液直接流入气管、支气管,造成气管、支气管填塞致机械性窒息而死亡。” 也就是说,她在被刺眼睛的时候活着,被捅喉咙的时候活着,甚至被强暴的时候还有意识…直到被血呛死。




 那个10岁的小女孩在生命最后一刻经历了怎样的痛苦,我们想象不到,也不敢想象,只知道犯下如此恶劣罪行的人就应该去下地狱。

可在所有人看来都板上钉钉的事情,却又有了神奇的走向。

2019年7月12日,一审法院判决。

“杨某犯罪后自动投案,如实供述,系自首,可从轻或减轻处罚;但其罪行极其严重,决定对其不予从轻处罚。”

依法处杨某犯强奸罪,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责令退赔32元给杨晓燕母亲。 


一审判决之后,杨某突然声称不服判决,提出上诉。 于是二审。 就在8个月后,2020年3月25日,二审法院广西壮族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也作出了二审判决,但这一次的结果,却让人怎样都无法接受。

根据宣判:此案维持一审判决关于退赔32元给杨晓燕的法定代理人的判决。




 但,撤销了一审法院关于杨某犯强奸罪,处以死刑的判决。

改判:杨某犯强奸罪,判处死刑,缓期两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对杨某限制减刑。

而改判的“唯一”理由是:自首。




 或许有人还不太清楚,这样荒唐的结果意味着什么。 通常来说,死刑和死缓,虽是一字之差,背后却是死和不死的区别。




 虽然还有限制减刑,但意义似乎并不大。




 

类似之后减刑再犯,甚至更恶劣的也不是没有。




 从情节看,强奸未成年人、抢劫、伤害、故意杀人…

数罪并罚,最终改判原因是自首,是因为自首对于此案有重大帮助? 照这样说,那是不是就意味再恶劣的行径,只要自首就可以获得得“免死金牌”?如果犯罪嫌疑人不自首,这个案子就破不了了?可是从案发到抓捕只有两天,这不是挺迅速的吗?

而且,既然是自首,为什么通报上却还写着“抓获”?




二审宣判后,在网上也引起了轩然大波。 而在众多的“应该依法判处死刑”之外,还有很多声音认为“死缓合法,不能被舆论左右结果”。 ???只想说:你们在这放什么屁呢? 我们知道,这些声音在卖弄自己的法律知识之外,最主要的论点无非就是:如果自首后还判死刑,那么以后犯罪分子都不自首了。




但说这些话的人,不知道有没有听过罗翔老师的那句话,有些人,不要本末倒置,学法律学着学着就丧失人性了。 按照刑法第六十七条的规定——

“犯罪以后自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的,是自首。对于自首的犯罪分子,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注意,这里说的,是“可以从轻或减轻处罚”,而不是“应当从轻或减轻处罚”,这样的情况下,死刑改死缓真的合适吗? 上海杀妻冰柜藏尸案,很多人也应该都有印象,最后也是在父母陪同下自首的,一审判死刑。 再之后,不服上诉。 2019年7月5日,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依法公开宣判:被告人故意杀人上诉一案裁定驳回上诉,因此人行为对社会危害极大,罪行极其严重,故依法不予从轻处罚,维持死刑判决。





同样是自首,“百香果女孩被强奸致死案”的情节之恶劣和残忍,有过之而不及。

所以不要顾左右而言他,扯什么舆论左右结果,死刑也是法律同正义。

如今的结果,最让人伤心的,是女孩在几起残忍的手段下惨死,也是这整个家庭的悲惨和绝望…

如果,父亲没有在她一岁的时候见义勇为去世,也许这一家人还好好的生活在一起,早早丧夫的年轻妈妈不必一个人艰难拉扯几个孩子长大,不会在多年以后又要承担无辜幼女被强暴惨死的痛苦。

那个绝望死在荒山野岭里的10岁小女孩,这时候也应该和其他的小姑娘一样,在爸爸身边撒娇,被人捧在手心呵护,不用早早懂得要帮妈妈养家,不用瘦瘦小小的身躯扛起一袋百香果去赚钱…

现在,杨晓燕的家属对二审判决结果不满,准备申诉。

我们不主张张嘴就是死刑,所有人在法律面前都是平等的,但,也正是因为平等,才更要承担他犯下的恶果。

“犯罪人的法律权利,是他不应该承认比他罪行重的惩罚,而不是演变成他必须承担比他罪行轻的惩罚。”

杀人偿命。

希望,最后杨晓燕和她一家人等来的结果,不只是“死缓”和那原本承载她生活希望的32块钱。

相关报道:苍天怒吼!死刑都能免?广西残忍奸杀10岁百香果女童案爆议

啊啊啊啊!!!啊啊啊!!!活活气死我们!~!!这都能不死?


我们不知道还有多少人记得这个事情,事情恶劣到极点,真正意义上的畜生不如!我们把这个事情说下,情节实在是有够恶劣!

地点是广西钦州市灵山县伯劳镇平心村,下图就是伯劳镇。


这个女孩子叫杨晓燕,小名小燕子,在当地的平心小学读书。杨晓燕是一个人见人爱的孩子,平时也喜欢动画片,喜欢办家家酒,喜欢照顾别人。


2018年的时候她只有10岁,四年级,整个班级只有13个学生,她还是小组长,是一个老师同学都喜欢的女孩子。当地比较穷,很多孩子家里条件都不好,这是当地村落的俯瞰图。




平心村贫困户共有151户,共700余人,是伯劳镇贫困户最多的村,陈礼言一家是低保贫困户,列在最后一批脱贫户中。这是杨晓燕平时和妈妈弟弟睡的一张床。




里面除了床、板凳和别人送的桌子,没有其他家具,如果雨下得大,一个房间还会漏雨。这些年来,杨晓燕和姐姐、弟弟穿的衣服都是其他人送的,妈妈的手机也是老式的非智能机。她家里有3个姐姐一个弟弟,家里一共5个孩子,这是部分姐弟的合照。




她的家里种有一些百香果树,2018年10月4日,她和姐姐一起去地里摘果子。杨晓燕很小,摘果子很费力,拿着小桶和编织袋,一个一个的小心摘。


如果遇到果子好的,就放进编织袋里准备去对面山头的一个百香果售卖点去卖。这是她们家的百香果林。




当时她的姐姐准备和她一起去卖,但是可能摘的时间较长,姐姐要上厕所,让杨晓燕等一下,杨晓燕可能觉得卖百香果很简单,就自己拿着编织袋一蹦一跳的去了。路其实并不远,不足500米,竹林环绕的一段小路。

杨晓燕哼着歌,开开心心的走着。




这段路她已经来回好几次,非常熟悉。经过一片稻田,穿过一小片甘蔗林,路边是低矮的各家百香果林。




杨晓燕很快就把百香果卖完了,今天的收成还不错,总共卖了32元。她开心的往回走。




可是她怎么都没想到,等待她的是不是那条熟悉的路,而是一条不归路!就是这片杂草丛生的小树林。




当时有个住在附近的老太太看到过杨晓燕跑过去,还关照她慢点走,小心摔着,而当时另外一位村民老蒙在距离这片小树林大约200多米的第一个地方干农活。

忽然,他听到了狗叫和极其惨烈的女声呼救,但是他并没有在意,因为农村经常有狗跑来跑去,会吓得孩子们哇哇大叫。谁都没有想到,就在这片小树林,一起惨剧正在发生。




杨晓燕的姐姐等了很久就不见妹妹回家,着急了,哪怕等到妈妈干活回来都没回来,大家都着急了,左邻右舍一说,全村人开始寻找杨晓燕。

妈妈从百香果的收购点去询问,得知杨晓燕早就回去了,沿途寻找都没有找到,全村人一直找到深夜也没找到。

不得已,妈妈发布了寻人启事:


全村人继续寻找,连续找了2天2夜也找不到,报警后警方对当地进行排查,带着警犬搜索也没搜到,后来通过嫌疑人排查,焦点逐步落在刚刚回村的杨光毅身上。这是杨光毅的家。




整个村大家都是知根知底,唯有杨光毅是刚刚回来的,而且就在杨晓燕消失的这几天,他29岁,未婚,从小手脚就不干净。

附近的村民黎某从小看着他长大,他的性格非常古怪,沉默寡言,非常的不合群,同时另外一名村民施某也证实,他在从小性格孤僻,怪异,对异性有特殊的癖好,在15岁左右还经常偷附近女性的内衣内裤拿回自己房间渎玩,曾经被他爸爸发现狠狠教训一顿。杨光毅家的大门紧锁。


在父亲的劝导下,杨光毅选择自首,最终交代了全部的犯罪事实。是的,就是这个畜生谋害了杨晓燕。双方有过节?没有。双方认识?不认识。

唯一的理由就是那天杨光毅在家门口溜达,正巧看到杨晓燕拿着百香果去卖,这个畜生看到青春可爱的杨晓燕马上动了色心,知道她肯定会原路返回,于是特地蹲点在半路上。




根据杨光毅的供述,那天他等候在半路上,看到女孩回来后,他迅速冲上去抱起她就往密林里拖,女孩发出强烈的惨叫声。为了让女孩不再挣扎不再叫,他狠狠的掐她的脖子,她一度陷入昏迷。他把昏迷的女孩装入蛇皮袋拖走,拖到更为隐蔽的地方,此时女孩醒来,刚准备喊叫,他拿出随身携带的小刀,狠狠猛次女孩的双眼。

“让你看不到我的脸”,杨光毅下手之深令人骇人,鲜血喷涌,女孩的双眼和眼白几乎都被捣烂。

“让你叫不出来。”,他再次刺向女孩的喉咙,一刀又一刀,女孩的喉管都被割开,渐渐的女孩不再动弹。


他此时欲念丛生,竟然对着女孩渐渐失去生命的肢体进行了惨无人道的性侵。浑身鲜血的他在完事后把女孩再次装入蛇皮袋,滚下山坡,再搬到一出水洼进行清洗,消除血迹,随后带到一个更为隐蔽的地方抛尸,拿走了女孩卖百香果的32元钱。根据杨光毅的供述,警方找到了杨晓燕尸体所在地。可以清楚的看到,杨晓燕的尸体被装入一个白色的蛇皮袋躺在草丛中,蚂蚁等虫子在她身上爬来爬去,整个人开始腐烂。


解开编织袋后,所有人都惊呆了,哭泣了,可爱的杨晓燕整个人几乎都变形了!整个面部都是鲜血,眼部血肉模糊,仿佛被人活生生的把眼睛捣烂,把眼球都挖了出来。

整个头部到处都是淤青,肿的惨不忍睹。她的家人看到后差点没有晕过去!


整个头部大量淤青肿胀,感觉被人暴打了一顿。




更让大家难以置信的是,她的上身还穿着衣服,下半身却是赤裸的,空空如也!我们无法想象这个畜生如何在这个情况下对她进行性侵。




经过鉴定,当时女孩被掐脖子产生了强烈的呕吐,呕吐物还有残留,同时被猛刺的过程中大量鲜血流入气管和呼吸道,致死的原因是女孩活活被自己的呕吐物和血液窒息而死。这是警方的通报:




这是大概位置图。




此案震惊全网!手段之残忍难以想象,一个花季少女就这么白白死在了一个莫名其妙的变态畜生手里!

她的母亲已经哭到无泪,整个人崩溃。整天呆呆的望着杨晓燕曾经玩耍的地方出神。




这是母亲的心声:


同学们对她的去世都很难过,“杨晓燕的座位还空在那里,没有搬走,舍不得这个学生。”


此案影响力太大,一审法院广西壮族自治区钦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后认为,杨某奸淫幼女,致人死亡,其行为构成强奸罪,因性侵系10岁的未成年人,手段极其残忍、情节极其恶劣,应从严惩处;杨某犯罪后自动投案,如实供述,系自首,可从轻或减轻处罚;但其罪行极其严重,决定对其不予从轻处罚。2019年7月12日,一审法院判处杨某犯强奸罪,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这是当地提起公诉的检察机关的通告:


其实我们都觉得死刑都算是低了!如此的畜生命怎么能换来女孩的生命?而就当这个事情慢慢从大家的视野中消失的时候,忽然一则更加震惊的消息出现!!!所有人都跳了起来!1、去年就判死刑的杨光毅竟然到现在还没死!2、非但没有死,竟然从死刑被改判了死缓,也就是说不出意外的话,他竟然不用死了!千真万确,这是法院二审的判决书:




原来杨光毅家里上诉,认为当初是有明显的自首情节,应该予以宽大处理,而事实上,二审也采纳了这个自首情节,把他从死刑变成了死缓!死缓2年+无期+限制减刑。


注意,按照法律规定,限制减刑≠不可以减刑。一个如此残忍的杀人强奸凶手竟然不用死了!那么女孩的死算什么?白死了?网友们都炸了!










本身案件就足够让人气愤,更让人气愤的是女孩父亲的事情!大家应该注意到了,前面我们都没提到女孩父亲,事实上,女孩父亲在她一岁时候就没了,孩子甚至没有足够的记忆回忆起父亲是什么样子,父亲怎么没的?竟然是见义勇为!女孩的父亲叫杨时愔,2009年8月到外地的伐木工地打工赚钱,听到水库里有人落水的声音,不会游泳的他将毛巾丢向落水者,没把落水者拉上来,自己却沉了下去。杨时愔救人去世的消息在村里传开,但当时家人和当地村委会并没有意识到可以为他申报“见义勇为”,只有伐木工地的老板赔了母亲7000多元。意外身亡,按照当地的习俗,遗体没有进家门,之后被草草下葬。一个真正的无名英雄的下场如此凄惨!而现在,这个无名英雄的女儿下场也是如此凄惨,凶手赫然又可以逃脱死刑!怎么能让人不气愤?

















不过也有网友认为有自首情节,这样的改判似乎也是对的,给更多的潜在罪犯一个自首的机会。






















不过也有相当人认为这样的“考虑”是不切实际且没有意义的,真正犯了大罪的人不到迫不得已,谁会乖乖自首?我们特别摘录了有关“自首”的解释:




可以清楚的看到,自首是“可以减轻”不是“必须减轻”,很多网友对此提出了异议:

























显然,这个判决引发了极大的争议。

我们在一审判决中也看到,的确是有自首的情节,但是一审并没有采纳这样的情节,因为手段实在过于残忍,社会影响力过于恶劣,这样的凶犯不判死刑天理不容。而二审我们不知道基于什么理由重新采纳了这个自首的情节,并且最终饶了凶手一条命,这样的改判是否合理,我们也很难回答。目前全网已经非常激愤,这样一个可爱的女孩子,这样一位见义勇为的父亲的女儿,总不能平白无故就被人残忍奸杀却得不到公正的判决吧,网友非常的激动,这个的确是挑战了大部分人的道德观和法治观,相关的阅读已经破了2.4亿:




目前母亲已经提出上诉,不知道后续结果如何,大家全部看完后有何感受?觉得本案到底应该如何判决?聊几句? 阅读原文

文章来源: 留园 查看原文
https://www.6parknews.com/newspark/view.php?app=news&act=view&nid=4156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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