活埋自己的母亲丧尽天良令人发指,这也能洗?!(组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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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卫健委、全国老龄办:“活埋”老人令人发指

据老龄健康司消息,近日,陕西省榆林市靖边县发生一起“活埋”老人恶性案件,犯罪嫌疑人马某某将其行动不便、生活不能自理的母亲埋在废弃墓坑内,警方接警后已将老人救出,马某某因涉嫌故意杀人罪已被批捕,该案正在进一步办理中。国家卫生健康委、全国老龄办表示,马某某“活埋”老人行为突破法律底线、道德底线、人伦底线,性质极端恶劣,必须依法严惩。国家卫生健康委、全国老龄办高度关注此案。陕西省卫生健康委、老龄办已派员赴靖边县了解情况,做好获救老人医疗救治、康复护理工作,协调有关部门妥善安排老人后续生活。

赡养父母是子女的法定义务。我国宪法明确规定,成年子女有赡养扶助父母的义务。1996年颁布的《老年人权益保障法》明确规定,禁止歧视、侮辱、虐待或遗弃老年人,老年人子女应当履行对老年人经济上供养、生活上照料和精神慰藉的义务;不履行赡养义务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国家一直致力于推动贯彻落实《老年人权益保障法》,积极开展普法宣传教育和老年人法律援助,严厉打击相关违法行为。但是,侵害老年人合法权益的现象仍然时有发生,全面贯彻落实《老年人权益保障法》,营造有利于保障老年人合法权益的社会环境任重道远。

国家卫生健康委、全国老龄办将继续推动宣传贯彻落实《老年人权益保障法》,大力弘扬中华民族敬老养老助老传统美德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会同相关部门依法严厉打击侵害老年人的违法犯罪行为,坚决维护老年人合法权益,为广大老年人过上幸福晚年生活创造良好社会环境。


活埋自己母亲,也能洗?



这两天有个陕西男子活埋母亲的迷惑新闻,大家应该知道了。

5月2号,马某用人力车拉着自己瘫痪在床的79岁母亲,扔到了一处废弃的墓坑里,用厚厚的黄土封住了洞口。

回到家之后,马某和自己妻子说,他雇佣了一辆面包车把母亲送到了甘肃亲戚家里,不用担心。

但这妻子越想越不对劲,因为马某走之前就有过要遗弃母亲的想法,果断选择了报警,最后警察找到被埋母亲时,已经过去了70多个小时。

三天三夜,不吃不喝,老人就在这黑漆漆的洞里熬了过来。

现在这个马某已经被警方以故意杀人罪刑事拘留。



按理说这个事应该没有什么争议。

中国人一直有句古话“百善孝为先”,古代更是有《二十四孝》的故事,很多故事读起来都怆然泪下。

比如,孝子王裒,母亲活着的时候,害怕打雷。母亲故世后,葬在山林里。每次遇到打雷下雨,王裒都会跑到母亲墓前,跪着哭泣安慰母亲说,王裒在这里,母亲请不要害怕,这是闻雷泣墓的故事。

虽然二十四孝里的故事,放到今天来看,大部分都太过夸张,不值得提倡也不值得学习,但我们应该还没沦落到能容忍这种事的地步。

活埋自己母亲。

无论放在什么年代,无论放在哪个国家,都属于最骇人听闻,最恐怖的犯罪。

这一次检方的提前介入也是因为这事实在太离谱了。

你问我这件事怎么看。最朴素的看法应该是,十四亿人里,总会出点极端的坏蛋,我们应该谴责他们。

然而如果你去网上看这件事的评论,会发现他们并不这么想。

微博最高赞评论,说久病床前无孝子,他也是没办法,照顾一位老人几年时间你们就懂了。



知乎一万赞回答说这是贫穷的问题,老人是“负资产”,也不能怪他。



他们觉得这是农民社会保障的问题,发生这种事一点都不稀奇。



还有人写了几千字,就为了说,这不怪马某,怪国家。



总之母亲的病有错,贫穷有错,扶贫干部有错,就是这位活埋自己亲身母亲的马某,像朵白莲花一样,不但没错,还是个受害者。

这变着花样的洗地,其姿势之多样,其理论之荒谬,让人大开眼界。

我就一个问题:你们看新闻了吗?



老人是久病吗?不是,根据警方消息,老人是去年11月份骨折瘫痪在床的,到今天半年都还没到。

注意这只是骨折,只是行动不便,生活不能自理,不是绝症,不是有大额的医疗开支。

每天喂老人吃饭,每天擦洗护理,很难吗?怎么就“久病床前无孝子”了呢?大儿子照顾老人很久所以崩溃了吗?

且不说老人骨折才半年。

再往前数,老人之前也一直都是和二儿子居住,现在只是因为二儿子也生病了,无法照顾老人了,所以才转由大儿子照顾。

真要说什么久病床前,怎么没见二儿子找个废弃墓坑把老人埋了呢?

说到底,这事跟久病床前就没有关系。



这位马某,很穷所以没办法照顾母亲吗?也不是的。根据凤凰网的报道,算一算整体的家庭收入,就是普通人家的生活,这个收入大有人在。

在邻居眼里,马某也是一个“有钱人”,最起码比自己有钱多了。



更重要的是,倘若一家人被老人拖累,真的受不了了,那这种主意会是一家人一起想出来一起实施的。

然而这事,儿子作恶,儿媳立马报警,说明一家人也根本没到忍受不了的地步。

反倒是儿媳妇对于马某之前早就透露过要遗弃母亲的事长了个心眼,识破了马某的谎言,选择了报警。

这才救了老太太一命。



也就是说,活埋老太太丧尽天良的做法,就是马某一个人想出来的。

最后,新闻还披露了细节。

说这个儿子就是觉得妈妈大小便失禁,家里臭烘烘的,这给他造成了较大的心理压力。

较大的心理压力?

就把母亲活埋了?



我奶奶快90了,前两年也摔了一跤一直不能下床。她的孩子们也没请任何护工,一直照顾了她一年多,直到今年年初奶奶才能自己走路。

即使背着奶奶,我也从没听任何一个人有任何一句抱怨。

这难道不是应该的吗?

怎么换到这件事里:一个手脚健全,经济条件不差的中年男子,照顾自己母亲半年,就被无数网友、博主,说成堪比闯龙潭虎穴的困难。

困难到甚至不得不把自己亲生老母亲活埋了才能终止。

实在不知道是你们对这个世界有误解,还是我对这个世界有误解。



我理解,有些人就是对国家不满,所以遇到点什么事情,就想往“国家有错”上去靠。

所以他们一看到农村,就想到困难,就想到扶贫干部做得不好,就想到体制问题。然后得出“他也不想这样,是国家把他逼成这样”的结论。

这些人我没什么可说的,你们不是蠢,就是纯粹的坏。

但对于更多人来说,他们的心是好的,希望大家能理解穷人、理解苦难。

我承认,社会的发展是有差距的,医疗体系是存在问题的,农村老人生活的现状是值得我们关注的,穷人是值得我们关注的。

但总不能因为这些,就把人性中那些最基本的原则丢掉了吧。

类似的论调我见过太多了:男子砍死妻子一家五口,很多人分析这是因为上门女婿太压抑了,情有可原。父母把自己孩子卖掉,很多人说父母穷也没办法,可以理解。

还有这件活埋母亲的事情。

多少人张口闭口就是“老而不死是为贼”,“未经他人苦,莫劝他人善”,你说他们两句,他们就说你站在道德高地上。

乍看起来都有道理,但细想起来,什么时候指责别人不要杀了自己亲生老母亲,也成了“道德高地”了?

因为你穷,因为你困难,你就可以把自己母亲活埋,这是什么逻辑?如果这样,那和民主党饱受诟病的“绝对政治正确”有啥区别?

这种论调不但恶心,而且对整个社会都有害。

养老是一个大问题,农村老人生活不好也是一个值得关注的问题,但这和活埋自己母亲完全是两回事。

退一万步说,母亲当真得了什么绝症,真要是穷的山穷水尽了。

你选择廉价或者保守一点的治疗方案,甚至联系当地的福利院养老院,联系村里拿低保勉强过活,也不是不行。

只是一个骨折瘫痪,照顾不到半年时间,因为忍受不了臭烘烘的气味,就找个墓坑把亲生母亲活埋了,怎么也说不过去。

这根本就不是穷,这是恶。和久病床前无孝子没有关系,和生活在农村也没有关系,这是人性之恶。极端的自私,极端的冷血,极端的残忍。

希望那些张口闭口“未经他人苦,莫劝他人善”的人,那些拿贫穷开脱的人,那些在这件事上呼吁谅解和同情的人。

能摸着自己良心,好好看看这黑漆漆的洞。

把自己生活无法自理的妈妈扔到这种洞里,用一层层厚厚的黄土掩埋起来的人。

再想想,他的母亲,看着自己的亲身儿子,在上面一铲子、一铲子往她身上铲土,恨不得她立马去死,而她身子瘫痪无法反抗的心情。

到底哪里值得理解、值得同情、值得原谅了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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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来源: 留园 查看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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