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3岁教练和33岁女学员恋爱 送钱又送车 上门提亲蒙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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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者言:爱情是一种神奇的东西,为了爱情,有的人放弃了应酬和爱好;有的人可以“飞蛾扑火”,为了爱的人付出所有;有的人甚至可以丢下尊严。爱情不仅仅没有国界,不分肤色,还不受年龄的限制。俗话说,女大三,抱金砖。对于男女之间年龄的差距,你是怎么看的呢?





济南的老李今年53岁了,是一个驾校的教练。去年的时候,老李在工作的过程中结实了一名33岁的女学员,很快双方陷入爱河。这时女方提出要买车并且承诺买了车就可以确定恋爱关系。老李毫不含糊,看完车展迅速提车,并把车落到了女朋友名下。

老李的生活有了盼头,对女朋友的家人也不见外,尽量做到有求必应。不仅给女朋友买衣服、手机、贵重物品等还帮女方的弟弟还了1万4千元的信用卡。关系越走越近,老李心里乐开了花。



就在双方享受甜蜜爱情的时候,女朋友提出做生意需要钱。老李毫不含糊地转给对方10万块钱。疫情期间,女朋友带着自己的母亲和兄弟媳妇去老李那里住了19天,老李照顾有加。一件件事情办得非常明白,老李觉得时机成熟了,就去女方家里提亲,并且提出想结婚。



让老李没有想到的是,提亲这事过后,女朋友竟然失踪了,再也联系不上了。老李是心急如焚,仔细算了一下发现,自从两人恋爱,花费还真不少。不仅送了车还有33万多的花费。

为了搞清楚女朋友到底去了哪里,老李再次找到了女方家里,看到老李的突然造访,女方母亲并不欢迎:你找我女儿去吧,我不知道什么事。



女朋友不知所踪,老李一直没有搞明白原因。老李认为,如果女方要分手,那这两年花的钱不能白花。老李就想着要钱,可是女方一直不露面。老李无计可施,表示只能通过法律手段来解决了。

像老李这样,花钱没有借条的情况,钱能要回来吗?律师表示,恋爱期间的小额支出一般都作为日常开销,不应当要求返还。像这种大额的开销如果没有约定,一般就视为赠予行为,但是前提是将来双方要缔结婚姻,一起共同生活。如果恋爱时间短,确定不能走到一起的情况下,接受赠与的一方应该返还部分财产。



我有话说

通过老李的遭遇来看,只有一个办法才有可能要回钱,就是到法院起诉女方。即便是没有追回,通过起诉也可以对女方的行为有所约束。小编认为,女方有欺骗的嫌疑。不过在这里也不得不说一下老李,相差20岁,认识肯定会有差距,恋爱的时候应该谨慎的,都是成年人应该三思后行的。 阅读原文

文章来源: 留园 查看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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