躲过了微商大军的骚扰 没能躲过京东内购群(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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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躲过了微商大军的骚扰,没能躲过京东内购群

  “躲过了微商大军的骚扰,却没躲过京东内购群。”  

  职业导游李佩(化名)告诉作者,疫情期间宅在家,微信里有同事开始做微商,由于消息太繁杂,她干脆关闭了朋友圈。“可是我开始不断被人拉进京东内购群,搞得我不得安宁。”  

   你被拉进了几个京东内购群?  

  有相同遭遇的并不只有李佩一个,不少网友在线抱怨,“最近的生活就是莫名其妙被各种京东内购群包围了。”“一天之中被3个‘京东内购’邀请。”更有甚者退群后也没能幸免:“我爸偷偷退了亲戚建的内购群,被发现,又被拉回去了。”  



某一京东内购优惠微信群截图。  

  记者大学时加入的快递微信群,如今变成了“京东临时内购群”。里面充斥着大量优惠券,价格方面显示“京东价”和“内购价”,之间的价格相差几元到几十元不等。点击其中的一款电热蚊香液的购买链接后,出现“拼购价xx元”、“目前还差1人拼购成功”等信息,之后可进到京东的产品页面下单,享受抵减。  

  “突然感觉京东好像有很大麻烦?京东内购群如雨后春笋一般出现在我的微信里,连很久不见的、只有一面之缘的人都开始给我发京东内购群邀请。”一位关注京东动向的消费者感到困惑,“东西是真便宜到这份上了?还是资金压力太大?”  

  记者所在原快递群群主表示,他也是被拉进某一京东内购群后被告知,不仅可以自己享受购买优惠,邀请的人多了还能获得“返佣”自己赚钱,这是通过一个叫“芬香”的社交电商实现的。  

  “现在还没开学,所以把微信群改为临时的内购群,这些是京东自己的内购券,里面的信息是机器人发的。”该群主说。  

   社交电商“芬香”和京东是什么关系?  

  京东方面的工作人员表示,京东和芬香是分别独立的个体。另外,京东客服在回答优惠券问题时表示,“优惠券是属于我们的。”但客服同时强调,京东并没有建立微信群,京东内购群里的人员并非京东官方人员。“应该是我们的商品链接,他们知道有优惠券。”  

  但在公开宣传中,芬香与京东的关系十分暧昧。“芬香社交电商官方号”这一微信公众号中有内容显示,芬香与京东是战略合作伙伴,其创始人兼CEO邓正平是原京东移动电商总经理兼创始人。另外,平台内的所有商品均来自京东商城,享受京东的售后服务,其中99%的商品均享受特殊优惠或购买返利。  

 

 “芬香社交电商官方号”中,有关“芬香”的介绍。

  上述微信公众号的账号主体为北京芬香科技有限公司。资料显示,北京芬香科技有限公司成立于2019年,法定代表人正是邓正平,京东并没有出现在股东名单中。但持股芬香8.7%股权的江苏赛夫绿色食品发展有限公司,其股东名册中有刘强东和章泽天,两人分别持股7.23%和1.81%。  

  不过,4月20日,江苏赛夫绿色食品发展有限公司发生工商变更,刘强东卸任该公司董事长一职,由冮建接任。  

  多级分销模式,网友:算不算传销?  


  打开芬香的微信小程序,页面提示输入邀请码才能注册成为会员并享受优惠或者返利。据了解,平台的用户分为普通会员和超级会员,而邀请码经常由超级会员通过组建的微信社群的方式发放。  

  “芬香没有套路,一切参与都是免费,注册后朋友通过我们推广的优惠券买东西,我们还能拿到佣金。”芬香会员易天(化名)发来的资料显示,芬香晋升体系制度中,在超级会员之上,还有导师、合伙人级别。每个级别拿到的推广收益比例都不相同,通过推广裂变发展下级,推广收益会逐渐递增。  

  “折扣券、优惠券、白菜价、漏洞价,感觉像新一轮传销。”“最近京东下面有个芬香,说是传销又不要交钱;说不是,又是靠发展下线提成,有大神指点下不?”这是不少人对芬香的困惑。  

  “看其‘拉人头,多层级’似有传销的模式,但这种方式本人认为不是传销。”北京中闻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张晓菊律师解释,虽然社交电商在销售代理模式当中会出现类似于传销组织的多级分销结构,但多级分销结构并不一定就是传销。  

  张晓菊认为,拉人头的目的不同,商业营销的本质不同。社交电商的多级分销的经营者是以商品的销售营利为目的,存在真实的商品流通,商品具备等值价值,消费者可以通过真实的电商平台对比价格,其所采取的多级分销模式只是增加客流的一种手段。  

  “传销则是通过不断发展下线形成‘金字塔’盈利模式,其宣称的商品或者服务本身并不具备对等价值或无法判定市场价值,其目的是通过不断的扩大层级来牟取巨额非法利益。”张晓菊说,传销组织者并不关心商品交易本身是否真实、是否符合商业逻辑、是否合乎交易规范,通常是拆东墙补西墙的空手套白狼,利用新人的钱来向老投资人支付短期回报,以制造赚钱假象骗取更多的投资。  

   有社交电商因涉嫌传销被处罚  

  社交电商的模式并非只有分销一种方法。  

  艾瑞咨询发布的《2019年中国社交电商行业研究报告》显示,按照流量获取方式和运营模式的不同,目前社交电商可以分为拼购类、会员制、社区团购和内容类四种。其中,拼购类、会员制和社区团购均以强社交关系下的熟人网络为基础,通过价格优惠、分销奖励等方式引导用户自主传播。  

  张晓菊认为,国家鼓励企业利用移动社交、新媒体等新渠道,发展社交电商、“粉丝”经济等网络新型营销模式。  

  现实中,也有社交电商因越过雷池,遭到处罚。2019年3月18日,社交电商“花生日记”因涉嫌传销(直销)违法行为,被相关部门进行处罚,累计罚没7456万元。其会员层级最多达51级,累计收取佣金超过4.5亿元。不过,花生日记曾收取会员费用。  

  另外,达人店和云集(3.73,0.29,8.43%)微店等社交电商平台,也曾因涉嫌传销,被处以罚款。  

  “电商平台推下单返利目的是为了增强用户黏性,并且上面的客户购物方式类似于团体购买。”张晓菊认为,从法律角度看,将自身商品的部分利润拿出分配给平台的注册用户,是符合正常的商业逻辑。  

  对京东内购群,你怎么看? 阅读原文

文章来源: 留园 查看原文
https://www.6parknews.com/newspark/view.php?app=news&act=view&nid=4131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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