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油宝爆仓!中行发声:深感不安 与客户同舟共济(图)

证券时报/证券市场红周刊 0




4月24日晚间,中国银行又一次发布了关于“原油宝”产品情况的说明。

相较第一次,中行透露了更多的信息,并且表达了将在法律框架下承担应有责任,将与客户同舟共济,体现了解决问题的态度。

中行指出,在4月20日结算日,约46%中行客户主动平仓离场, 约54%中行客户移仓或到期轧差处理,即有超过一半的客户未平仓,最终以-37.63美元/桶的价格结算。不过,中行目前还是没有披露最终未平仓的客户数量以及头寸。

与此同时,中行还表示,对投资“原油宝”产品遭受损失深感不安,将全面审视产品设计、风险管控环节和流程。



不过,自古同行是冤家,中行在原油宝事件上“摔了一跤”,却成就了其他银行的机会。

有银行人士向券商中国记者反映,有些嗅觉敏锐的银行,已经在暗暗争夺中行客户了,而且盯上的客户群体很广,不管是低风险固收理财客户,还是高风险的权益投资客户,都在目标之内。

超过一半客户未平仓,中行:与客户同舟共济

4月24日晚间,中行第二次发布关于原油宝的情况说明,相较第一次透露了更多信息,并且表达了将在法律框架下承担应有责任,与客户同舟共济。不少投资者表示,这个回复语气不再“牛哄哄”,体现出解决问题的态度,券商中国记者就此梳理出四点重要内容。

第一,4月15日后,每日向客户进行风险提示。

中行在情况说明中指出,今年以来,国际原油价格剧烈波动,投资者交易频繁。

自4月6日起,中行通过短信、电话、公众号、官方微博等多种渠道,向“原油宝”客户多次进行针对性风险提示,特别是4月15日以后,每日向客户进行风险提示。

即在4月15日CME完成了负油价测试后,中行可能也意识到了客户的风险,尤其是手上持有大量的多单,每日向客户进行了风险提示。

第二,超过一半客户未平仓。

4月20日是“原油宝”美国原油产品当期结算日,约46%中行客户主动平仓离场, 约54%中行客户移仓或到期轧差处理(既有做多客户,也有做空客户)。

即投资中行原油宝的客户中,有超过一半的客户未平仓,最终以-37.63美元/桶的价格结算。不过,中行还是没有披露最终未平仓的客户数量以及头寸。

针对“原油宝”产品挂钩WTI 5月合约负结算价格事宜,中行持续与市场相关机构沟通,就4月20日市场异常表现进行交涉。中行将继续全力以赴维护客户利益,未来进展情况将适时与客户保持沟通。

第三,将全面审视产品设计、风控环节和流程。

中行称,对客户在疫情全球蔓延、原油市场剧烈波动情况下,投资“原油宝”产品遭受损失深感不安。中国银行一直在积极倾听大家心声和市场关切,全面审视产品设计、风险管控环节和流程。

这意味着,此前市场对于原油宝产品的设计、风控环节和流程的质疑,中行将全面自查。此外,也表达了对客户投资产品遭受损失的愧疚。

第四,承担应有责任,与客户同舟共济。

最后,最重要的是,中行指出,将在法律框架下承担应有责任,与客户同舟共济,尽最大努力维护客户合法利益。

被其他银行“盯上”的中行客户


自古同行是冤家,中行在原油宝事件上“摔了一跤”,却成就了其他银行的机会。

有银行人士向券商中国记者反映,有些嗅觉敏锐的银行,已经在暗暗争夺中行客户了,而且盯上的客户群体很广,不管是低风险固收理财客户,还是高风险的权益投资客户,都在目标之内。

“这种机会绝对是难得一遇的,不仅在原油宝投资中‘中招’的客户,连带着一部分没有做账户原油投资的中行客户,也对中行产生质疑,甚至有些担心,而中行本身的这次危机应对也绝对算得上失败。”该银行人士表示。

事实上,在23日凌晨中行开始陆续将投资者“原油宝”账户中的保证金直接划走,正式执行-37.63美元/桶这一闻所未闻的结算价后,大部分穿仓的投资者,就已经将自己中行账户中的全部存款转到其他银行,担心中行后续划扣他们的存款账户。

他们的担心源于投资协议中的一则条款:如果客户被冻结的保证金账户中资金不足,中国银行可扣划投资者其他账户资金用于抵偿该行损失。

由此,诸多投资者纷纷在23日上午就将在中行存款、理财等其他账户中的资金全部转走。

“我保证金账户里剩下的8000多已经被全部扣走,虽然存款账户里的1万多还没被动过,但还是害怕的,万一真扣了怎么办?”投资者表示。

对此,有金融案件律师对记者表示,即便是投资协议中存在可以划扣其他账户的约定,银行也真的据此划扣投资者存款账户的资金,投资者也可以提出异议。

“首先,存款合同、投资协议是不同的两种法律关系,投资协议的法律效力能否直接影响到另一种法律关系的履行?这个不好说;其次,在银行存在风险揭示过错的情况下,至少应当先提出诉讼,确认投资者确实‘倒欠’,再推动法院执行划扣,如果直接划扣,银行是要承担很大法律风险的。”该律师表示。

至于投资者在其他银行的账户是否会受影响,有律师告诉券商中国记者,中行没这个权利去划扣,“这就完全只能通过法院诉讼,在法院判决银行胜诉后,才能由法院执行划扣了”。

一位华南城商行高管也表示,即便投资协议中存在相关的划扣权限条款,中行在实际做这个决定的时候也要慎重,“过往我们在处理一些投资者纠纷的时候,既要解释清楚,争取达成一致,更要注意千万不能激化矛盾。”

客户头寸裸奔长达5小时


再来审视“原油宝”产品的巨亏,券商中国记者发现其背后是客户头寸裸奔长达5小时,即产品的制度设计或存在巨大的漏洞。

在第一份产品说明中,中行指出,对于原油宝产品,市场价格不为负值时,多头头寸不会触发强制平仓。对于已确定进入移仓或到期轧差处理的,将按结算价为客户完成到期处理,不再盯市、强平。

即在跌到负价格前,原油宝的多头头寸不存在强平制度,而跌至负价格是发生在22:00后,中行已经不再盯市、强平。

那么,如果真的在22:00冻结交易,如果原油暴涨至120美元,那么空头怎么办?中行已经不再盯市、强平,客户没法操作,也没有紧急止损,意味着客户的头寸在22:00至凌晨3点结算裸奔长达5小时。所以产品的制度设计或存在巨大的漏洞。


揭秘原油宝交易原理!你以为买进了原油期货 其实你从未走出银行


中行原油宝爆仓事件沸沸扬扬,几乎所有人都把它当作投资者买了原油期货爆仓的故事。其实如果搞懂了原油宝的交易原理,就可以明白,爆仓的是中行,而投资者从未直接买进过原油期货。只有搞懂了原油宝的交易原理,才能从根本上厘清这件事的性质。

原油宝是代客买卖原油期货

原油宝是几大银行都推出的一项代客理财业务,其他几大银行没有出事,不是他们有先见之明,而是因为他们在原油宝产品规则上设置的最后交易日比中行提前了1个星期,侥幸躲过一劫。几大银行的原油宝产品大同小异,都是作为理财产品推荐给客户,都声明是挂钩原油期货,是类似原油期货交易。

那么原油宝是怎么类似原油期货交易的呢?说复杂很复杂,但说简单也很简单,复杂是因为表现形式,简单是因为交易原理,搞懂了原油宝的交易原理,一切就豁然开朗了。

原油宝是银行面向个人投资者的理财产品,银行首先是给自己开了一个大账户,这个大账户可以在境外交易所直接进行原油期货交易。银行自己并不想交易原油期货,这种投机性交易超出了它的经营范围,但它想挖掘新的利润增长点,于是就设计出了原油宝产品,以代客理财的名义为客户交易原油期货。

客户在银行开立原油宝账户,这个账户是在银行内部的,绝无可能到境外交易所去交易原油期货,而是银行根据客户的指令代为交易。那么为什么很多个人投资者都觉得是自己直接在交易原油期货呢?这是银行的刻意误导造成的。

模拟出来的期货交易场景


为了做到“类似”期货交易,甚至是神似,银行在自己的内部电脑主机系统模拟了原油期货的交易环境,投资者登入原油宝交易系统,可以看到境外原油期货实时变化的交易行情,行情可能会稍有延迟,然后可以根据行情报价买入或卖出。投资者以为自己这就买进了原油期货,其实自己的报价根本就没有跨出银行的电脑主机系统,投资者的报价是报给银行的,然后银行根据客户的指令在自己的原油宝大账户中买入或卖出。

做过实盘交易的人都知道,交易行情瞬息万变,报价出去未必能成交。期货交易需要对手盘,没有对手盘,也无法成交。但在原油宝交易中不会发生这样的情况,因为银行自己充当了原油宝投资者的对手盘,对买卖原油宝产品设置了买入价和卖出价,就像外汇买卖一样,买入和卖出有一定的价差,看上去银行是在赚这个价差。但原油宝跟外汇买卖很不一样的是,银行不仅仅是赚价差。

汇总买卖后再分配到个人


银行每天都会接到大量客户的交易指令,很多交易指令是鸡零狗碎的,有的只有1桶或几桶,每个客户的报价又不一样。银行不可能一一对应为这些客户到境外期货市场去买卖原油期货,而是将这些交易指令汇总以后再执行,然后再根据自己的买入成本加价分摊给每个客户,只有对大客户才会实时执行买卖指令。这就是买入价和卖出价的由来,这也是银行不会亏的原因。

这种情形很像老八股时代万国证券代理沪市投资者买卖深市股票。那个时候,沪市投资者没有深市股票账户,不能买卖深市股票,但万国证券有深市股票账户,可以买卖深市股票。很多沪市投资者想买深市股票,怎么办呢?万国证券想出了一个办法,让投资者向它报价买卖深市股票,它再汇总投资者的交易指令,用自己的大账户买卖深市股票,然后分配给投资者。投资者拿到的股票交割单不是从深交所来的,而是与万国证券的交割单。其实股票还在万国证券的名下,从未过户到投资者本人的名下。

个人名下并无原油期货仓位

原油宝也一样,原油期货的交易结算单都是银行跟交易所之间的,所有的仓位都在银行的名下,从未到过原油宝投资者个人的名下。原油宝投资者拿到的交易明细,都是跟银行之间的,是银行根据自己设置的交易系统生成的。实际上,投资者是模拟买进了原油期货,真正的原油期货交易是由银行的原油宝大账户来完成的。

搞清楚了这个原理,就知道为什么原油宝不存在保证金制度。现在所有关于原油宝保证金和预警平仓的理解都是误解,是银行误导的结果。银行为了做到很像期货交易,所以在产品介绍中说原油宝采用保证金交易形式。其实原油宝投资者不是直接买期货,而是买理财产品,是百分之百全额付款,无需保证金。

原油期货以前根本不可能出现负价格,投资者不可能亏光本金,因此原油宝产品的平仓线是象征性的,是不会执行的。保证金只有在加杠杆的情况下才适用,只有真正的期货交易才需要保证金来担保。

没有杠杆的交易不会被强平

这里可以用股票市场来类比。投资者买进股票都是全额付款,不管股价怎么跌,都不可能跌到0元,哪怕股价跌到1分钱,投资者所持的股票也不可能被强制平仓。只有融资加了杠杆的投资者,才有了保证金担保的概念,才有了跌穿平仓线被强制平仓的事。

原油宝就是这样,本来没有强制平仓的概念,只是当原油期货出现负价格以后,需要持仓者倒贴钱了,才有了强制平仓的概念。过去原油期货也是不可能跌至0元的,但是前不久芝加哥商品交易所修改了交易规则,允许原油期货的报价可以是负值,这就彻底改变了游戏规则。

几大银行对这一新的重大变化都没有反应过来,还在一如既往地按部就班操作。其实在这种情况下,原油宝业务就可以立即终止清盘了,因为风险已经变得完全不可控了。

模拟期货交易可以做得很像

银行的原油宝业务,说穿了就是给投资者模拟了一个买卖境外原油期货的场景,让投资者进入原油宝交易系统以后,误以为进入了境外期货交易所,在直接买卖原油期货。投资者在其中之所以能够买卖顺畅,其实是因为银行在跟投资者做对手盘,银行既做买方,又做卖方。

银行为了多赚钱,还允许做T+0交易,鼓励投资者反复买进卖出。因为本来就是虚拟盘交易,交易越多,银行赚得越多,银行原油宝大账户在境外交易所是不会这么频繁交易的。

这让人想起了以前有一些冒牌期货公司,也是对客户模拟了商品期货交易的场景,受害者表面上像是进入了期货公司的大户室,坐在电脑前进行操作,实际上根本就没有进入期货交易所的交易系统,完全就是在冒牌期货公司自己的电脑系统里面进行模拟交易。交易是假的,但扣钱却是真的,受害者每天还能拿到像模像样的交割单,所以受害者完全没有察觉。其实全部交易都是假的,交易的价格也都可以人为操控,所以受害者无一例外最后都输得精光。

银行当然不会干这种事,银行是真去买了原油期货,但银行并没有告诉投资者,你并没有真正买进原油期货,是银行在买进。银行成了做市商和代理商,既赚做市商的钱,又赚代理商的钱。本来银行一点风险也没有,风险都是客户的,但原油期货负价格的出现,让银行一下子爆仓了。

中行可以挽回大部分损失


原油宝投资者做的是仿真原油期货交易,是没有保证金的,账户中有多少钱就可以买多少,不用追加资金来担保。但银行原油宝的大账户可是货真价实在境外交易所开了户,做的也是真正的原油期货交易,这是需要保证金的,也是有平仓线的。当WTI原油5月合约跌到-37.63美元时,毫无疑问,中行的原油宝大账户是爆仓了。

期货爆仓以后只有两种结局,一是被强制平仓,二是追加保证金。但是中行原油宝并没有在跌至-37.63美元时平仓,而且还暂停交易了一天。说明中行追加了保证金,这个实力中行是有的。事实是-37.63美元的价格只停留了3分钟,很快就回升收窄了跌幅,第二天已经回归正价格。中行可以挽回很大一部分损失。

中行爆仓损失与客户无关

对中行原油宝投资者来说,中行原油宝爆仓的风险本来跟他们是没有什么关系的。4月20日这一天,是中行原油宝对标产品的最后交易日,但不是WTI原油5月合约的最后交易日。中行在当天晚上10点以后关闭了投资者发出指令的通道,也就是不再接受投资者的交易指令了。

按理,投资者一直是在跟中行在做对手盘,投资者本身并没有持有原油期货仓位,只要投资者有交易指令,中行就应该承接。不再接受投资者交易指令,可以理解为该产品已经到期被强制清盘了。此时WTI原油5月合约并没有跌到负价格,此时清盘不至于亏光本金。但是中行原油宝没有清盘,而是继续持仓,后面的风险其实全部都是应该由中行来承担的。

以-37.63美元跟客户结算没道理

中行坚持以-37.63美元的价格跟原油宝投资者结算是没有道理的,因为中行没有在-37.63美元的价格上平仓。虽然-37.63美元被确认为当天的结算价,但该合约并没有到期,第二天还在交易,中行只要补足了保证金,是没有人可以强制中行按此价格进行结算的,要结算也是按第二天2.5美元/桶的价格来结算。

最后还是那句话,中行应该公开全部交易明细,如果真是按照-37.63美元的价格进行结算了,那是中行自己的事。对原油宝投资者来说,只应承担4月20日22时以前发生的所有损失。在此以后发生的所有损失,应该由中行独自承担,不应转嫁给原油宝的投资者。

中行如果不想承担这样的损失,应该通过法律途径追究芝加哥商品交易所的责任。-37.63美元的价格不具有任何合理性,是恶意操纵市场的结果,芝加哥商品交易所负有监管失察的责任。 阅读原文

文章来源: 留园 查看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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