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留学生遭法学教授迷奸 警方立案 他逃回国(组图)

北美留学生 0

昨日,有网友在微博实名曝光江苏师大法学院讲师#孙某灿#在荷兰做访问学者期间,对其下药迷奸,并偷拍她的裸照用以威胁她不能报警。


以下为受害人本人自诉:

(为保护受害者隐私,北美君已隐去受害者及其朋友的全名)

2019年10月底,我正忙碌于写论文,2019年11月初,学校需要进度评审。正在我校做访问学者的J苏师大法学院讲师孙某灿说他非常了解中期评审流程,可以指导我。

2019年10月24号晚,他以指导我论文为幌子请我吃饭,并于当晚药奸了我。他还用裸照威胁我不能报警,导致我错过最佳报警时机。

但是在导师、校保卫处、同学以及华人朋友的鼓励和帮助下,我在2019年10月26号在荷兰报警。直至10月31号,期间做了三次笔录,并配合警方完成了证据的搜集。



过来学习荷兰法律的施害人孙某灿,深知如何利用这一法律空子,趁这段时间潜逃回国。

但正义不分国界,施暴者必须伏法。

2019年11月20日,我踏上了回国追凶之路。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解释》的第八条:中国公民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外的犯罪,由其入境地或者离境前居住地的人民法院管辖;被害人是中国公民的,也可由被害人离境前居住地的人民法院管辖。

第一次报案,是2019年11月22日,在徐州,这是J苏师大的所在地。当我拿出代表中国驻荷兰大使馆以及荷兰外交部双认证的报案材料,交给他们时,接案人员不屑地扔到一边,说:“这说明不了什么,我们不看这个。”

后来虽然做了三次完整的笔录,但至今仍未立案。



同样在11月6日,我把孙某灿在荷兰的强奸行为举报至J苏师大纪委,但是,直到2020年2月,J苏师大纪委才给我回复邮件说:这件事不在他们的管辖范围内。

最初,我的微博“田XX”公开呼吁时,就受到孙某灿对我的攻击,他扬言自己是学法律的,不论在中国还是荷兰打官司,他都不怕,甚至说:

“老子连律师都不用请”,“我是搞立法的,他们司法机关执行的法律就是我研究的。我现在还有一个课题就是推动'无罪推定'”。

然而,他所谓的“无罪推定”,竟然认为“J苏师大不作为”因此说明他无罪!这是何等荒谬!知法犯法,并以法律作为维护自己犯法行为的武器,这是法律应有人的操守吗?

现在案发已经5个多月了,而案件却一直没有进展。由于签证问题,我不得不于2020年2月中旬返回了荷兰。在返荷之前,我曾向接案机关要立案公文,他们的回应是:目前没有立案,不能给你出具立案公文。他所在的大学也没有处理他,任由该校其他女生处在被他侵犯的风险之中。

我恳请读到这里的朋友能帮帮我,让更多的人知道他犯下的罪行,让更多人对他保持警惕。更希望上一级司法机关看到,严明正法,让J苏师大法学院讲师孙某灿尽快伏法!

如果我持续被灭声,甚至再也无法发声。

有几位正义的、善良的朋友发誓会替我维权下去,目前有毛xx、华xx。如果今后还有人加入进来,我会通过毛xx、华xx再告诉大家!我把所有证据都分享给他们保存。

我无法抹去所经历的暴行,我的家庭为此深受的沉重打击再也无法修复,我不知道该如何面对未来的爱情、婚姻和家庭。

我企求我是最后一位遭受这种暴行伤害的女性。我渴望世间正义还在!一个人活着的尊严还在!



对,很沉重,也很愤怒!

据悉,受害人本人,是在荷兰读书的中国留学生。

被孙某灿施暴之后,曾精神崩溃、自杀未遂、重度抑郁,在心理医生、亲人、朋友们的呵护与鼓励下,才一步步转为坚强!



这个图,就是她咬破自己的手指,用鲜血写下的“J苏师大强奸案”几个大字。



如果受到的创伤不到这般地步,她也不会置家庭、个人的名声于不顾,走上这条漫漫的维权之路。

现在正义还没有到,施暴者还逍遥法外,而她的两个账号已经三次被封!其中一个账号 @用户7436169251 在发文仅仅两天之后就被封。

删微博,降热度。

我们知道这是某浪的一贯作风。

甚至北美君搜索 #J苏师大孙某灿强奸案# 话题,帮助发声的博文,依旧还在被某浪删!



而更令北美君愤怒的是。

这个施暴者孙某灿,竟是江苏师范大学法学讲师?



在江苏师范大学的官方网站,可以看到:

孙某灿是鲁东大学教育学学士、东华大学管理学硕士、复旦大学法学博士。

2017年至今,在江苏师范大学从事宪法与行政法学教研工作,曾在《中国行政管理》、《清华法学》等期刊发表多篇论文。



这位告诉大家什么是强奸的人,现在却用实际行动告诉我们什么是强奸。

“律己师人,致公天下”的院训。



现在看来,多讽刺。

2019年10月24在荷兰药奸女生,接着用裸照威胁不能报警导致错过最佳报警时间,从而逃回国内,受害者在众人鼓励下公证报案材料然后在徐州报案,至今仍未立案。

所以刑法只是统治者的工具,用来保护统治者利益?



然而最让北美君担忧的是。

他这样的人,深度影响着我国的刑法教育、学术、思想、话语。影响刑事立法、刑事司法、刑事政策。

而这还是事实。

目前北美君已与受害女生取得联系,我们将继续关注后续情况,持续跟进报道,直到正义的到来!



北美君不禁在想,是什么时候起,懂法变成了人渣的作恶资本?

而最近的鲍毓明性侵养女事件,可能就是一个法律流氓事先设计好的性侵。



40多岁老男人威胁、强迫、控制14岁幼女,本是一起恐怖事件。但鲍毓明,逃进恋爱的保护壳里,想拼命澄清跟星星不是养父女关系。

为什么?

 因为2013年最高人民法院发过一个文件:

对已满14周岁的未成年女性女性负有特殊责任的人,利用自己的优势地位,利用未成年人孤立无援迫使其就范的,这类案件可以以强奸论处。

于是就有了鲍毓明这种钻法律空子的坏逼,咬死不是养父女关系,咬死对方是自愿的。

只要不构成养父女关系,也就没有了”利用特殊身份“这个犯罪要素。

洗白成恋爱关系,法律就拿他没有办法了。



此外,令北美君震惊的是,还有网友在水木社区发帖,表示鲍毓明为了跟养女发生关系,“足足”等了三个月......

"足足"?

你品,你细品。



所以,毫无疑问,鲍毓明是一个十分精通法律的人。

不但精通法律,还钻研过“幼女性侵害”,知道法律存在哪些漏洞。



“我不会触犯法律的底线。”这句话的实质是不是:

“我比你们都懂法律的空子。”



除了孙某灿、鲍毓明,很多知名法学者不为人知的另一面也被曝光。其中,就包括法学家赵秉志。



作为中国法学界绝对名流、赵秉志教授掌握着巨额学术权力和资源,除开作为教授,博导外,其还兼有16个社会职务,享受6项国家级荣誉,个人著述越250部(含合著)之多。

可以说是绝对的重量级刑法大咖。



然而作为学术界大佬的赵秉志,却长期利用学术资源搞色学交易......

18年7月,中国刑法学研究会会长,北京师范大学刑事法律科学研究院院长赵秉志被举报性侵和强奸。



结果呢?

他只因“生活作风”问题被北师大党委予以留党察看,免去北师大刑法学院院长,停止招收研究生等处分。





近年来,我国出现的高知性侵案件也屡见不鲜。

2019年新城控股董事长、上海市政协委员王振华性侵幼童;2019年,上海财大已婚教授钱逢胜在校园里公然将女学生锁进车内性骚扰;2020年,中央美术学院教授被爆出猥亵女学生长达4年……

出于对公众人物的信任,人们一般也很难相信被侵犯者的爆料,尤其是这些人还拥有着知识分子的外壳。

可是,学历能过滤学渣,却不能过滤人渣。

这世上有些痛苦,可能真的无法共通。

我们很难想象这些受害者要经历多么艰难的内心的煎熬与纠结,才能勇敢地揭露“侵犯行为”。

全世界也许还有很多未知数量的性侵害事件和“荷兰留学生”一样未被立案。但至少现在集中爆发的几起性侵案,让人们重视到了性骚扰事件的存在和普遍性。

当我们做不了太多的时候,起码不要停止发声。 阅读原文

文章来源: 留园 查看原文
https://www.6parknews.com/newspark/view.php?app=news&act=view&nid=4118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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