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孙杨案”只是缩影 中国体育涉外争议屡屡受挫(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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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月末,国际体育仲裁法庭(CAS)宣布世界反兴奋剂机构(WADA)诉孙杨与国际泳联(FINA)一案的仲裁结果:孙杨被禁赛8年,即日起生效。尽管孙杨已经上诉,但翻盘机会渺茫。

除了孙杨一案,中国体育此前没少吃相关行业规则和法律法规的亏,比如中国足协与卡马乔的合同纠纷、中国女子短跑接力队里约奥运决赛名额被对手挤掉、举重选手黎雅君因“无视”规则丢掉奥运金牌。而国安和恒大之所以能打赢“国际官司”,无外乎他们吃透规则、应对专业,掌握了于己有利的完整“证据链”。



孙杨在听证会上。

案例1

孙杨收“教科书般国际体育仲裁裁决书”


2月28日,CAS宣布WADA诉孙杨与国际泳联听证会的结果:孙杨被禁赛8年。得知判决结果后,孙杨决定向瑞士联邦最高法院上诉。3月5日,CAS公布了长达78页的判决书全文,仔细分析判决书后,不少专业人士都分析认为孙杨翻盘的成功率极低。

2018年9月4日晚,孙杨在住处接受国际兴奋剂检查管理公司(IDTM)赛外检测,因对检测人员身份存在质疑,孙杨方与对方发生争执,检测未能完成。同年11月19日,接到IDTM相关报告的国际泳联在瑞士洛桑召开听证会,并于2019年1月3日做出裁决,认为孙杨无责。

不满国际泳联裁决的WADA向CAS上诉,后者在2019年11月15日召开听证会,2020年2月28日公布了孙杨被禁赛8年的裁决结果。

CAS公布的裁决书被专业人士称为“一份教科书般的国际体育仲裁裁决书”,外界从其中看到了本案更多细节,此前诸如“孙杨方认为WADA逾期提交诉状、导致该仲裁不具有可受理性的请求为何被驳回”、“理查德•杨(曾在国际泳联任职)作为WADA的代理律师是否涉嫌利益冲突”等疑问均在判决书中予以解答。

已公布的判决书、听证会视频等官方素材显示,理查德•杨确实将规则运用到了极致,而孙杨一方对相关规则的理解、掌握和运用则并不理想,乃至他们所提出的主要论点几乎均未被认可。尽管孙杨虽已提出上诉,但撤销判决只存在于在极为有限的范围内,因此被认为缺乏能翻案的坚实理由。



国足前主帅卡马乔。图/Osports

案例2

中国足协为卡马乔赔付天价违约金

作为中国男足国家队第26任主帅,卡马乔留给中国足球并不仅仅是20场正式比赛7胜2平11负、热身赛1比5惨败给泰国青年军这些“惨案”,这位西班牙主帅赢下与中国足协的“合同纠纷”,更是留给中国足球乃至中国体育更多反思。

2011年8月,卡马乔正式出任国足主教练,其团队年薪合计约为税后450万欧元,其个人年薪为税后280万欧元。因战绩不佳,屡次率队吞下耻辱纪录,2013年6月,中国足协单方面与卡马乔解约,之所以被称作单方面,是因为足协与卡马乔律师在解约谈判中未能就赔偿金问题达成一致。

当时,卡马乔在委托律师发布的声明中表示:“将向国际足联和位于瑞士的国际体育仲裁法庭申请援助。”双方的这一官司直到2016年年底才画上句号——国际足联做出了要求中国足协向卡马乔支付违约金的裁决,西班牙教头得到了高达5000万元的赔偿。

这场旷日持久的纠纷给中国足球带来的并不仅是高额赔偿,甚至一度被认为会影响国足2015年的世预赛前景。在专业人士看来,中国足协输掉“卡马乔合同纠纷”的最根本原因在于当初双方所签订合同中存在巨大漏洞,合同中没有成绩指标作为约束条款,且合同在没有经过专业审核后就生效了,内容与程序均极不职业。风波发生后,相关部门专门到足协调查,但合同漏洞已无法弥补、挽救。



里约奥运会,美国女子接力队掉棒申诉重跑成功。 图/Osports

案例3

中国女子接力队里约吃“哑巴亏”


对中国女子短跑来说,2016年里约奥运会无疑是一次不愿提起的回忆,袁琦琦、韦永丽、葛曼棋、梁小静4位中国姑娘原本已经创造历史,时隔16年再度闯进奥运会百米接力决赛,但美国队的单独重赛让姑娘们无功而返,决赛名额最终被对手挤掉。

当时的女子百米接力预赛结束后,中国队跑出42秒70,现场大屏幕也打出“第8位、中国队、42秒70、晋级”的信息,4位姑娘已经开始庆祝,苏炳添、谢震业等男队队员也前来祝贺,庆祝男队、女队共同闯入决赛的历史时刻。

然而,现场很快传来坏消息,预赛中因掉棒失误没有成绩的美国队提出申诉,称受到了巴西队的干扰并要求重赛,经过组委会裁定,美国队申诉成功,被允许单独重跑。得知此消息的中国田径队曾第一时间申诉,中国田协也就美国队的重赛提出抗议,不过最终被驳回。

时任总局田管中心副主任冯树勇当时在社交媒体上言辞激烈地称:“裁判判巴西队在女子4×100米接力预赛中犯规影响了美国队,完全可以根据规则取消巴西队的资格,但判美国队可以单独重跑则是一个闻所未闻的大笑话。”

在美国队完成重赛成功晋级后,被挤出决赛的中国队再次提出申诉,希望允许原本晋级的8支队伍和美国队一起晋级决赛,成绩最好的5支队伍分成一组,成绩靠后的4支队伍在另外一组,但最终也没有被采纳。

事后,韦永丽、葛曼棋、梁小静等队员都在社交媒体发声,为决赛名额被挤掉表达不甘,国内媒体甚至部分外媒也纷纷谴责组委会的判罚。

但从结果来看,中国田径在奥运赛场吃了一次“哑巴亏”,这其实和我们对规则的理解、重视程度有着千丝万缕的联系。而反观美国队,他们对规则研究的细致程度,值得我们反思。据北京市君泽君律师事务所律师、有国际体育仲裁经验的刘驰介绍,美国田径队配备了专门的随队律师,这对他们吃透并运用规则及时上诉,起到了决定性作用。

案例4

黎雅君丢掉“吃到嘴”的奥运金牌


4年前有过一次改写命运的机会,但却离奇地错失了。

2016年8月8日,里约奥运会举重女子53公斤级比赛,黎雅君是金牌最有力的争夺者。

抓举比赛,黎雅君以打破奥运会纪录的101公斤成绩位列第一,中国台北选手许淑净以100公斤紧随其后。

挺举开始后,许淑净第一把举起了112公斤。黎雅君开把就要出123公斤并成功举起。从现场裁判显示看,一个红灯、两个白灯,这意味着试举成功。但几秒钟后,仲裁更改判罚,黎雅君的成绩变为两个红灯、一个白灯,第一把挺举失败。

但就是这几秒钟的变化,黎雅君和中国队教练组都没注意到,他们第一时间就回到后台准备后两把挺举。之后两把,黎雅君把重量加到了126公斤,但均试举失败。

即便这样,黎雅君和教练组仍以为凭借第一把挺举已稳拿金牌,他们在后台开始合影庆祝。直到看到许淑净开始庆祝时,他们才发现金牌已旁落他人。中国队丢掉了这枚几乎已经吃到嘴里的金牌,黎雅君也错失了改写人生的机会。

按照国际举联相关规则,如果对裁判判罚有质疑,可在该次试举结束后立刻申诉。等到中国队意识到不对劲准备申诉时,整场比赛已经结束,早已错失了申诉时间。最终,中国队放弃了申诉。

比赛举重,运动员即便举起也不一定成功,裁判会根据运动员是否有曲肘、身体是否晃动等动作做出最终判罚。这个时候,需要有一名教练在场边等待裁判的最终判罚。一旦有问题,马上申请仲裁。这样的规则和流程,中国队并非不知道。但即便在奥运会这样的顶级舞台上,这样的小细节仍会被疏忽掉,只能说明我们对规则的研究和使用还不够透彻。



恒大昔日夺冠功臣巴里奥斯(右)。图/Osports

案例5

国安打赢“中国足坛第一案”

中国足球联赛职业化至今,俱乐部遇到国际官司时往往“负多胜少”,但并非没有胜诉案例。2006年北京国安赢下与外援阿莱克斯的官司正是其中经典,当时被外界称作“中国俱乐部史上第一例”。

2006年1月,北京国安的罗马尼亚外援阿莱克斯以家人身体原因向国安俱乐部请假回国,但他刚回国不久,布加勒斯特迪纳摩就为其举行了加盟仪式,此时他与国安还有一年合同。单方面违约的阿莱克斯率先发难,聘请了国际足联球员权益保护委员会前主席吉安•保罗为律师,向国际足联状告国安,称被国安限制了球员的自由身份。在外界看来,国安的这一官司胜面并不大。有消息称,如果国安败诉,不仅面临着高额罚款,还将在两年内被禁止进行国际球员转会。

一位专业人士的介入成为转机——国安当时的合作伙伴皇马推荐了俱乐部“御用律师”胡安•克雷斯波来帮助国安。时任国安俱乐部总经理李小明透露,面对这类官司,胡安的经验非常丰富,并且“很了解在这种情况下应该提供什么样的证据、适用何种规则”。在胡安的指点下,国安俱乐部向国际足联提供了长达80页的各种材料和证据。最终,阿莱克斯一方主动求和,并向国安支付了违约金。


李小明后来总结说,导致国内俱乐部败诉的原因往往是细节,如俱乐部与球员签订的合同是每月支付工资、奖金,由于各种原因,有时俱乐部会两个月结算一次。一旦双方涉及官司,这就成为对方律师所能抓住的漏洞,因为俱乐部所提供的银行单据无法证明薪资是按合同规定的每月一付。

2013年,广州恒大遭遇了与北京国安当年的类似情况。巴拉圭外援巴里奥斯在间歇期回国后就与俱乐部“失联”。此后,其经纪人公开表示,由于恒大欠薪,巴里奥斯将以自由身离队。恒大对此迅速做出反应,聘请了欧洲的顶尖律师代理此案,向国际足联提出申诉,并在决定上诉后就备齐了超过100页的相关证据和申诉材料。国际足联对此案的判决为不受理巴里奥斯转会,巴拉圭人此后主动向恒大公开道歉。

2013年8月,恒大宣布将巴里奥斯出售给俄超俱乐部莫斯科斯巴达克,以并不吃亏的价格(恒大引进巴里奥斯花费850万欧元)将其转出。 阅读原文

文章来源: 留园 查看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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